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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判决┃判赔800万!N字鞋假冒案终审:家庭成员轮换经营主体难逃共同侵权连带责任

2026-09-11 11:01来源于 知产财经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某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与陈某阳、陈某灿、卓某、郑某、陈某及莆田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六上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认定被诉侵权标识与涉案权利商标经整体比对和要部比对构成近似,且六上诉人以家庭成员分工轮换、变更网店经营主体、设立工具公司等方式持续销售侵权运动鞋超52万双、涉案金额巨大,构成共同侵权,应连带赔偿800万元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本案厘清了以家庭为核心、通过频繁变更经营主体规避侵权责任这一隐蔽侵权模式下共同侵权的认定路径,对加大网络销售假冒侵权打击力度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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