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财经获悉,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国法院2023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情况、知识产权保护公益短片征集评选活动有关情况,并发布2023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中国电影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邓光辉,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出席会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了全国法院2023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情况。她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司法理念,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抓实公正与效率,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一是坚持公正司法,显著提升审判质效。去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4万余件,审结数量与新收数量基本持平,分别比2022年上升3.41%和0.13%。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有力激发创新活力、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二是坚持严格保护,重拳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去年全国法院在319件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达11.6亿元。最高人民法院审结“盼盼”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对恶意攀附商誉的行为适用4倍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超1亿元;审结“橡胶防老剂”技术秘密侵权案,判赔2.02亿元,创同类案件判赔金额新高。三是坚持能动履职,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特色治理模式,有效缓解知识产权案件量快速增长态势,减少人民群众诉累。最高人民法院审结“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案,在判赔2.18亿元的基础上,执行中促成全面和解,侵权方获得使用许可,权利人最终获偿6.58亿元,该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稳妥化解科技“独角兽”企业系列侵权互诉案,促成10多起专利纠纷达成一揽子和解,使创新主体轻装上阵,集中精力进行科研攻关。
二、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
一是持续健全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深化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改革,优化技术类案件审判资源。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专题调研,促进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人员专业化。二是探索完善知识产权专门诉讼制度。加快研究制定《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立法建议稿。持续完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已覆盖主要技术领域,全国范围技术调查人才资源实现共建共享、按需调派。三是深入推进“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加强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沟通,推动形成共识。目前全国已有25个高院、242个中院和287个基层法院有序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天津、内蒙古、浙江等十二地法院全面实现辖区内三级法院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有效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
三、统一法律适用,增强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
一是统筹部署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第五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并系统谋划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深化知识产权审判理念变革,引领、促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推进司法解释起草和专项调研工作。加快推进反垄断、知识产权刑事、商标、著作权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就数据产权保护、酒店民宿视听作品侵权等问题开展专项调研,促进司法保护规则完善统一。三是积极开展案例发布及条线业务指导工作。发布8件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性案例、10件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8件电影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15件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组织举办知识产权培训班,利用法答网、审判指导丛书等加强条线监督指导,着力提升审判能力。
四、牢记国之大者,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一是加强科技创新保护,支撑科技强国建设。妥善审理涉及5G通信、量子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种业种源等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案件,加强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力服务保障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二是营造诚信经营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有力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侵权仿冒,依法加强对驰名商标、传统品牌和老字号的司法保护力度。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规范和引导诚信经营。三是优化创新权益保护模式,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司法保护研究,开展数据产权保护等新类型案件专项调研,探索完善数据保护裁判规则,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五、强化协同配合,促进知识产权案件诉源治理
一是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深化落实“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现在,全国已实现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全覆盖,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司法需求。湖南法院建立著作权纠纷“专业审判+专业定价+行业调解”联合解纷工作机制;贵州贵阳中院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知识产权诉讼服务中心,成功调解多起知识产权纠纷。二是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就涉电影知识产权纠纷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并在2023年金鸡百花电影节期间首次举办“电影知识产权保护论坛”,推动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今天,中国电影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邓光辉同志受邀参加发布会,将就如何做好该司法建议的后续工作介绍相关情况。江苏法院全年共发出司法建议25份,无锡中院向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推动解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共性问题,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新疆高院向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加强节目内容著作权权属审查,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效果。三是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业务交流、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推进完善协同配合机制。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协同保护意见,与农业农村部联合举办全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培训。河北高院与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就种业、中医药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开展专题座谈;浙江高院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跨市域专利案件司法行政协作;海南高院与省知识产权局等8家单位携手推进全省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六、加强国际交流,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影响力
一是公平公正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今天发布的十大案件之一“西门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全额支持权利人1亿元的赔偿主张,彰显中国法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力打击恶意攀附行为的鲜明态度。二是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治理。最高人民法院持续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深入推进交流合作,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加强交流与合作谅解备忘录,指导多地法院与该组织仲调中心开展诉调对接,积极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贡献中国司法智慧。三是发挥典型案例宣传功能。推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案例数据库(WIPOLex)中国案例的更新录入,在国际商标协会通讯杂志等国际刊物登载中国商标案例,用案例讲好中国知识产权审判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
