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财经》> 观点 > 原创分析 >正文

Tesla与InterDigital, Avanci英国费率案判决介绍及简评

来源于 知产财经 日期 2024年10月14日

本文介绍了英国高等法院对特斯拉诉InterDigital及Avanci请求裁决专利池全球 5G FRAND 许可条款一案的一审裁决,裁定英国法院无管辖权并驳回特斯拉部分诉讼请求。同时分析了案件争议焦点及判决带来的启示,如代表人程序、专利池 FRAND 义务等问题悬而未决,特斯拉已上诉,专利池许可费率挑战待思考。

  作者:黄亦心

  不久前,英国高等法院(the High Court of Justice)对审理中的特斯拉(Tesla)诉InterDigital及Avanci(Tesla v IDAC【1】)请求裁决专利池全球5G FRAND(公平、合理、无歧视)许可条款一案作出一审裁决,裁定英国法院对该诉讼请求不具有管辖权。尽管这并非首例实施人在英国法院提起的专利池全球FRAND许可费率之诉,但显然是实施人寻求专利池全球FRAND许可条件的又一次积极尝试。该案受到汽车领域的广泛关注,其审理进程亦超过了此前相关方面的预测,案件在2023年12月受理后由Timothy Fancourt法官审理,于2024年7月15日作出宣判。

  一、案件背景简介

  Avanci是一家独立的专利许可解决方案提供商,其许可平台中包括Avanci车辆平台、物联网平台、广播电视平台以及视频平台。在Avanci 4G车辆项目公布的被许可方中并未出现特斯拉的身影,但据相关文章猜测,特斯拉早在2021年3月即已取得4G授权【2】,这一猜测在本案裁定中得到证实。裁定披露特斯拉已从Avanci购买了全球许可,特斯拉汽车最高可支持4G功能。Avanci 5G车辆项目许可方有65+个【3】,InterDigital为其中之一。

  特斯拉是一家知名的电动汽车制造商,声称计划在汽车中使用5G技术,因此特斯拉承认其需要取得5G SEP(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

  特斯拉【4】在本案中提出两项主要诉讼请求:第一,请求宣告被告InterDigital 【5】3项英国指定专利无效和非必要性,撤销专利的权利要求;第二,作为替代方案,以InterDigital和Avanci【6】为被告,要求确定由ETSI(欧洲电信标准化协会)推广的5G专利的FRAND许可条件。特斯拉公开宣称首先要寻求许可,在许可的诉讼请求被处理后才会推进针对InterDigital 3项专利提起的撤销之诉。

  2024年3月8日,InterDigital和Avanci根据英国《民事诉讼规则》(CPR)的相关规定质疑法院审理上述诉讼请求的管辖权,或者主张英国法院应当拒绝行使管辖权。2024年5月8日,InterDigital又申请撤销该主张,但保留对法院管辖权的质疑。

  Timothy Fancourt法官在2024年5月23日、24日,6月4日组织召开听证,2024年7月15日针对管辖权问题作出裁决。

  二、案件争议焦点问题及分析论证

  (一)专利之诉:是否属于滥用程序?

  InterDigital称,要求先审理许可请求这一事实,以及市场和5G平台的商业现状都表明专利请求并非真正的请求,这些请求仅被作为管辖权的依据,这是滥用程序的表现。法官认为,InterDigital提出的意见有说服力,但特斯拉主张撤销专利不是程序滥用。关于英国专利有效性和取得许可的必要性是法院在处理问题中会引入的真实议题。两者相辅相成,即便在Kigen【7】案中,实施人先提出撤销之诉,随后选择接受许可而不是继续在技术问题中进行抗辩。毫无疑问专利纠纷只是一个烟雾弹,因为Tesla故意提起专利纠纷的目的是使其可以替代性地寻求许可。这是实施人当前的一个常规操作,法官不认为这属于程序的滥用。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目前只能推断Tesla不太可能继续进行专利诉讼。如果Tesla的许可诉讼进展顺利,它没有必要这样做。但是,如果许可纠纷未能在一个司法管辖区域内取得全球FRAND许可费率,Tesla可能会有不同的做法。进一步,如果法院确实推进了许可纠纷并裁决5G平台许可的FRAND费率(假如是)16美元,这也不意味着Avanci就会提供这样一份许可。Avanci有可能无法与专利权人达成协议;该平台可能会解散;以该费率进行许可对于Avanci来说可能不具有商业价值。那么对于Tesla呢?它可能就会认为需要对专利进行挑战,包括InterDigital的3个英国SEPs。专利纠纷可能与许可纠纷的主张并不一致,因为寻求许可的是被主张无效的SEPs,这一事实虽然在法庭上看起来有吸引力,但它并不是问题的实质。原因在于,寻求FRAND平台许可是Tesla的商业实用主义:在超过170,000件SEPs中,可能有数以千计的无效或者非必要专利(见无线星球案),但如果能够以公平和合理的条款取得许可,其商业直觉是取得平台的许可而不是浪费时间和金钱去测试专利的有效性和必要性。因此,法官驳回了关于专利纠纷是程序滥用的抗辩理由。

