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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判决┃将商标用于AI交互引擎唤醒词属于商标使用,注册商标恶意攀附使用构成侵权

2026-07-06 19:02来源于 知产财经
随着人工智能与智能硬件技术的普及,商标的使用方式逐步突破传统的视觉呈现方式,延伸至语音交互场景,智能设备唤醒词作为触发服务的特定指令,虽无具体形体,却承载着识别商品来源的核心功能。本案基于这一背景,明确认定人工智能交互引擎唤醒词可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经长期使用获得极高知名度后,可认定驰名商标并个月跨类保护。同时,本案厘清了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并特别针对“撤三”商标刻意攀附他人驰名商标、制造混淆的行为作出商标侵权认定。本案确立的裁判规则,为人工智能时代商标权保护规则的拓展适用,提供了清晰且具有前瞻性的裁判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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