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夏雨欣 知产财经
知产财经从海外媒体ip fray 获悉,3月27日,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第21民事合议庭作出裁决,授予华硕关联公司 Innovative Sonic Corporation(下称“ISC”)针对 OPPO 及其关联公司一加的 5G 多模标准必要专利(SEP)禁令。
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认定, OPPO 及其关联公司一加侵犯ISC持有的 EP2802185 号专利(“无线通信系统中添加服务小区的方法和装置”),该专利涵盖多模双连接技术,属于 5G 标准必要专利。法院据此授予禁令,禁止相关侵权设备在德国市场销售。
该判决在上诉期间可临时执行,所需担保金接近七位数欧元。据悉,OPPO 在庭审中提出了 FRAND 抗辩,但法院未予支持。其司法理念与主审法官 Schacht 博士上个月阐述的观点一致,即对被认定为“不情愿的被许可人”的实施方持严格标准。
预计下月,德国联邦专利法院将就该专利的有效性作出不具约束力的初步意见(NBPO)。若该意见为负面,可能对禁令的后续执行产生影响,知产财经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
案件背景
华硕与OPPO的诉讼起源于2025年4月,华硕和ISC直接或通过其授权伙伴,在德国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对小米、OPPO及其高端品牌OnePlus提起SEP侵权诉讼,涉及EP2802185专利。
2025年5月,ISC在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慕尼黑分庭起诉OPPO及一加,涉及前述EP2802185专利。
2025年6月,华硕在UPC慕尼黑分庭分别起诉OPPO(及其子公司Realme)和小米,涉及EP3346616专利。
2025年9月,为应对OPPO年初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涉VVC(H.266)标准必要专利起诉,华硕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请求宣告该VVC专利无效,但该请求未得到国知局支持。
2025年10月,小米向英格兰与威尔士高等法院(EWHC)提请FRAND裁决,以反制华硕与ISC的专利主张。同月,小米向美国法院申请的证据开示被批准,获取华硕的专利授权惯例等相关资料,以支持其FRAND许可费率抗辩。
2025年11月,小米与华硕及相关公司达成和解,结束了双方在德国、英国、美国和UPC的全球专利纠纷,协议条款尚未披露。
2025年12月,OPPO向浙江宁波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华硕专利侵权的诉讼开始审理。
2026年3月5日,德国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华硕侵犯OPPO持有的欧洲专利EP3657687。这是OPPO在该案反诉中赢得的首场司法胜利。
2026年3月27日,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第21民事合议庭作出判决,授予ISC针对OPPO及一加5G多模设备的禁令,涉案专利为EP2802185。法院同时驳回了OPPO的FRAND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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