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由国家版权局、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的第七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在四川成都召开。会上,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剑网2022”专项行动十大案件。
此次公布的十大案件,包括运营盗版网络文学App、制售侵权盗版“剧本杀”、网络传播短视频、盗录传播春节档院线电影等,披露了一系列新型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01、专项行动聚焦剧本杀、短视频等重点领域
2022年9月,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宣布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2”专项行动,其中强化“剧本杀”等网络新业态版权监管。
南都记者注意到,此次公布的十大案件包括全国首例“剧本杀”侵权盗版案。案件显示,2020年9月以来,涉案人郝某某通过网络平台购进各类“剧本杀”文字作品200余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组织人员制作侵权盗版品2万余件,通过网店对外销售非法牟利,非法金额达200余万元。
这是全国首例“剧本杀”侵权盗版案,被列为国家版权局等六部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该案尝试理清“剧本杀”版权保护的边界。
除了“剧本杀”,此次公布的十大案件也涉及小程序侵权问题。在福建刘某某微信小程序侵权案中,刘某某盗取福州某公司小程序源代码,修改后制作成6款小程序,再通过社交软件运营,共计非法牟利约25万元。该案涉案金额虽不高,但体现出版权执法部门不断适应版权保护新形势、探索新技术版权保护的态度和能力。
据南都记者了解,短视频也是“剑网2022”专项行动重点关注领域。此次公布的一起案例显示,河南南阳某文化传媒公司窃取他人拍摄并制作的100余部、1000余集短视频,在网络传播进行非法牟利。经过哈希值比对,认定某文化传媒公司侵犯他人著作权。2022年12月,该文化传媒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短视频平台的迅速崛起与无限下沉,短视频领域的侵权盗版现象屡见不鲜。这类违法行为具有成本低、危害大,并且频发多发等特点。据执法机构介绍,上述案件将有效震慑短视频侵权盗版行为。
02、两起案件涉案金额1亿,侵权手段多样
南都记者注意到,此次公布的十大案件中,有两起涉案金额巨大。其中包括上海、江苏联合查办的车载U盘侵权案,这是一起跨区域侵犯音乐著作权刑事案件,涉案金额近1亿元。
据执法部门介绍,2022年1月以来,张某某犯罪团伙与温某某犯罪团伙未经许可,在网络平台获取大量音乐作品,并将侵权盗版音乐存入U盘等载体,通过网络电商平台以几元至数百元不等的价格非法销售牟利。最终,该案共有35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另一起案值高的案件是黑龙江钟某某等网络销售侵权教辅图书案。当事人非法印制并通过网络销售侵权盗版中小学教辅图书,违法犯罪网络涉及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案金额1亿余元。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网络新技术、新业态的兴起,网络侵权手段愈发多样,形式也更具隐蔽性。
在天津谭某某运营盗版网络文学APP案中,谭某某以合法公司为掩护,指使他人利用自行编写的“爬虫”软件从国内知名网络文学网站盗取网络文学作品1万余部,投放至自行设立的APP运营。据介绍,该案涉案金额巨大并通过空壳公司签订广告合同,犯罪行为隐蔽。
无独有偶。在安徽邓某某网络传播院线电影案中,涉案人也通过“爬虫”软件集成技术网上抓取视听作品,同时利用“翻墙软件”招揽境外广告商并使用境外虚拟货币结算,其作案手段同样隐蔽。
对于此类疑难案件,执法部门通过调取网站服务器、后台管理信息、数据分析等方式寻线追迹,掌握犯罪团伙的网络链条,为办理网络侵权行政处罚案件提供了有效借鉴。
“剑网2022”专项行动十大案件:
1. 天津谭某某运营盗版网络文学APP案
2. 山西郝某某制售侵权盗版“剧本杀”案
3. 黑龙江钟某某等网络销售侵权教辅图书案
4. 上海、江苏联合查办车载U盘侵权案
5. 安徽邓某某网络传播院线电影案
6. 福建刘某某微信小程序侵权案
7. 浙江黄某网络传播电子书案
8. 河南某文化传媒公司网络传播短视频案
9. 重庆童某某盗录传播春节档院线电影案
10. 宁夏朱某某网络传播盗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