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19日)上午,党的二十大新闻中心举行第三场记者招待会,围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提问,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贺荣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新时代的十年来,人民法院坚持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有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强国建设。
一是司法保护的范围和力度不断加大。目前,知识产权审判范围已经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权利保护以及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规制等相关案件,纠纷类型越来越多样。2013年以来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73.8万件,年均增长24.5%。
二是激励创新创造的能力和效果更加彰显。出台涉及植物新品种权、商业秘密保护、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依法保护发明创造和创新主体合法权益,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促进种业自主创新。出台意见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审理电商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案件,不断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三是专业化审判体系和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和北京、上海、广州、海南自由贸易港4个知识产权法院,以及各地知识产权法庭职能作用,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适用惩罚性赔偿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提高全链条保护水平。
四是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履行国际条约义务,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深化交流合作,向世界传递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鲜明立场,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到中国法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我们将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推动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则,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制衔接,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制,加强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国际司法合作交流,不断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公正形象和国际影响力。”贺荣在会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