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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策划|【原创】长短视频之争:一本经济账 一本法律账

来源于 知产财经 2021年第5期 出版日期 2021年10月20日

究其根本,影视二创短视频中所体现的二创作者自身的独创性,始终建立在原创影视作品的独创性基础之上;若二创市场的版权秩序无法得以整顿,进而遏阻原创作者的创作热情与动力,所谓的影视二创也终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文|周荧屏  知产财经全媒体

  回顾2021年以来各大网络平台之间的交锋摩擦,争议话题最多、舆论声量最大、参与范围最广的无疑是所谓“长短视频之争”。以抖音、快手等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新势力自崛起以来,便给以爱奇艺、腾讯、优酷、芒果TV等为代表的长视频平台阵营带来了巨大冲击,但双方间的矛盾冲突似乎从未像今天这般不可调和。

  今年4月,“爱优腾芒”等主流长视频平台联合多家影视公司、行业协会及数百位影视艺人先后发出的《关于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及《倡议书》,毫不避讳地剑指各短视频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要求其未经授权不得对相关影视作品实施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侵权行为,并声明将对上述侵权行为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到了6月份的第九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爱优腾”三家高管对短视频平台乃至短视频内容本身言辞激烈的抨击,不仅招来字节跳动高管的回怼,更是直接引爆了网络公众舆论。长短视频平台对立态度之强硬、立场之鲜明,终于将双方长期以来的“暗斗”彻底升级成了“明争”。

  在相当一部分公众眼中,“爱优腾”们这次真的急了——残酷的现实,也容不得长视频平台们再优游岁月。短视频平台上肆意泛滥的涉影视作品侵权短视频,不仅吸走了本该属于长视频平台的用户注意力,更以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方式,挤压着长视频平台长期巨额投资构建起来的生存空间。而这些在平台口水战中隐没的关键信息,又在一份份财报数据中悄然浮出水面。


表1:2015-2019年部分热门影视剧版权费用

  长视频平台:前人种树后人乘凉

  2016年9月20日,抖音App正式上线,给当时仍占据在线视频行业主流的长视频平台们敲响了警钟。抖音上线的这五年,也被视为短视频平台高速发展的五年。在这五年间,长视频平台不仅要面临短视频平台对用户使用时间的豪取攘夺,更需应对自身日渐繁重的经营压力。

  播送热门影视剧是长视频平台当前吸引用户的最主要模式,而随着市场多年的畸形繁荣,影视剧版权采购费用也日渐高企(见表1)。统计2015-2019年热门影视剧版权价格,直线攀升的数字不由令人咋舌。2015年时热播的《花千骨》《芈月传》单集网络售价为130万元和500万元,仅一年后,2016年的《楚乔传》单集网络售价就飙升至860万元;2017年,长视频平台对于头部内容的单集版权投入平均达到781万元,当年热播剧《那年花开月正圆》和《孤芳不自赏》的单集网络售价更是首次突破千万大关,分别来到了1050万元和1000万元;到了2018年,受到五部委和各大影视行业协会关于限制演员片酬的通知意见,以及中宣部等五部门关于治理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通知的影响,版权剧采购价增幅放缓,但《扶摇》《南方有乔木》的单集网络售价依然分别增至1200万元和1100万元,共87集、单集价格900万元的《如懿传》则一度创下国内电视剧版权总价记录;2019年,《幕后之王》《长安十二时辰》又将单集网络售价记录提高至了1350万元和1220万元。

