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公布一则反垄断行政处罚决定书——福州市房地产估价协会因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被处以30万元罚款。
根据福州市房地产估价协会网站信息,福州市房地产估价协会成立于1996年10月3日,主要职能包括规范估价行为、专业培训、创办刊物,提供咨询服务等;现有团体会员单位58家,个人会员350多人。
通报显示,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11月16日依法立案调查。经查,2019年11月份,福州市房地产估价协会组织相关评估企业签订了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承诺函》。
上述《承诺函》统一规定了福州地区(含六区、一市、六县)房地产价格评估差额累进收费标准,并在收费标准基础上按评估类型设立不同的最低折扣率。不仅如此,《承诺函》还规定最低单价,固定了福州地区的抵押评估、招投标项目(含政府采购项目)评估、装修评估、构筑物评估等类型的房地产评估服务收费价格。
为进一步明确约束评估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2020年8月,福州市房地产估价协会制定了《房地产评估项目招投标中评估费报价指引》,对评估企业在招投标中的应标行为进行了统一,并以业内通报、暂停服务、经济处罚等手段约束了评估企业的价格竞争。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援引的是修改前的《反垄断法》(2008年版)以及此前配套规章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
根据修改前的《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2019年审议通过的《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第十四条亦规定,禁止行业协会从事制定、发布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行业协会章程、规则、决定、通知、标准等;召集、组织或者推动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协议、决议、纪要、备忘录等;以及其他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或者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处罚依据方面,修改前《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认为,福州市房地产估价协会构成了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行为,因此责令福州市房地产估价协会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万元。
至于该协会下属会员单位是否涉嫌本案垄断问题,本次通报并未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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