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程程 知产财经
在知识经济时代,受版权保护的智力成果,作为一种具有财富属性、产品属性和高附加值属性的重要生产要素和财富资源,支撑着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版权产业的健康发展。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日新月异,侵权盗版行为网络化、高技术化特点愈加明显,对版权保护提出新挑战新要求。这些都要求不断完善版权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版权全链条保护,推进版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此背景下,6月16日,由中国版权协会、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指导,湖北省版权保护协会、中南大学网络文学研究院、知产财经全媒体等联合主办第二届“版权产业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东湖论坛”在武汉召开,来自学术界、司法界、检察界、公安界、产业界的近200位嘉宾参与了本次论坛活动,共同探讨版权产业发展和保护的相关问题。
李晓平 湖北省版权保护协会会长
湖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陶宏家、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悦出席本次会议并作致辞发言。主论坛开幕式环节由湖北省版权保护协会会长李晓平主持。
陶宏家 湖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陶宏家副部长在致辞中指出,当前,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目标任务,这为版权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空间,提出了更高要求。希望本次论坛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从版权保护与知识产权战略、区域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创新、版权运营与协同治理等多个角度进行全方位研讨,进一步凝聚行业共识,推动版权业高质量发展,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孙悦 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孙悦理事长在在致辞中表示,在数字经济带来变革之下,版权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随之而来的是新挑战、新问题,也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荆楚大地物华人杰,湖北区位优势明显,科技人才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多年来,在湖北省委宣传部的领导下,湖北版权在作品登记、版权交易、版权创新研究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在打击侵权犯罪、版权案件审理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相信在湖北省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本届论坛将会对版权产业在运用新技术进行内容生产创作、产业跨界运营、技术创新融合以及版权生态保护等方面,起到良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欧阳友权 中南大学网络文学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
陈传夫 武汉大学知识产权高级研究中心主任、资深教授
秦元明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挂职)
周佳念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会上,中南大学网络文学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欧阳友权发布了2022年度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典型案例。武汉大学知识产权高级研究中心主任、资深教授陈传夫、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挂职)秦元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佳念对典型案例进行了点评。
李雪 知产财经执行主编
本次论坛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赋能产业创新发展”主题展开,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研究员、数字信息室原主任陈定家,华中师范大学文学研究所所长、教授黎杨全,湖北知音动漫有限公司副总裁张威,武汉华著科技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黄继墨,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城市经理于元恺,小米集团武汉总部知识产权负责人蔡广,北京磨铁文化集团法务总监车园园作主题发言。主题演讲环节由知产财经执行主编李雪主持。
陈定家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研究员、数字信息室原主任
陈定家老师围绕中国网络文艺全版权运营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三个方面展开分享。他在研究中发现,第一,中国网络文艺全版权运营近几年集合了国家的力量,实现行业的联合,共同推进版权保护的生态共治。第二,中国网络文艺全版权运营多措并举,精准打击,探索了版权治理的中国方案。第三,加速网络文艺的版权正版化的进程,助力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目前,搜索引擎、应用市场、盗版平台一直是网络盗版的三座大山,如何从源头来消除网络盗版的土壤,遏制盗版乱象,也是整个行业应该努力去改进的重要方面。他表示,保护版权就是保护作家的创新力,保护文化产业的驱动力和推动力,希望能建立健康良性的行业生态环境,让网络文艺助力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黎杨全教授从早期网络文学共享文化对著作权制度的冲击、网络文学商业化后对著作权制度的冲击以及社交媒体时代的集体生产对著作权制度的冲击三个阶段进行了分享。他指出,网络文学生产的独特性,由于有海量作家从事创作,写作的套路、设定,包括情节描述、语言表达的雷同情况非常严重,谁是原创,谁是抄袭,何为剽窃,何为借鉴,在认定上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在数字时代,保护作者著作权和充分发展网络共享文化之间应该取得某种平衡,而这个就是数字时代的版权保护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也是非常难的问题。
张威 湖北知音动漫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威副总裁以“AI产业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为题展开了演讲。他介绍了AIGC发展历程、AIGC应用场景、AIGC现有法律挑战以及对AIGC的未来展望。目前AIGC面临的发律挑战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取证困难,机器已经学会了自己去画画,也许会出现针对AI学习的法律框架,但是这种事情很难去取证,而且很容易从技术上去规避,数据集可以说是完美闪避了版权的问题,训练集其实并不是图片本身,而是指向这些图片的URL链接。二是隐私保护困难,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确认有侵犯隐私的问题之后,会把对应的这条数据下架。国家网信办有专门的规章制度,但主要是针对形象名誉。三是版权问题,在现有的框架下去定性还比较困难,美国是根据完全人工和AI辅助来作版权区分。
黄继墨 武汉华著科技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黄继墨顾问以“同人作品案”为切入点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了探析。她指出,司法实践中尝试使用商品权益化保护,但仍有一些问题难以解决。第一是知名度问题,如果对作品名称、作品中角色知名度没有客观的明确的标准,那么网络小说中的作品名称和作品中的角色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得到支持。第二是作为商标在相关商品上的使用,网络小说从事商业活动也可以视为一个商品,但是将商标使用是否可以扩大解释到包括同人作品,目前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或者司法判决。第三,如果同人作品的权利人对原创作品权利有损害的可能性,那么同人作品的权利人又基于他的行为、有现实受益的可能性,可以寻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她表示,权利人企业和作者想寻求自己的合法权和权益,并不是把自己放在同人作品的对立面彻底消灭,而是想寻求一个合理的边界,大家实现共同发展,比如说能不能在创作同人作品之前,先获得原作品许可,由权利人和同人作品共享利益,这是可探讨的空间。
