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柯雯 知产财经
知产财经获悉,2026年9月,德国化工企业巴斯夫(BASF)旗下两家子公司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指控苹果公司在多款iPhone和iPad产品的Face ID人脸识别系统中使用了其人脸认证技术,侵犯7项美国专利。原告要求苹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请求法院禁止相关侵权行为。与此同时,原告还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调查申请。10月6日,ITC正式决定启动337调查。
本案的两家原告分别为德国子公司trinamiX GmbH及美国子公司trinamiX Sensing LLC,二者均隶属于巴斯夫集团。原告主张,苹果在多款iPhone和iPad中采用了trinamiX的专利技术,未经许可使用相关技术进行人脸认证。
根据起诉信息,涉案7项美国专利分为两组。前一组专利涉及通过光学检测识别真实人体皮肤,以辅助人脸认证;后一组专利则涉及检测物体的材料属性。两组技术均与人脸识别系统的防欺骗能力有关,旨在帮助系统区分真实人脸与利用照片、3D打印面具或硅胶仿制品等方式制造的假人脸。

原告指控,苹果在iPhone 15、iPhone 16、iPhone 17系列以及部分iPad Pro产品中使用了相关专利技术。起诉材料称,苹果在2017年推出iPhone X及其Face ID功能时尚未采用原告所主张的技术,但后续产品的人脸认证系统已纳入相关皮肤检测及材料识别功能。原告还主张,苹果明知或应当知道相关产品使用的技术可能侵犯其专利权,并据此提出侵权赔偿及禁令请求。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内容均为原告的诉讼主张,尚不能据此认定苹果已经构成专利侵权。
除联邦法院诉讼外,trinamiX还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337调查申请,请求调查相关移动电子设备及其组件是否侵犯其专利权,并要求采取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等救济措施。
ITC于2026年9月收到相关申请,并于10月6日正式启动调查,案件编号为337-TA-1525。根据ITC公布的信息,调查涉及6项美国专利,分别为US 12,530,925、US 12,288,421、US 12,456,334、US 12,361,760、US 12,298,394及US 12,332,352。与联邦法院诉讼主张的7项专利相比,ITC此次启动调查所列专利少了US 12,461,238。与联邦法院诉讼主要涉及损害赔偿及司法禁令不同,ITC调查可以针对进口产品采取贸易救济措施。如果最终认定存在违反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的行为,ITC可以发布有限排除令,限制相关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并可针对美国境内相关商业活动发布禁止令。
案件进展,知产财经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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