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柯雯 知产财经
2026年4月20日,统一专利法院(UPC)曼海姆地方分庭就诺基亚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之间的跨境专利纠纷作出紧急裁定(案号 UPC_CFI_1291/2026):在未事先听取被申请人意见的单方程序中,批准诺基亚提出的反禁诉令(Anti-Anti Suit Injunction, AASI)申请,禁止吉利方面在中国法院申请“临时许可”(Interim Licence)或其他可能影响UPC正在进行的专利诉讼的程序性措施。裁定同时载明,如违反相关禁令,可能面临最高5000万欧元的强制罚款。
本次裁定源于双方此前已经在欧洲启动的专利侵权纠纷。2025年,诺基亚已就相关专利在UPC提起两起独立诉讼,案号分别为UPC_CFI_661/2025及UPC_CFI_662/2025,涉及欧洲专利EP 3 799 333与EP 4 090 075,上述案件目前仍在审理过程中。
在本次申请中,诺基亚主张,吉利可能通过在中国法院寻求“临时许可”或类似措施,对UPC程序产生实际影响。基于此,其于2026年4月16日向曼海姆地方分庭提出紧急申请,请求法院采取临时措施,对相关行为予以限制。
法院在裁定中认可该风险,并在单方程序下直接作出禁令性安排。从申请提出至裁定作出间隔仅为四日。根据裁定内容,浙江吉利控股集团不仅被要求自身不得实施相关申请行为,还被要求对其关联公司(包括杭州吉利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施加影响,确保相关主体均不得在中国法院提出“临时许可”或具有类似效果的程序请求。
此外,法院基于案件紧急性作出特别安排,要求由申请人代理律师通过德国律师专用电子通信系统(beA),直接向吉利在UPC主案中的代理律师送达相关文件。裁定同时指出,主案中的代理授权覆盖本次紧急程序,相关律师应接收并转达文件。根据裁定要求,吉利一方代理律师需于2026年4月21日14时前确认送达。如拒绝就关联主体接收或转达文件,法院表示将考虑采取公告送达等替代方式推进程序。
截至目前,吉利方面尚未就该裁定作出公开回应。知产财经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
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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