  版权采购费用的高涨,将长视频平台的经营成本也一次次推至新高度,而这是绝大多数短视频平台几乎不曾遇到的烦恼。根据公开财报,爱奇艺2016-2020年总运营成本分别约为140亿元、213亿元、271亿元、303亿元、279亿元。其中,主要支出项即为内容成本与带宽费用,例如2018财年,爱奇艺的内容成本约为211亿元,同比增长约67%,占总运营成本的77.8%;2019年财年,内容成本约为222亿元,同比增长约5%,占总运营成本的73.27%。经历2016-2018年的疯狂增长后,爱奇艺终于在近两年成功控制住了内容成本的涨势,但内容成本依然在爱奇艺的总运营成本中占据大头。相比之下,腾讯视频的内容成本支出更为惊人。尽管腾讯财报中并没有单独披露腾讯视频的成本信息,但我们依然可以通过推算及其他信息进行推测。2017年,腾讯视频播出了230部影视剧。这一年,腾讯集团财报披露其内容成本为281.77亿元,刨去阅文集团(12.8亿元)和腾讯音乐当年的内容成本(约30亿元),可估算腾讯视频当年的内容成本约在230-240亿元之间。而在2019年上海电视剧制播年会上,腾讯副总裁、在线视频CEO孙忠怀表示,腾讯视频2018年的内容成本约为280亿元,2019年的内容成本预算也不会低于200亿元。面对居高不下的版权采购费用,越来越多的长视频平台正探索通过版权分摊、分销、置换及自制剧集与节目等方式控制内容成本,为国内视频内容生态的发展带来了一丝新鲜空气。然而,长视频平台种树,短视频平台乘凉。如今短视频平台上愈演愈烈的影视作品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现象,为几乎不曾付出版权成本的短视频平台带来了巨大流量与收入,却让作为影视版权合法权利人的长视频平台很是受伤。


图1:2016-2020年爱奇艺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亿元)


图2:2016-2020年腾讯视频、爱奇艺订阅会员数(单位:万)

  成本增长迅猛的同时,长视频平台的创收能力却隐隐触到了天花板。2016-2020年,爱奇艺每年的总营收分别约为112亿元、174亿元、250亿元、290亿元、297亿元,年增幅分别约为113%、55%、52%、16%、2%。审视长视频平台今天的营收困境,背后的原因,还要追溯到长视频平台营收的两大支柱——会员订阅和在线广告上。

  购买版权剧并设置会员独播,以吸引大量用户付费订阅,这是长视频平台近年来快速发展的主要引擎之一。但如今,随着一些短视频平台的疯狂“搬运”,长视频平台中曾被版权剧吸引而来的用户流量快速流失。2016-2020年,爱奇艺订阅会员数分别为3020万、5080万、8740万、1.07亿、1.017亿,会员服务收入分别为37.6亿元、65.4亿元、106亿元、144亿元、165亿元。同时期,腾讯视频的订阅会员数则分别约为2500万、5600万、8900万、1.06亿、1.23亿。优酷近年来未公开其订阅会员的具体数量,不过,据第三方统计,2018年6月以来,优酷月活数整体呈现波动下降趋势:2020年3月,优酷视频App月活数约为4.34亿人,6月下降至3.81亿人,7月小幅回升至4.01亿人。长视频平台的在线广告服务营收也不容乐观。2016-2020年,爱奇艺的在线广告服务营收分别为56.5亿元、81.6亿元、93亿元、83亿元、68亿元。腾讯2020年第二季度业绩报告也显示,其媒体广告收入下降了25%之多。

  如今,各大长视频平台大多尚未实现盈利。特别是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崛起,长视频平台们多年来在内容成本上的高额付出,还未等到收获便被短视频平台以搭便车的方式非法窃夺。由此也不难理解“爱优腾芒”为何要主动亮剑,以讨回在法律和商业道德上都本应属于它们的流量与收益。


图3:2020年国内部分互联网企业总营收对比(单位:亿元)

  短视频平台:野蛮生长的五年

  五年前,当网剧与手机游戏牢牢霸占网民的手机屏幕时,或许不会有人想到,短视频有朝一日竟能成为网民的娱乐首选;五年后,没有人再能对短视频的存在视而不见。根据极光(Aurora Mobile)发布的《2021年Q2移动互联网——行业数据研究报告》,2021年第二季度,短视频行业用户时长占比为29.8%,与去年同期相比提升6.2%,超越了即时通讯、在线视频、手机游戏等,在全行业中继续保持排名第一。

