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即将举办的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第十三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同时介绍了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等有关进展。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副主任梁心新、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副司长宋蓓蓓、公共服务司司长杨帆、知识产权出版社董事长刘超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国际合作司副司长盛莉主持。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副主任梁心新在发布会上简要通报了本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将要开展的两项重要活动。
梁心新介绍的第一项活动,是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9月11日至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商务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将在北京中关村国际创新中心共同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本次会议已经列入了去年举办的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将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四个领域推动开展一批务实合作项目,促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提质升级、深化拓展,更好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促进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关于会议的情况,我们专门制作了一个短片,请大家观看视频介绍。
另一项活动,是第十三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9月13日至14日,由知识产权出版社主办的第十三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将与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在同一地址接续举办。
梁心新表示,欢迎媒体朋友积极参加这些会议和活动,并做好宣传报道。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期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也欢迎媒体朋友进行报道。
附答记者问:
人民日报记者:刚刚主持人提到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即将举办,能否具体介绍一下会议的情况?
国际合作司副司长(主持工作) 盛莉: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定于本月11日至13日在北京中关村国际创新中心召开。本届会议是深入贯彻习近平主席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论述精神,践行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合作的重要举措。会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商务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举办,将围绕“更大规模、更高层次、更多成果、更好效果”的目标,促进共建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助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下面,我对会议做一个简要介绍。
一是会议的整体情况。“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是“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常态化合作机制下举办的重要会议,已于2016年、2018年召开两届,取得良好效果。即将举办的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列入了去年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受到各界期待。
本届会议规格高、规模大,将邀请约70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国际和地区组织的负责人及驻华使馆代表,以及国内相关部门和地方的知识产权部门代表、产业界和学术界代表等参会,人数预计450人。其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等近20位部级外宾将来华出席会议。
二是会议的主要内容。会议主题为“开放、合作、发展、共赢”。将在9月11日下午举行会议开幕式,12日召开全体会议,与会各方将聚焦“知识产权赋能高质量发展”,围绕区域合作、绿色发展、数字转型、价值提升四个主题展开深入交流,发挥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13日将召开圆桌会议,中方将与参会共建国家的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商讨合作,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东盟秘书处等相关国际和地区组织代表将作为观察员列席。本届会议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亚专利局还将举办相关会议活动,就知识产权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等议题开展交流。
三是会议的预期成果。“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经过多年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积累了丰富的成果。会议拟发布一份“中方关于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倡议”,以官方和民间两个平台共同推进,汇总形成三份清单,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四个知识产权领域,从业务合作、价值提升、能力建设、服务用户、民间交往五大方面,推动形成近20项务实合作项目和成果。
这些务实合作项目涉及知识产权领域多个合作内容,包括专利加快审查试点、商标品牌培育、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绿色专利技术普惠推广、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专利代理机构服务合作、共建国家用户在华知识产权保护指导等,将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走深走实,构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新格局,促进共建国家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期间,我们将与参会共建国家及组织开展20余场双边会谈,签署约16份知识产权合作协议。会后还将发布《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主席声明》。
中国之声记者: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我们注意到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了《关于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能否介绍一下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公共服务司司长 杨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支撑,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去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扩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覆盖面,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共建设国家级公共服务网点423家,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48.6%,各地公共服务机构累计服务创新主体超270万次,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普惠性得到显著提升。
近期,我局在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持续普惠化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聚力支持全面创新,加快完善与新技术发展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为激励创新促进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指导意见》提出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要“坚持服务大局、坚持聚焦重点、坚持服务全链条、坚持普惠服务与重点服务并重”的4项原则,明确了要支撑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促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等4方面工作任务,制定了实现“利企便民水平得到新提升”和“支撑重大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2个目标。
一是在支持高质量创造方面,建立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服务机制。加强对科技创新力量、科技创新功能区、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服务支撑,主动对接、积极参与关键领域科技攻关。
二是在推进高效益运用方面,以高效的服务配置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加快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培育高价值专利,加速向产业转化,积极助力中小微企业实现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内涵式创新发展。
是在强化高标准保护方面,完善公共服务供给。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海外维权、侵权预警等服务,助力企业“走出去”。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提升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能力。
四是在促进服务提质增效方面,健全精准高效的公共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引导不同类型的公共服务机构开展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服务内容,破解创新主体日益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与公共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
下一步,我们将致力于加快建设覆盖全面、服务规范、智能高效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坚持以国家需求和用户满意为导向,完善多层次、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推进与保护体系、运用体系协同发力,促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
中国日报记者:第十三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将与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接续举办。能否具体介绍一下本届年会的有关情况?
