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产财经官网!

附判决┃惩罚性赔偿3000万元!“数据资源法治第一案”一审南京落槌

2025-07-07 17:50来源于 知产财经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原告淘宝公司、天猫公司、淘软公司(合称淘宝方)与被告淘数公司、泰数公司、李某航、林某、广东天勤公司、梅州天勤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淘数公司及关联方立即停止通过"小旺神"软件实施数据侵权行为;连带赔偿淘宝方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10万元。该案始于2023年,被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实施以来的“数据资源法治第一案”。
本文共计2077字,订阅后享全网免费阅读
单篇订阅

支付金额:

立即支付
知产财经付费内容 | 请订阅后查看全文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微信
请登录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