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调整全市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加强疫情“外防输入”工作的通知》,决定将全市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从7天调整为72小时,自9月7日零时起开始扫码查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对诉讼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从2022年9月7日起,到本院参与诉讼或办理相关事项,全市范围内居民及其他在甬人员应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核验“健康码+行程码”的要求。根据要求,市外来(返)甬人员在抵甬后的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对省外来(返)甬人员实行3天3检,后续按照市内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予以落实。上述措施本院将根据防控形势与要求变化作相应调整。
相关防控措施给各位来院人员带来的不便,恳请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