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赵轩 知产财经
知产财经从海外媒体路透社获悉,近日,索尼音乐娱乐公司(Sony Music Entertainment)向参与制作2022年传记片《惠特尼-休斯顿:我想与人共舞》(《Whitney Houston: I Wanna Dance With Somebody》)的四家公司提起诉讼,称他们在影片中使用这位超级巨星的音乐但并未支付费用。
索尼音乐公司在加州联邦法院的诉讼中称,这四家公司侵犯了索尼音乐公司的版权,因为他们没有支付包括《I Wanna Dance With Somebody》《How Will I Know》和《I Will Always Love You》在内的24首休斯顿经典歌曲的授权费用。
索尼音乐公司要求至少360万美元的赔偿,并要求法院下令停止侵权行为。
被告之一、电影出资人和制片公司 Black Label Media 表示,它是 "这部电影的众多投资者之一,不应该被列入诉讼名单,并希望法院尽快驳回诉讼"。
目前无法联系到其他被告置评。索尼音乐公司的代表没有立即回应置评请求。
休斯顿于2012年去世,1983年签约 Arista 唱片公司。Arista 现在归索尼音乐所有。索尼音乐在诉讼中说,它将休斯顿的音乐授权给了制片商 Anthem Films,用于2022年 Anthem 的传记片和原声带。该电影于当年晚些时候上映,全球总票房近6000万美元。
索尼表示,根据双方协议,Anthem 的许可费应于2023年7月支付。诉状称,Anthem 公司从未支付过费用,索尼公司在当年晚些时候通知 Anthem 公司和 Black Label 公司,他们违反了协议,使用休斯顿的音乐构成了版权侵权。
诉讼称,Anthem 告诉索尼音乐,在收到马萨诸塞州政府拖欠的款项后会支付。索尼音乐公司称,Anthem 后来以其与其他被告的合同为由,拒绝签署拟议的还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