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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1000万余元!涉“野格”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宣判

2022-12-16 14:53来源于 知产北京
法院经过审理,一审判令三被告圣罗拉公司、葡园公司、唱某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马斯特公司经济损失、惩罚性赔偿、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10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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