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版权产业已对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问题前所未有地从顶层设计中得到重视,中国企业创新发展也进入了新的快车道。为了更好地促进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6月18日,由湖北省版权局指导,湖北省版权保护协会、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等联合主办的首届“版权产业创新及知识产权保护东湖论坛”在武汉东湖梅岭礼堂成功举办,来自学术界、司法界、产业界的200余位嘉宾参与了本次论坛活动,共同探讨版权产业发展和保护的相关问题。
汤兆志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
陈树林 湖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甲禄 新华社湖北分社总编辑
周佳念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冯新华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晓平 湖北省版权保护协会理事长
会议由知产财经执行主编李雪主持,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汤兆志,湖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树林,新华社湖北分社总编辑周甲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佳念,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冯新华以及湖北省版权保护协会理事长李晓平出席论坛活动并致辞。
本次论坛重点围绕“版权产业创新发展的变革与困境”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形式新问题”两个主题进行,小米集团法务部总经理刘振、好未来教育集团总法律顾问魏嘉、华著盛阅知识产权事业部总监黄继墨和腾讯音乐娱乐集团诉讼法律顾问黄镭分别围绕产业变革下的知识产权保护趋势、在线教育版权侵权的原因与一体化保护机制的构建、网络文学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构建、法律+科技助力数字音乐产业版权保护等主题发表了演讲。
刘 振 小米集团法务部总经理
刘振在演讲中介绍了小米在全球智能手机市场的发展现状以及全球专利诉讼情况。他指出,为了积极应对全球诉讼风险,企业应该定期或按需开展知识产权风险测评,做好诉前预防,包括对高风险许可项目制定诉讼对抗方案、展开禁令监控等;另外要将专利策略从被动应诉转变为主诉反制,积极通过无效对方专利等方式获得主动权。面对海外维权时,应制定综合诉讼策略,无效、诉讼等多措并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魏 嘉 好未来教育集团总法律顾问
魏嘉向大家介绍了在线教育的业务模式以及存在的侵权风险,他表示,当前在线教育课程的侵权盗版已经形成“报名录屏、剪辑整理、上传网盘、宣传推广、销售分发”的完整产业链条,团伙作案的特征非常明显。且大量侵权人通过个人微信、朋友圈、微信群传播侵权作品,权利人无法直接获得侵权人实名制信息。对此他提出,是否可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由法院出具调查令,律师持调查令请网络平台提供个人账号的实名制信息,从而确定被告,并通过高度盖然性标准确定侵权作品数量和损害后果。
黄继墨 华著盛阅知识产权事业部总监
黄继墨指出,当前我国网络文学读者已有4.3亿人,市场规模达288.4亿。但在网络文学迅速发展的同时,侵权盗版损失也已超过60亿。她表示,由于新技术的滥用,当前网络文学呈现侵权传播途径杂多,盗版链条全产业链覆盖等特征。为了有效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权利人可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维权:一是发函投诉,对于纯粹的信息存储空间和搜索链接,可向平台方进行投诉,对于小说APP等,可向应用商店发函要求下架侵权盗版APP;二是进行行政投诉,可根据属地原则,向各省版权局和文化执法部门投诉;三是采用普遍的维权策略进行民事诉讼;四是进行刑事举报,针对专业化、集团化的侵权方,向公安机关举报。
黄 镭 腾讯音乐娱乐集团诉讼法律顾问
当前数字音乐行业生产规模空前蓬勃,已成为我国文化事业的重要支柱。版权市场愈发规范,音乐人权益保护愈发全面,音乐行业原创驱动力大幅提升。但科技赋能数字音乐产品和内容不断变革的同时,也给数字音乐版权保护带来新的挑战。黄镭指出,相较于传统音乐,数字音乐版权因其维权时所需计算的实际播放量、下载量等更加难以核算,因此维权难度更高。另一方面,权利人也可通过科技赋能数字音乐版权保护,例如引入区块链等技术管理版权,进行可视化维权,并打通电子取证系统,提高质证效率,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
此外,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主任宁立志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杜颖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学龙教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尹为庭长、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王莉主任分别围绕短视频法治之路、新修《著作权法》的理解与适用、古籍首版新编的邻接权保护、新著作权法视野下的知识产权案件分析、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等话题展开演讲。
