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154号建议的答复
马一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中药材市场反垄断执法保障药价平稳运行的建议》收悉。经商金融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进一步完善中药材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加大中药材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力度、将市场治理作为支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相关规划等意见建议,我们高度赞同,并将在工作实践中认真研究吸收,进一步推进中药材市场反垄断监管执法工作。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中药材作为我国传统医学的基石,是生产制作中药的原材料,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一直密切关注包括中药材在内的药品领域垄断风险。为加强监管,有效预防和制止中药材等药品领域垄断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完善法治保障,健全中药材反垄断监管制度规则体系。持续加强反垄断领域的制度规则建设,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提供坚实法治基础。一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推动完成《反垄断法》颁布实施后的首次修改,进一步完善反垄断基本制度规则,为强化反垄断监管执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全面修订《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等反垄断配套规章,进一步细化相关垄断行为认定规则,规范反垄断执法程序,强化法律威慑作用,提升反垄断监管效能。三是在《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基础上,充分总结反垄断监管执法经验,结合药品领域垄断行为类型、具体表现和竞争损害等,加快研究制定《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进一步细化包括中药材在内的药品领域垄断行为违法认定,构建更加符合药品行业规律和特点的反垄断规则体系,为中药材等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执法和经营者合规提供更为明确、清晰的指引。
(二)强化监管执法,规范中药材市场竞争秩序。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不断加强中药材等药品领域的监管执法,着力维护规范有序的药品市场秩序。一是2023年以来部署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将中药材等药品作为执法重点之一,强化药品领域垄断行为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药品领域垄断案件15件,结案7件,罚没金额合计17.71亿元,形成有力法律威慑,有效遏制药品领域垄断行为。二是深入推进垄断线索核查处置工作,对涉及冰片、白术、黄芪颗粒等中药材、中药的垄断线索,实行一案一策、专人负责,及时稳妥处置相关线索,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三是合力打击中药材领域的违法行为,国家中医药局积极指导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中医药违法行为的审查,确保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理中药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行政指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多措并举督促中药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中药材企业经营行为,引导中药材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一是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市场监管总局通过官方网站、主流媒体、官方公众号等渠道,发布药品领域重大典型垄断案件,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促治,充分发挥重大典型案件的警示和示范作用,促使中药材等药品企业落实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二是为有效遏制药品领域垄断问题多发频发,推动“点”上执法和“面”上规范有机结合,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召开药品行业反垄断行政指导会,对包括中药材企业在内的药品企业开展合规提醒和指导,督促其开展深入自查,抓好问题整改,及时排查反垄断合规风险,主动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三是国家中医药局组织有关单位及中药材专家召开专题会,对价格上涨因素进行分析研讨,针对性指导中药生产企业应对中药材价格上涨带来的生产风险,督促企业提高风险抵御能力,积极维护中药产业链稳定。
二、下一步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将积极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等部门,加强统筹谋划,完善机制措施,强化监管执法,推动企业合规经营,持续优化中药材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中药材行业规范健康发展。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规范中药材市场秩序。一是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制定出台《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增强中药材领域反垄断执法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中药材价格监测预警,对异常波动的中药材,及时研判并采取措施,坚决遏制其价格不合理上涨。二是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引导银行机构加强仓单质押、供应链融资等业务的内控管理,共同打击违法违规提供资金囤积哄抬中药材价格的行为。三是国家中医药局将进一步强化产业引导,优化中药材产区布局,加大中药材进口力度,督促中药生产企业完善中药材、中药饮片保质期管理,稳定中药材来源和市场供应。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中药材市场良好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加大对中药材领域垄断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一是纵深推进2024年民生领域反垄断专项执法行动,充分发挥《反垄断法》和《价格法》的互补作用,集中力量严厉打击中药材领域垄断和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二是认真组织谋划、强化督促指导,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涉及中药材的垄断线索处置,对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及时立案调查处理。三是通过主流媒体、网络平台、官方公众号等渠道,适时发布中药材领域典型垄断案件,释放中药材等民生领域强监管、促发展的政策信号,有力震慑违法行为,推动中药材市场环境不断优化。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中药材市场监管合力。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快形成高效协同、职责明晰的监管格局。一是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等部门将进一步健全中药材领域联合监管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监管合力,共同维护中药材市场良好竞争环境。二是加大部门间协调配合力度,协同开展中药材领域常态化监管,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行政指导、规则指引、行政执法等梯次性监管措施,加强中药材市场全链条监管,提升企业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及时通报中药材市场的价格变化、风险预警、趋势研判等,实现信息同频共享。积极推动监管数据互联互通,提高信息协同水平,提升综合监管效能,有效规范中药材市场秩序。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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