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全社会共识的时代背景下,行为保全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与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规定》)第5条、第7条分别规定了行为保全的程性序要件和实体性要件。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该类案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方面,如何准确判断“情况紧急”和“难以弥补的损害”等申请条件,需要法官在具体案件中进行审慎考量。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案件具有不同的特点,对于紧急性和损害程度的认定标准也存在差异。另一方面,行为保全措施的采取可能会对被申请人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如何在保护权利人权益的同时,确保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行为保全措施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重大,人民法院在审查判断是否准许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时,既要注重充分发挥诉前行为保全制度对于及时制止侵权、有力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也要严格依法审查法定要件,确保各方面利益的平衡。基于此,知产财经特整合全国各地法院于2022-2024年发布的27起行为保全案例,以飨读者。(点击链接即可查看部分案例详情)
专题策划及制作:卫舒恬、安格尔 知产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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