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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蕉内”商标及网店装潢,“蕉点”被顶格判赔500万元

2026-10-12 09:41来源于 广州日报
知名商标及其特定装潢,凝聚着权利人多年的创新投入,承载着品牌的商誉,受法律保护。其他经营者在进行品牌标识设计和店铺视觉形象打造时,应当主动避让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和装潢。尤其是在商标申请未获核准或已被驳回、宣告无效的情况下,更应及时停止使用、主动整改,切忌在争议期间继续甚至扩大使用,以免加重自身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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