  抖音于2018年6月首次公布了自己的用户数据——DAU(日活跃用户数量)超过1.5亿,MAU(月活跃用户数量)超过3亿,此时距抖音App正式上线还不到两年时间。2018-2020年,抖音DAU相继突破2.5亿、4亿、6亿大关。在全球范围内,抖音海外版TikTok的下载量也已经突破20亿次;仅在2020年第一季度,TikTok下载量就达创记录的3.15亿次。短视频内容的火爆,带动着短视频平台发展出直播、电商等新业态,进一步将平台的吸金能力推向新高度。2020 年,抖音电商全年GMV(商品交易总额)超过5000亿元,是2019年的三倍之多;到了今年,抖音电商定下了10000亿元的GMV目标。此外,抖音的广告收入也相当可观。2020年,字节跳动实现广告收入1831亿元,抖音贡献了其中的近60%。而在2019年,字节跳动的广告规摸便已超过腾讯,成为仅次于谷歌、Facebook的全球互联网第三极。2018-2020年,字节跳动分别实现营收500亿元、超1400亿元、2366亿元。纵观2020年各互联网巨头的营收数据,字节跳动的营收相当于腾讯的一半,约等于百度和美团之和,也是直接竞争对手快手的四倍之多。当然,作为影视作品侵权短视频的重灾区之一,抖音所获得的巨大流量,也与其长期以来对侵权短视频的监管不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相比于哔哩哔哩(B站)等其他短视频平台上影视作品二创视频的火爆,抖音视频作者对影视作品的侵权行为则更为简单粗暴,多采用“切条”“搬运”等形式,乃至带动部分用户群体养成了“抖音追剧”的习惯。举例来说,近期腾讯视频的热播剧《扫黑风暴》便被许多抖音视频作者疯狂搬运,有报道称,涉《扫黑风暴》的侵权合集包含几十条剪切视频,播放量普遍高达百万以上,个别合集播放量甚至已超过2000万。可以说,抖音等短视频平台的爆红,与其对长视频平台的优秀影视剧资源的非法掠夺终究脱不开干系。


图4:2017-2020年快手、爱奇艺总营收对比(单位:亿元)


图5:2019-2020年哔哩哔哩各项业务收入(单位:亿元)

  在抖音入局之前,快手还是短视频领域无可争议的王者。早在2016年7月,快手MAU便达0.81亿,是当时行业老二美拍的四倍有余。截至2017年底,快手仍以0.95亿的DAU和22.8%的市场渗透率力压抖音。2018年,抖音反超快手,但快手DAU在年底也突破了1.6亿。2020年初,快手DAU又突破3亿。强大的用户基础,为快手的直播和电商业务有力赋能。2017年,快手直播平均月付费用户数达1260万,每月付费用户的平均收入为52.5元;2018年,这两项数据分别增至2830万、54.9元,2019年分别增至4890万、53.6元,2020年分别增至5760万、48.0元。电商业务方面,2020年快手全年GMV达3812亿元,是2019年(596亿元)的六倍有余。线上营销服务方面,2020年,快手线上营销服务收入为219亿元,同比增长194.6%,其中第四季度单季收入181亿,创下年内单季收入新高。直播、电商、线上营销三驾马车齐发的快手,在2017-2020年分别实现营收数字83亿元、203亿元、391亿元、587.8亿元。

