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文 知产财经全媒体
2020年疫情下,全国市场几近停摆,餐饮行业发展更是急转直下,遭遇全方位各业态的重创,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之中。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0年1-3月份,餐饮收入6026亿元,同比下降44.3%;限额以上餐饮收入1278亿元,同比下降41.9%。餐饮行业营收被“新冠”病毒“拦腰截断”。根据中国饭店协会第二轮行业调查报告显示,调查企业中75%的餐企停业,88%的餐企营收下降80%以上,平均每日亏损金额为30.35万元,损失之惨烈令人咋舌。
如此凛冬,餐企为求自救各显神通,外卖成为餐企首选方案。根据美团研究院2月10日发布的行业报告《从3.2万份调查问卷看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餐饮行业的影响》,近三成的餐饮商户转向外卖,“短期来看,外卖成为餐饮商户度过此次疫情危机的重要抓手。长期来看,疫情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餐饮行业线上化的进程,线上线下相结合将成为我国餐饮行业发展新常态”。本以为受疫情影响,平台与商户此时该是积极抱团取暖,没想到却是短兵相接,甚至还对簿公堂。
“逼独”不正当竞争案打响第一枪
“逼独”一词首次出现在2019年“美团外卖因不正当竞争被举报,巴中市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美团外卖处以25万元罚款”的新闻报道中,其含义为外卖平台为了达到其独家经营的目的,以独家协议的方式,要求已在本平台上线的商户及新入网商户与平台签订独家协议,否则将以上调服务费、缩小配送范围等方式限制商户经营,导致入网商户或新商户被迫放弃在其他外卖平台上线。
3月10日,外卖行业首例针对“逼独行为”的诉讼案件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饿了么),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外卖)不正当竞争案正式打响第一枪。
4月10日,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在其微信公众号内发布文章《广东餐饮行业致美团外卖联名交涉函》,文中指出美团外卖在广东餐饮外卖市场份额高达60-90%,处市场支配地位,美团设定了诸多不公平的交易规则,涉嫌垄断性定价,新开商户佣金最高达26%;同时,还强制要求商家“独家经营”,否则就强制注销、下架门店。
“逼独”行为缘何屡禁不止
事实上,“逼独”并非美团独有,饿了么也深谙此道。2018年以来,饿了么平台陆续收到上海、广东、安徽等多地监管部门处罚,涉嫌“不正当竞争”、缺乏“食品质量安全及经营者资质”等。报道中,饿了么客户经理在与商户的口头沟通中,强制商户“二选一”,对于不配合的商户,在未能充分举证的情况下就以商户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为由,强制其下线。你罚你的,我逼我的,外卖平台为何如此执着?
外卖市场一直以来处于流量争夺时代,商户争夺之战远不到结束之时。2017年饿了么收购百度外卖后,外卖市场格局呈现马太效应,强者愈强,中国外卖行业品牌基本呈现美团、饿了么两分天下的局面。根据Trustdata发布的《2019年上半年中国外卖行业发展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美团外卖交易额占比持续扩大增至65.1%,抢抓三四线下沉机会,成为了绝对的行业领跑者;而饿了么三线以下城市占比仅有三成。可见,外卖市场的流量竞争已经从一二线城市转至三四线城市,而在这些城市,外卖平台的市场份额争夺战才刚刚开始。
商户作为外卖平台吸引用户流量的根本,乃兵家必争之地。《报告》显示,2019年6月美团外卖商家与饿了么商家中有31.57%发生重合,可以想见如果这部分重合的商户全部被美团或者饿了么签走了,成为独家,要么美团一统外卖市场,要么饿了么逆风翻盘。
专家在接受《科技·知产财经》记者采访时指出,相较于其他市场,外卖服务市场有两个特征比较突出:一是外卖服务平台的交叉网络效应更为突出,一个平台上的商户数量迅速增加,会导致使用这个平台的消费者数量迅速增加,而且商户、消费者的增加都会体现出网络的乘数效应;二是外卖平台上的商户多数属于个体小商户,谈判力量弱,组织化程度低,很难跟平台抗衡。可能是基于外卖服务市场这两个特点,美团尽管一再遭受行政处罚但还是强力推行其“逼独”策略,利用外卖服务平台突出的交叉网络效应和商户对其的依赖,有计划地快速通过“逼独”强占市场。
