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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赔9700万元!“汇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一审落锤

2026-10-16 09:20来源于 北京日报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汇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根据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10月13日发布的通报,法院认定北京汇源集团开封有限公司、北京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判令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不利影响、停止使用“汇源”字号,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9700余万元;河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就相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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