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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3 12:14来源于 厦门中院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B公司应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50000元,驳回A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B公司提起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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