针对为何外卖市场“逼独”现象突出的问题,专家表示,电商平台、视频平台的市场范围至少是全国,甚至还拓展到境外,外卖行业都是本地化服务,市场的地域范围极小,相距十公里以上的区域可能就是不同的市场了。网约车虽然也有很强的地域性,但是能提供网约车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足够多,而外卖行业中一个地区的商户数量是相当有限的。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电商平台、视频平台和网约车领域很难实施“逼独”,但在外卖行业相对容易实施“逼独”。
不正当的“逼独”,转做骑手的商户
虽然行政机关早已就美团外卖“逼独”行为进行过处罚,但利用“提高佣金”“缩短配送距离”“强制下线”等手段,迫使商户签订独家协议,这些行为如何体现了不正当性,究竟违反了哪些法律呢?假使“逼独”趋势不改,对市场、商户、消费者又会有怎样的影响呢?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有专家在接受《科技·知产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逼独”行为剥夺商户对于平台的选择权,直接干预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粗暴切断商户与竞争平台之间的正常供需对接,严重扭曲了外卖服务市场的供需关系;竞争平台、商户的利益直接受损,消费者原本可以正常获得的外卖服务也因为“改变配送距离”、“强制下线”等各种手段而减少,或者不得不接受“逼独”之后带来的消费体验下降和价格提升。因此,“逼独”行为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所规定的损害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逼独”行为还因为对商户施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而违反电子商务法,因为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而违反消费者保护法。
同时,专家指出,“逼独”行为不正当性显而易见,关键是平台的“逼独”行为越来越隐蔽,平台可能用诸如食品卫生管理等其他一些理由掩盖实际出于“逼独”需要而对商户实施的种种处罚措施。从“强制关停”“调高佣金”到“误判”商户不符合食安管理规定,从“书面协议”到“口头承诺”,外卖市场的竞争生态亟待规范,势在必行。
如何形成良性竞争
无论是开春的这场行业协会联合抵制风波,还是饿了么起诉美团“逼独”的成功立案,呈现出的信号都是外卖市场平台之间的恶性竞争,已经让大多参与者不堪其重。商户如何在平台大战中维护自身权益,外卖市场如何形成良性竞争,这都是人们切实关注的问题,也是外卖行业能够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商户积极维权。事实上,在面对外卖平台诸如美团、饿了么时,商户作为个体,力量微小,基本上无法和外卖平台进行平等协商,但也并非毫无可争之地,可以通过举报、起诉的方式维权。专家表示,如果平台“逼独”和商户经营受损的证据比较充分,商户可以考虑起诉平台不正当竞争,诉请平台停止“逼独”行为并赔偿因“逼独”行为造成的损失。
行业协会要做事。商户和平台并非绝对对立,更多是相辅相成,疫情之下,甚至应该是唇亡齿寒。因此,即便商户对平台“逼独”愤懑不满,但拼个“你死我活”只会两败俱伤。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发布的《广东餐饮行业致美团外卖联名交涉函》即为典范,行业协会化零为整,实现商户与外卖巨头的平等对话。
司法划定行为边界。2016年,美团起诉饿了么虚假宣传胜诉,终审判决饿了么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以及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如今各家外卖软件上就很少出现“**比**便宜5元”的广告语。如今,饿了么与美团的这场首例“逼独”诉讼同样被寄予厚望,若法院以判决的形式确认“逼独”的不正当性,将纠正平台竞争行为的不当性,为行业的良性竞争划定法律的边界。
引入新的竞争者。5月11日,顺丰上线“丰食”平台,主打面向企业员工市场的送餐服务,目前已有近百家知名餐饮企业入驻。从“送快递”到“送外卖”,顺丰的强势入局,或将改变外卖市场两强争霸的局面,未来也许是天下三分。
顺丰的入场,会否改善当下的“逼独”现象,对外卖市场又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专家表示,一般而言,市场因为新竞争者的加入总是会使得竞争更有效率,消费者会由此获益。顺丰有特别好的物流基础,顺丰加入外卖行业有其比较优势,对于提升外卖行业竞争水平也许很有效果。至于是否会弱化当下的“逼独”现象,则取决于现有外卖企业应对顺丰加入外卖行业的竞争策略。
虽然在未来外卖平台巨头间的厮杀不可避免,但逼迫商家“硬站队”绝非良策,强取豪夺不如“你若花开,蝴蝶自来”。外卖行业要形成良好的竞争秩序,既需要平台的自检,行业协会的监督,必要时也需要公权力的介入、司法的审查,促使行业形成正确的竞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