2024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电影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邓光辉向大家介绍了“保护知识产权助力创新创造”电影短片征集活动有关情况。
他指出,电影不仅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更是直观形象、富有影响力的文化传播载体。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首次共同主办保护知识产权的电影短片征集活动,是一次强化知识产权普法宣传的有益创新探索,有助于引导全社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自觉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共同助力创新创造,服务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的催化剂、经济发展的加速器,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电影从创作、生产到宣传发行、放映及衍生品开发,全产业链都与知识产权息息相关,电影知识产权开发保护成为建设现代电影市场的重要因素,电影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司法的保驾护航。去年,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支持下,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期间举办了首届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并会同相关行业协会共同签署《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中国电影高质量发展的倡议书》,向电影界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和司法建议书,在行业内达成了尊重知识产权的广泛共识,引起社会各界热烈反响。相关情况被写入今年两会的最高法工作报告当中。
在此基础上,电影界与司法界再次联手,共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共同发起并主办这次电影短片征集,把“抓作品”和“抓环境”结合起来,把“做人的工作”和“推动电影创作”贯通起来,把加强行业自律、行业维权与法律宣传统一起来,用电影短片形式,加强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宣传,营造风清气正、健康活跃、充满活力的行业生态,推动电影产业高质量繁荣发展的同时,积极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短片是很多青年电影人创作的起点。这次我们聚焦短片,希望用这种短小精悍,又符合当前网络传播特点的载体和形式,鼓励电影创作者,尤其是青年电影人用鲜活、灵动的镜头捕捉维权故事,用丰富、多彩的影像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正能量。短片征集报名从今天开始,到7月底结束。届时,我们将组织法律、电影和文艺版权保护等方面的有关专家对报名短片进行审看,推介出最佳短片5部,优秀短片5部。其中获得推介的优秀创作者将有机会受邀参加2024年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有关活动,在更大的舞台上与全国的电影人进行交流分享。征集活动启事将于今天新闻发布会后公布。
衷心希望通过这次电影短片征集,能进一步提高全行业、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重要性的充分认识,推动优质文化内容更好传播。衷心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能够进一步推动电影产业发展,发现和推出一批优秀电影人才,为电影持续健康发展储备力量。衷心希望新闻媒体朋友们能对本次短片征集活动给予关心和关注。中国影协也将继续积极发挥组织优势和专业优势,认真筹备推进各阶段工作,为构筑良好创作环境,激发电影发展活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中国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发布2023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他介绍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生动深刻阐释了案例的重要示范和引导功能。今天发布的2023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覆盖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反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等知识产权类型,涉及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国内外知名品牌、数字经济、种业等众多新时代的重点领域和行业,体现司法保护的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人民法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严格保护科技创新成果,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人民法院加大保护力度,以法治之力呵护创新创造。“丹玉405号”玉米植物新品种侵权案,对多次实施套牌侵权、重复侵权,侵权故意明显的企业,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有效增强农业科研者的信心。“香菇多糖”侵害技术秘密案探索了传统道地药材技术秘密的认定和非法利用技术秘密的赔偿问题,对传统中医药的守正创新具有积极意义。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涉“青少年模式”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回应社会对青少年保护的关切,引导网络服务提供者自觉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义务和社会责任。“基本殡葬服务”拒绝交易纠纷案针对殡葬行业公用企业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中小企业利益。
三是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中的裁判规则,服务新经济新动能。科技创新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对既有的社会生活规则不断提出挑战,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面临着新技术与新思维的双重考验。今年公布的案件中涉及导航电子地图数据的著作权保护、数据非法抓取及交易转卖的制止等新问题,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裁判规则,明晰权益保护边界,服务保障数字经济。
四是加强平等保护,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西门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米其林”商标侵权案、“拉菲”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中,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打击傍名牌、搭便车的行为,依法维护外国权利人合法权益,及时回应外国投资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关切。
五是加强衔接协作,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覆盖领域广、涉及方面多,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到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这就需要不断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格局。今年发布的案例中既有行政司法衔接的案例,也有法检配合的案例。涉“人脸识别”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明确了专利无效行政程序中权利要求修改幅度、修改方式、修改目的的要求,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涉“长高电新”商标恶意诉讼司法惩戒案中,人民法院在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权利滥用行为的同时,还将当事人涉嫌滥用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线索移送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监督职能和提出检察建议。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公正与效率,不断提高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以知识产权审判的高质量发展,有力服务和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附答记者问:
法治日报记者: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作出系列重要论述。请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能够发挥哪些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新质生产力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创新就是服务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够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为原始创新提供充分保护和有效激励。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够服务技术创新,推动形成高科技的生产力。比如,人民法院稳妥化解科技“独角兽”企业系列侵权互诉案,使创新主体轻装上阵,集中精力进行科研攻关。再比如,充分发挥发明专利等技术类案件集中管辖和审理的优势,总结提炼科技创新司法保护规则,统一技术类案件裁判尺度,强化对创新成果保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激发自主创新的信心和活力。
二是服务统一大市场建设,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助于推动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人民法院有效规制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市场封锁,促进公平竞争。妥善处理涉数据、平台企业案件,依法严惩平台强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价倾销、强制搭售等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
三是服务国际合作与竞争,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不仅是国内发展的“刚需”,也是国际贸易和投资的“标配”。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比如,在“西门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综合考虑“西门子”字号及商标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等因素,判令被告承担1亿元赔偿责任,传递中国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鲜明司法态度。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很多知识产权案件涉及行政审查、行政裁决和司法程序的衔接,在促进行政标准与司法标准的统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有哪些具体举措?