  同为知名的UGC(用户原创内容)视频平台,哔哩哔哩(B站)的风格调性与抖音、快手等特色鲜明的短视频App有所不同。根据极乐实验室2020年的一项统计,B站各分区视频的时长中位数多在2-10分钟之间,显著区别于数十秒到的短视频为主的抖音、快手等平台。正因如此,B站常被视为短视频与长视频之外的“中视频”平台。自2017年下半年起,B站月均DAU始终维持在1500万以上,2018年2月份增至2198万,2019年第四季度MAU达1.3亿,2020年第四季度MAU达2.02亿。就收入模式而言,除短视频平台中常见的直播、电商、广告外,B站还尤其倚重其游戏业务。2019年,B站总营收达约67.8亿元,其中游戏业务收入约36.0亿元、直播和增值服务收入约16.4亿元、广告业务收入约8.2亿元、电商及其他收入约7.2亿元。2020年,B站总营收增至约120亿元,其中游戏业务收入约48.0亿元,同比增长34%;直播和增值服务收入约38.5亿元,同比增长134%;广告业务收入约18.4亿元,同比增长126%;电商及其他收入约15.1亿元,同比增长109%。游戏业务目前仍是B站的主心骨,但涨幅惊人的直播和增值服务,已隐隐有成为B站最大摇钱树之势。当然,作为国内影视二创作品的集中地之一,B站如今的高人气同样有一大部分源于其平台上存在的大量影视作品侵权视频。今年5月,美国人气喜剧《老友记重聚特辑》在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上线仅数小时后,其完整正片和大量卡段视频便被非法搬运至B站。在遭到爱、优、腾联合声明警告后,自知理亏的B站运营方才不得不删除了上述所有侵权视频。然而,这不过是B站上涉影视作品侵权现象的冰山一角。在该平台上,几乎所有热门影视作品都有着数目可观的解说、吐槽、混剪等类型的二创作品,其中绝大多数并未取得版权方授权。B站赖以“破圈”的内容生态,毫无疑问在一定程度上建立在了对长视频平台合法版权的窃取之上。

  不过,各大主流短视频平台眼下也大多尚未实现盈利,例如2020年,快手经调整净亏损为79.49亿元,B站的净亏损达30.1亿元,抖音所属的字节跳动经营亏损也达147亿元。

  当普通网民纷纷抱怨影视内容生态日渐恶劣的同时,越来越多的资本正纷纷入局短视频平台。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影视二创短视频侵权现象也愈演愈烈,使得短视频平台的内容生态愈加混乱无序。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间内,野蛮生长起来的短视频平台们,还将继续野蛮生长下去。而伤到根基的长视频平台是否还会愿意继续投入大量资金打造原创长剧?版权经营良性循环的期盼是否会越来越远?

  法律争议:影视二创版权背后的平台博弈

  传播快、覆盖广、门槛低、制作简便、转化率高、社交属性强,这一系列特性造就了短视频的火爆,但也使得短视频作品呈现出良莠混杂、关注度分散的局面。相形之下,长视频平台手中的热门影视剧资源,依然是大众话题与流量的中心。影视专业内容所拥有的巨大流量,显然是草根气息浓厚的短视频作品一时难以赶超的,也吸引着众多短视频创作者依托热门影视剧内容进行二次创作,乃至直接对热门影视剧作品实施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从而引发了大量侵权诉讼与法律争议。

  今年5月17日,由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主办的“短视频版权集体管理研讨会”在北京成功召开。12426版权监测中心在会上正式发布了《2021中国短视频版权保护白皮书》,其中的数据显示,“2019年1月至2021年5月,受权利人及监管部门委托,12426版权监测中心对1300万件原创短视频及影视综等作品的二次创作短视频进行监测,累计监测到300万个侵权账号,成功通知删除1478.60万条二创侵权及416.31万条原创侵权短视频;综合视频、新闻资讯及短视频平台占比分别为34.4%、31.8%和29.3%。涉及点击量5.01万亿次,按万次点击10元计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1亿元。”短视频领域对专业影视作品的普遍侵权,以及由此引发的长视频平台与短视频平台之间的深刻矛盾,已经发展到了不可忽视的地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资深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宋健指出,当前短视频版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利用他人影视作品制作短视频的合理使用边界;二是短视频平台对于他人上传侵权短视频注意义务的合理范围。上述两方面,又分别落脚于短视频创作者与短视频平台身上。