知识产权出版社董事长 刘超:借这个机会也感谢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中国知识产权年会给予的关心、重视和支持。第十三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定于9月13日至14日在北京中关村国际创新中心举行。下面我代表主办方知识产权出版社向大家介绍年会相关情况。
中国知识产权年会自2010年创办以来,已逐步成为促进知识产权领域交流合作的重要国际平台。本届年会将围绕“知识产权为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这一主题开展交流,邀请约150位国内外嘉宾现场演讲。年会还同期开设“国际专利商标服务与产品展”和“中外地理标志展”。展区面积共计8000平方米,约200家展商参展。今年的年会主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活动内容丰富。年会包括4大板块:一是开幕式及主旨演讲。拟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北京市领导,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柬埔寨、沙特相关政府部门高级官员、有关国家知识产权主管机构高级代表、驻华使领馆和国外有关机构代表,以及学者和企业家代表出席。二是“1+11”个专题论坛,将聚焦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数据知识产权等方面知识产权的最新政策和行业实践,探讨知识产权在激励保护创新及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三是展览展示。国际专利商标服务与产品展将展示最新的科技创新成果,探寻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趋势动态,促进知识产权服务的上、中、下游对接。中外地理标志展将展示各国地理标志保护经验、品牌培育成果、先进生产技术和农产品,加强国内外地标工作交流,促进商贸合作机遇。四是超过20场同期活动,以路演、研讨会、发布会等多元化形式展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最新成果。
第二,创新型企业积极参与。年会始终致力于服务创新这一目标,报名参会的企业中,创新型企业占比一直保持在50%左右。参会企业的行业变化伴随着中国创新发展趋势而变动。本届年会参会企业中,来自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物联网、信息通信等专利密集型产业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企业占比大幅增加。除了国内企业,来自美国、德国、英国、丹麦、日本等多个国家的跨国企业也将参会,共同探讨创新话题,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第三,聚焦知识产权热点议题。年会将聚焦包括对接高标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及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等议题开展交流。还将特别关注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尤其是在“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多个国际组织和机构,例如国际商标协会(INTA)、国际许可贸易工作者协会等将参加年会,针对国际法治环境、新能源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跨境电商的海外维权等议题,展开深入讨论探讨,提供专业的策略和解决方案,帮助中国企业更好地“走出去”,在国际市场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应对全球挑战。
各位媒体朋友,还有一周,第十三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将拉开帷幕。我们诚挚邀请各界嘉宾相聚北京,共襄盛会。也期待各位媒体朋友届时亲临现场宣传报道,谢谢。
法治日报记者:我们关注到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成为困扰企业的一个难题。请问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采取了哪些举措,又取得了哪些成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副司长 宋蓓蓓:随着中国企业参与全球贸易的步伐加快,遭遇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呈现易发、高发态势。部分企业面临专业性不足、应对能力弱、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这些成为影响其正常出海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一系列举措帮助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在国内29个省(区、市)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分中心71家,在5个国家设立海外分中心,针对重点领域设立4个产业分中心,对接当地企业,提供专业性、公益性的海外维权指导。累计组织专题培训近千次,培训37万人次,帮助各类经营主体提升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持续扩充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国家层面遴选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专家119人,各地遴选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专家总数超1800人。2024年上半年,累计指导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66件。
二是进一步强化应对机制。建立健全针对知识产权海外纠纷的主动监测、及时提醒、指导应对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健全商标海外抢注监测机制,通过发布年度监测报告、发出商标抢注提示函、根据企业申请信息定向监测等多维手段,提示企业相关风险。建立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案件一家监测、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国家指导中心或地方分中心监测到相关信息后,第一时间提供给涉及企业所在地分中心,及早开展应对,提升监测精度和响应速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供给。通过“智南针”国家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持续更新发布信息动态,2024年上半年,编辑发布14个国家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平台累计用户达2.4万余人。加强政策指引,编发16个重点国家知识产权国别指南、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指南、重点国家商标维权指南;指导地方编印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指南指引48种,针对商业秘密、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等热点议题,加强原创性信息供给。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帮助我国企业“走出去”。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得到了有关国家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和积极参与。请问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方面,目前都取得了哪些积极进展和重要成果?