宁立志 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主任、教授
宁立志教授提出了有关短视频的一些社会分歧,例如对青少年沉迷短视频的社会现象以及近期73家影视单位发布的《关于影视版权保护的联合声明》等,社会各界均有不同的反应和认知。而对于短视频的性质、短视频著作权的归属、短视频的法律保护路径等也存在法律分歧。针对短视频的保护,他指出,要回归独创性初心,兼顾其他因素。面对短视频侵权治理,要着眼和着力于事先的侵权防范,而非事后的司法救济。司法应依平台类型和个案情况,来判断平台如何承担责任。
杜 颖 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杜颖教授主要介绍了新修《著作权法》第54条的相关内容。她表示,新修《著作权法》第54条增加并重序侵权损害赔偿额确定方法,明确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度提升法定赔偿额上限,并新增法定赔偿额下限。但因为原告“举证难”、法院对原告证据采信率低等原因,使法定赔偿使用率呈畸高趋势。可通过权利使用费计算标准、设定法定赔偿下限以及举证妨碍制度等来缓解此种趋势。
彭学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彭学龙教授围绕“古籍首版新编的邻接权保护”发表了主题演讲。他指出,在著作权法语境下,古籍注释、评论、汇编和今译乃至校勘研究成果、作者身份考证和生平传记,如果具备独创性,自可作为演绎作品、汇编作品乃至独立作品受著作权保护。为保护点校者的智力投入,保障投资者合法利益,促进古籍整理产业健康发展,理论界致力于探索给予点校成果邻接权保护的路径。就此而言,德国乃至欧盟著作权法上的版本权颇具借鉴价值。但要正式引入该制度,尚需在深入调查中德(欧)出版市场和精细比较中西古籍校勘、文献整理传统的基础上做法理上的深入研究和充分论证。
尹 为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
短视频新媒体平台迅速崛起,短视频的制作和繁荣在鼓励创作、文化传播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对版权保护也带来了挑战。尹为庭长指出,短视频行业的各类权利人及短视频平台应当在事前和事后两个方面做好相关的保护工作。即权利人要高度重视在作品上注明权利标记和维权声明,积极开展版权登记;平台要强化事先审查机制,加强自身技术投入,管理好用户上传的作品;平台要完善事后删除机制,设立畅通侵权投诉通道,及时移除侵权内容;而平台可与自媒体人进行合作,充分利用创作优势净化短视频行业整体环境。
王 莉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王莉主任介绍了湖北省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本情况,其总体呈现三种特征:一是涉案领域分布不均衡,且总体比重较小;二是涉案地域分布不均衡,且中心化突出;三是涉案类型分布不均衡,且日趋复杂,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两个罪名占比达70%以上。未来湖北省检察院将持续有序推进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同时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办案机制以提升专业能力,进一步营造有利司法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多元服务。
授牌仪式
论坛活动中,湖北省版权保护协会专家指导委员会为首批专家顾问授牌,通过发挥专家顾问的指导作用,省版权保护协会将更好地帮助会员提高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座谈环节
在座谈环节,华著盛阅知识产权事业部总监黄继墨、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喻瑛、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胡敏、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部主任何海伟、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彭倩围绕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民事、行政和刑事保护措施展开了交流和探讨,座谈活动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教授李明德主持。
闫富东 湖北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处长
湖北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处长闫富东对本次论坛活动作了总结点评,他指出,今天的论坛活动内容丰富,效果明显,既有产业界代表的精彩分享,也有学术界、司法界就实践问题发表的真知灼见,未来希望三方共同协作,为湖北版权及其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整个湖北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更好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