于元恺 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城市经理
于元恺经理以“传统行业知识产权培育与保护机制的探索”为题进行了分享。他表示,当前汾酒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新、制度完善、协同合作等方面积极探索,通过不断的构建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非物质文化遗产、商业秘密等涵盖多项产权,进一步的防御体系,加大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培育了汾酒品牌的创新力量。汾酒采取或将进一步采取深化以下措施,一是与所在地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汾酒侵权、假冒专项执法活动;二是组织开展清理电商商务平台销售仿冒汾酒系列的专项活动;三是积极争取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支持;四是加大督导督察力度,促进知识产权案件督办工作;五是召开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确定把汾酒、汾阳王、三花牌等品牌作为重点保护对象。
小米集团武汉总部知识产权负责人蔡广
蔡广负责人对数字经济下开源软件的著作权保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阐述。他从开源现状、开源风险及开源合规三方面展开了思考。开源软件使用广泛,网络上对开源软件的宣传常带误导性,以“免费开源”来吸引用户关注和使用,导致开发者对开源产生误解,以开源使用触发著作权侵权风险。他认为,可以从三方面加强对开源与著作权保护。第一,开源软件知识的普及,目前还需要推进公众对开源软件的理解,协会可考虑牵头做开源许可证解读,特别是传染型许可证代码的使用实践,规范整个行业对代码的使用。第二,人才队伍的建设,引导和培养一批懂知识产权又懂开源的多面人才,宣传/指导开源合规,避免公众因错误使用导致著作权侵权。第三,著作权登记思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如申请登记的软件有用到开源软件的,应当明确说明,参照许可证要求注明原始版权和许可声明,而非均以自己名义登记。
车园园 北京磨铁文化集团法务总监
车园园总监就外版图书译名的保护路径与冲突展开分享。她结合了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对目前著作权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书名的保护状况进行了介绍。她表示,目前在我国,对于图书书名多通过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保护。而外版图书的书名,因涉及从外文翻译成中文,有“直译”也有“演绎”,从而产生了与本版图书书名的保护不一样的情况与冲突。同时,她就当不同出版单位就同一作品,使用相同的演绎译名时,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或商标侵权以及当不同出版单位就同一作者的不同作品(内容有关联),使用相同的译名或演绎译名时,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话题展开了分析与思考。
除了主题演讲外,本次会议同步设置两场平行分论坛,分别围绕“著作权产业发展现状及司法保护困境”与“互联网专条的理解与适用”话题展开讨论。
在“著作权产业发展现状及司法保护困境”分论坛中,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曹新明,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邓宏光,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陈锦川,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陈兵,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涛,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袁园,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长曲汉军,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三庭庭长杨方程,湖南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丁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杨新,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杨文滔分别围绕ChatGPT带来的版权新问题、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管辖问题、有关著作权合同中优先续约权及重复授权的几个问题、AIGC发展对版权保护的挑战、探索版权侵权判赔路径 助力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侵犯著作权案件中广告联盟法律责任探析、著作权刑事犯罪侦查的几点思考、侵犯著作权罪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辩证关系分析——兼论司法解释中发行的含义、从版权行政管理实际谈版权的保护与发展、剧本杀作品的权属问题探究、著作权法意义上“作品”的认定问题展开分享。
除演讲环节外,武汉华著科技公司总法律顾问黄继墨、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郭奕君、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部副主任姚怡、武汉市经侦支队第五大队大队长钟建军、十堰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张特祥就网络版权运营与协同治理话题展开了讨论,国家版权局国际版权研究基地副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胡开忠主持了讨论环节。
在“互联网专条的理解与适用”分论坛中,阿里灵犀互娱诉讼负责人覃子珂,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白小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庭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宋健,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姚兵兵,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赵千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扬,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邓宏光围绕互联网专条相关问题的探讨、互联网竞争行为正当性判断标准、利益平衡之下的互联互通、互联网平台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定性与处理、反法互联网专条司法适用的再审视、反法第12条与反法其他条款的适用关系、互联网流量争夺行为的是与非展开演讲。
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邓宏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庭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宋健,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姚兵兵,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陈兵,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白小莉就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专条司法适用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讨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扬主持了讨论环节。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尹为、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挂职)秦元明对本次分论坛作总结发言。
至此,第二届版权产业创新及知识产权保护东湖论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除本场会议外,2023年知产财经还将在成都、上海等地举办知产财经实务论坛,均涉及行业前沿话题,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