盛莉:自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在知识产权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不断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助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合作机制不断完善。我们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国内有关部门在2016年和2018年先后举办两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习近平主席专门向2018年会议致贺信,希望与会各方加强对话,扩大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推动更加有效地保护和使用知识产权,共同建设创新之路,更好造福各国人民。在习近平主席贺信精神的指引下,“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专业领域多边对话合作的重要平台之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在知识产权领域得到广泛认同。
二是合作布局不断拓展。我们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了关于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政府间协议。2023年,发起并成功举办首届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被纳入中国—中亚机制。持续推进中国—东盟机制性交流,成功举办第14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深入推进金砖国家、中蒙俄、中非、中拉等多边和小多边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不断深化与共建国家的双边合作,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与57个共建国家签署了知识产权合作协议。
三是合作取得务实成果。3项知识产权合作成果被列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积极推进与共建国家在知识产权政策沟通、人员培训、学位教育、知识产权审查、保护和运用等方面的交流合作。2013年以来,面向共建国家举办50余次培训班,累计培训1300余名共建国家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录取来自50余个国家的230名学员参加“一带一路”知识产权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先后向1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派出专家开展交流和培训,支持共建国家知识产权能力建设。特别是,我们推动了中国发明专利在柬埔寨直接登记生效,老挝认可我国发明专利审查结果,与泰国稳步开展了“3+3”地理标志互保试点项目。我局与18个共建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开展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合作,成为10个共建国家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的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深化拓展“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扎实推进各项务实合作项目,有力支撑我国与共建国家的经贸、科技、文化交流。
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刚才提到我们正在加强地理标志方面的工作。请问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加强地理标志涉外保护?未来还有哪些考虑和安排?
宋蓓蓓:地理标志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代表着产品的独特品质,也是文化传承的有形彰显。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背景下,地理标志日益成为我国区域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对外扩大开放合作、促进互利共赢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部署,积极推进地理标志涉外保护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制度集成创新。在习近平主席的亲自见证下,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中法地理标志合作议定书成功签署。近年来,我国通过单独申请、互认试点和协定互保等模式,积极探索构建地理标志领域多双边合作平台,累计推动110个地理标志在欧盟获得保护,142个来自法国、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产品在我国获得地理标志保护。
二是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发布《地理标志认定 产品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并推动外文版出台,实现涉外地理标志保护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地理标志的高水平保护,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合规机制,优化开放合作环境,推动地理标志产品在更大规模、以更高质量跨境流动。
三是加大涉外地理标志保护力度。推动国内国外地理标志同等保护,连续3年发布地理标志涉外保护典型案例,国外申请人可依据《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来华开展地理标志商业活动,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产品经销商在华投资兴业。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深化地理标志领域改革,加强涉外地理标志保护。聚焦高水平保护,进一步提高地理标志工作法治化水平,优化地理标志保护程序,完善地理标志政策标准制度。聚焦高质量发展,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推动更多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健全涉外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机制。聚焦高效率赋能,深化“一带一路”地理标志保护合作,谋划开展更多“小而美”的务实合作项目,探索地理标志价值实现和涉外保护合作机制创新。谢谢。
新华社记者:随着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间知识产权合作的日益密切,彼此间专利技术交往也更加频繁,请问我国与共建国家间的专利发展态势如何?请具体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梁心新:习近平主席强调,要将“一带一路”建成创新之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们与共建国家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促进专利技术交流,知识产权日益成为我国与共建国家创新合作、互联互通的重要载体和桥梁纽带。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与共建国家之间专利活动日趋活跃、双向往来不断加强,数字和绿色创新合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主要呈现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我国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热情持续高涨。2013—2023年,我国企业在共建国家及相关组织累计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7.0万件和3.5万件,保持了20%以上年均增速。在共建国家有专利申请的中国企业中,数字通信、互联网企业表现突出,累计申请量排名前五的企业分别为华为(7766件)、小米(2909件)、阿里巴巴(2563件)、中兴微电子(2510件)和腾讯(2365件)。
