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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720余万元!商标无效后仍申请使用近似商标构成恶意侵权

2026-01-04 09:57来源于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持有的注册商标因与他人注册商标主要部分相同,被商标局认定构成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而被宣告无效后,再次申请注册并使用包含相同主要部分的商标,具有积极实施侵权的故意,应认定为恶意侵害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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