  如何划定利用他人影视作品制作短视频的合理使用边界?新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十二种合理使用他人作品的情形以及一项兜底条款,包括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以及新闻报道、课堂教学、公务需要、陈列保存等。在上述情形中,使用他人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实中,多数影视二创短视频并不属于上述合理使用情形。对于如何认定此类影视二创短视频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的问题,司法实务界与学术界人士提出了多种多样的观点,短视频创作者使用他人影视作品的目的、手段、效果,以及著作权人之权利与公众获取作品之自由的利益平衡等因素,都在法律判断的考量范围内。就现实情形来看,当前影视二创短视频大多是为迎合公众快餐化的文化消费需求而诞生,其往往撷取影视作品中最具艺术价值与市场价值的部分呈现,在相当程度上构成了对影视作品的实质性替代;此外,大量影视二创短视频还涉及商业推广等经济利益分配,许多短视频创作者借助影视二创获取流量与金钱的同时,却并未取得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也未向其支付合理对价,甚至不指明原作品名称及作者姓名,从而构成了对影视作品著作权人之人身权与财产权的严重的双重侵犯。“短视频的出现是新现象,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禁止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并超出适当引用范围’,这不是新规则,而是从著作权法产生以后就有的规则,不能因为现象新就变成‘侵权有理’。”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教授李明德的一席话,有力地揭示了一些影视二创短视频作者为自身侵权行为辩解时存在的根本性逻辑漏洞。

  如何确定短视频平台对于平台内侵权短视频之注意义务的合理范围?通常情况下,短视频平台是以网络技术服务提供者而非内容服务提供者的身份出现。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扬指出,自美国《千禧年数字版权法》(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颁布以来,通知与必要措施规则(“通知—删除”规则)就成为了判断网络技术服务提供者对其平台内侵权内容所应承担之责任的主流方法。按照这一规则,短视频平台对用户上传至平台的内容并不负担事先审查、过滤义务,但在接到著作权人合法侵权通知后,应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措施;只有当短视频平台接到合法侵权通知或虽未接到合法侵权通知但侵权内容明显,而仍不采取合理的必要措施时,其才应就著作权人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在我国,这一规则也被《民法典》《电子商务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所确认。但目前已有观点认为,随着网络环境的变化与技术手段的发展,平台早已有能力在可控成本下对全平台内容主动进行监控、拦截、过滤,YouTube等大型视频平台在版权保护机制上的成功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此外,在如今的短视频产业链中,平台、制作者、MCN(多频道网络)机构等之间往往有着明确的契约分工与利益共享,一些平台为吸引用户,甚至可能通过算法等多种技术手段主动推荐用户观看侵权视频。因此,再将短视频平台视为全然中立的角色,或许已经不合时宜。2019年的爱奇艺诉字节跳动传播涉电视剧《延禧攻略》侵权短视频案中,以及今年8月立案的腾讯视频诉抖音(微播视界)传播涉电视剧《扫黑风暴》侵权短视频案中,原告均指控作为被告的短视频平台接到侵权通知后不作为,甚至涉嫌帮助传播侵权短视频。可以预期,未来一段时间内,围绕短视频平台对于平台内侵权短视频之注意义务与责任承担,长视频平台与短视频平台之间还将展开激烈的博弈。

  总结而言,尽管不能否认影视二创短视频的出现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影视内容生态的繁荣,但这并非放任侵权的借口。究其根本,影视二创短视频中所体现的二创作者自身的独创性,始终建立在原创影视作品的独创性基础之上;若二创市场的版权秩序无法得以整顿,进而遏阻原创作者的创作热情与动力,所谓的影视二创也终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更不用说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其本身几无任何独创性可言,而全然是对原创作品与权利人的赤裸裸的侵权。为营造良好的版权秩序与良性的创作生态,眼下正处于发展黄金时期的短视频平台不能也不应再抱持中立立场和被动心态,而应当积极运用新型技术手段对平台内的侵权现象进行主动治理,承担起属于自身的法律与社会责任。毕竟,优秀的文化作品有着跨越时代的永恒价值,其意义远远超越了一时的商业胜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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