一是加强专利等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加大对专利保护客体、新颖性、创造性、公开充分和说明书支持等实质授权条件的司法审查。2019-2023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专利授权确权一审案件8392件,审结9164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共受理专利授权确权二审案件3943件,审结2971件,二审改判率6.4%。人民法院通过诸多个案不断明确裁判规则,促进行政与司法标准协调统一。
二是加强行政裁决及行政处理案件审理。贯彻严格保护和多元解纷理念,促进有关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2019-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共受理有关行政裁决、行政处理类纠纷65件,审结52件,二审改判率21.2%、撤诉率15.4%,在多起案件中澄清法律适用标准,对侵权认定作出改判。这类案件数量目前还不多,但预计未来会有较大增长。
三是加强民事行政交叉案件的协同审理。我国对专利等知识产权有效性争议和侵权争议分别循行政审查程序和司法诉讼程序处理,民行程序往往交叉进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努力推动在上诉阶段实现民事和行政关联案件同期到庭、协同审理、同步裁判,既确保权利解释协调一致,也切实提升纠纷解决效率。
四是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机关沟通协调。人民法院积极参与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努力通过日常沟通、定期会商、数据交换等多种方式加强沟通协调,促进行政与司法标准统一与机制衔接,提升工作合力。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举办“专利复审无效案件行政诉讼业务交流会”,与农业农村部首次联合举办全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同堂培训,共同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未来,我们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继续积极探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程序衔接的有效举措,更好促进行政标准与司法标准的统一,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更稳定的规则指引和行为预期。
总台CGTN记者: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民法典进一步明确了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请介绍一下,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情况?
林广海: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落实知识产权严格保护政策的重要举措,对于打击侵权,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人民法院通过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激励创新创造,支撑和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严格保护,依法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人民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时,从严惩治侵权假冒,用足用好惩罚性赔偿,确保权利人得到足额充分赔偿。2023年,全国法院在319件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同比增长117%,判赔金额11.6亿元,同比增长3.5倍。其中,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8起案件中适用了惩罚性赔偿,切实体现对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和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不断促进国家重点产业发展,大力保护科技创新的司法导向。
二是坚持依法适用,严厉打击恶意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对恶意侵权、严重侵权行为重拳出击,整治到底。比如,“盼盼”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人民法院对恶意攀附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注册商标的行为依法适用4倍惩罚性赔偿,全案判决赔偿1亿元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65万元,有力打击了恶意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
三是坚持总结经验,推动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知识产权赔偿问题,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司法实践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人民法院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实现裁判标准和裁判结果的平衡与协调。比如,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指导性案例,明确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条件,细化惩罚性赔偿的计算方法,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严格保护知识产权。
封面新闻记者: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关系国计民生,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在保护医药领域知识产权和公平竞争方面有哪些举措?
郃中林:医药领域的科研成果直接关涉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医药领域也是技术创新难度和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的领域,既需要保护知识产权以激励创新,又需要规制知识产权滥用和市场非法垄断。
一是有效落实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第四次修正的专利法自2021年6月起施行,建立起我国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的法律框架。根据随后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等,人民法院公正审理药品专利链接案件,合理把握保护药物创新与促进药品可及性的平衡。至2023年底,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共审结药品专利链接案件17件。全国首例药品专利链接诉讼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提名案件”和“2022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二是公平合理保护药品创新。加大对医药领域科研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在“阿格列汀”“玛巴洛沙韦”等药品专利纠纷案中,支持药品研发企业的相关诉讼主张,多家国内外药企送来锦旗或感谢信。在“左旋奥硝唑”药品发明专利民行交叉案中,剖析多个医药专利热点问题,依法保护高价值医药专利。多件药品专利案件被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和南方中心“知识产权与公共卫生案例数据库”收录并发布。
三是有效激励中医药传承创新。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知识产权法庭通过一系列个案裁判,不断完善中医药领域专利司法保护规则。在涉“中药发药机”“揿针”“妇科中药栓剂”等案件中,准确把握中医药领域创新特点,有效保护中医药发明创造。
四是坚决维护医药市场公平竞争。加强医药领域反垄断司法。在“沙格列汀”案中,对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反垄断司法审查作出初步指引,在“枸地氯雷他定”原料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中,妥善处理知识产权与反垄断的关系,有效兼顾保护激励创新与维护药品市场公平竞争。
未来,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既严格保护医药知识产权,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又依法规制医药领域的权利滥用和垄断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