二是共建国家在华专利申请呈现持续活跃态势。2013—2023年,共建国家在华累计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28.5万件和18.2万件,年均增速分别为5.6%和8.0%。截至2023年底,共建国家企业在华专利有效量达到15.3万件,与2013年底相比,年均增速达到9.0%,高于同期国外在华有效专利平均增速4.1个百分点。
三是数字“一带一路”建设专利创新势头强劲。2013—2023年,中国在共建国家及相关组织获得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2.7万件,年均增速达16.9%;共建国家在华获得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专利授权5.5万件,年均增速达11.6%,数字技术创新有力支撑共建“一带一路”数字化转型。
四是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专利创新日益提速。2016—2023年的几年间,中国在共建国家及相关组织的绿色低碳发明专利累计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3637件和1664件,年均增速分别为26.0%和21.3%,2020—2023年年均增速进一步提高至65.4%和49.6%。绿色低碳技术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排名前五的企业中,既有中国石化等传统能源企业、也有宁德时代、比亚迪等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企业,同时也包括OPPO、华为等数字通信类企业,反映出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创新的发展特点。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深化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合作,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在共建创新之路、数字之路、绿色之路中的重要作用。谢谢。
央广网记者:“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重要部分。刚才已经做了专门的介绍。能否再介绍一下这几年我们参与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情况?
盛莉:知识产权是国际贸易的标配,是制度型开放的主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习近平主席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去年又专门向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活动致贺信。一年多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见证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有关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合作协议签署,多份知识产权合作文件纳入领导人出访成果。
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关于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为我国高质量发展努力营造良好外部环境。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大会及各专业委员会谈判磋商,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例如,今年5月,成功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缔结《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条约》,结束该条约25年谈判历史,实现历史性突破。积极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坚持可持续发展,推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在知识产权领域落实,在多边舞台讲好知识产权助力脱贫攻坚中国故事,强化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交流。参与中秘、中国—洪都拉斯、中国—萨尔瓦多自贸协定知识产权章节谈判,全面履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知识产权条款。开展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二是深化拓展国际合作布局,不断完善全球知识产权伙伴关系网络。与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正在实施的知识产权合作协议超过200份,构建起多边、周边、小多边、双边“四边联动、协调推进”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深入推进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中日韩、中欧、中国—东盟、中国—中亚等知识产权合作机制。促进中美欧日韩知识产权五局合作机制优化调整,持续推动在人工智能、绿色技术领域合作取得务实成果。引领扩容后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发展,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持续深化中日韩合作,在第九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发布《中日韩知识产权合作十年愿景联合声明》。实现246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完成第二批350个产品清单公示,密切中欧经贸关系。
三是支持国内外企业创新,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积极推广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服务体系,我国申请人PCT国际专利、海牙体系外观设计国际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申请量稳居世界前列。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预发布的《2024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我国拥有的全球百强科技创新集群数量达26个,连续两年位居世界第一。五家中国企业相继获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创新奖。我国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合作伙伴升至33个,覆盖84个国家,有力支撑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同时,我们坚持对内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建立外资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听取意见诉求,帮助解决问题,吸引更多外资企业来华投资兴业,分享中国发展红利和超大规模市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谋划开展更多务实合作项目,积极助力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谢谢。
梁心新: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再次诚挚邀请大家参加下周举办的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和第十三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让我们共同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做好知识产权宣传。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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