  (二)代表人诉讼:是否适用本案?

  法官指出,Telsa提出的诉讼是无先例的,该诉讼对非英国公司和非案件当事人的非英国专利寻求宣告性FRAND许可救济。尽管如此,这些权利人仍然被希望通过代表人程序受判决所约束。在无线星球(Unwired Planet)案中,实施人提出任何针对涉案英国专利的FRAND许可均不会限于英国许可,而是无线星球及其关联公司所拥有的专利族的全球许可。英国最高法院承认基于商业实践的相关证据,该院可以确定此类全球许可的FRAND条款。在联想诉爱立信案中【8】,Richard J 法官认为法院有管辖权,因为有理由相信被告所寻求的全球许可可能包括交叉许可。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给予的救济不受原告所主张的权利之限制,也不应轻率地决定。在本案中,Tesla的主张又往前推进了一大步,其认为,涉案专利的唯一FRAND许可应当是包括InterDigital的5G SEPs以及其他65+个专利权人的5G SEPs的专利池或平台的全球许可,与此同时,它针对其中一个专利权人和平台运营者寻求上述许可条款的宣告和判决。所寻求的FRAND许可的范围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是一个问题,另一个问题是法院是否有权为非本案的当事人以及并不拥有英国或者指定英国专利的当事人(简称“无英国专利的权利人”)决定许可条件。【9】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目前只能推断Tesla不太可能去继续进行专利诉讼。如果Tesla的许可诉讼进展顺利,它没有必要这样做。但是,如果许可纠纷未能在一个司法管辖区域内去取得全球FRAND许可费率,Tesla可能就会有不同的做法。进一步,如果本院确实推进了许可纠纷并裁决了5G平台许可的FRAND费率(假如是)16美元,这也不意味着Avanci就会提供这样一份许可。Avanci有可能无法与专利权人达成协议;该平台可能会解散;以该费率进行许可对于Avanci来说可能不具有商业价值。那么对于Tesla呢?它可能就会认为需要去进行专利的挑战,包括InterDigital的3个英国SEPs。专利纠纷可能与许可纠纷的主张并不一致,因为寻求的是被主张无效的SEPs,这一事实虽然在法庭上看起来有吸引力,但它并不是问题的实质。原因是,寻求FRAND平台许可是Tesla的商业实用主义:在超过170,000件SEPs中,可能有数以千计的无效或者非必要专利(见无线星球案),但如果能够以公平和合理的条款取得许可,其商业直觉是取得平台的许可而不是浪费时间和金钱去测试专利的有效性和必要性。因此,法官驳回了关于专利纠纷是程序滥用的抗辩理由。

  该议题下有几个独立的问题:首先,适用CPR第19.8条款规定的代表人程序是否可以解决由于专利权人和Avanci的缺席所导致的没有充分辩论的问题?其次,本案是否满足了该条款的适用条件,尤其是各方“在诉讼中有共同利益”这一要件?再次,当被代表的权利人不在管辖权范围内并不能被起诉时,适用代表人规则是否适当?最后,如果上述问题的答案对Tesla有利,法院能否以其它理由拒绝指令InterDigital作为代表人?

  对此,法官援引了Lloyd诉Google案,将其与本案进行比较,指出法院必须确信代表人能够公平、诚实地代表被代表人处理争议事项。

  代表人程序的适用消除了对IDH单独提出宣告性救济要求的一个异议。因为就英国法院而言,所有专利权人都将受到判决结果的约束,如果他们中的任何一人与IDH之间没有利益冲突,根据Leggatt勋爵在判决书[72]中提出的理由,将听取其抗辩意见。然而,就外国法院而言,以代表人方式作出的判决很可能对专利权人没有约束力,因为没有针对专利权人的判决,也没有在专利权人为当事方的诉讼中解决任何问题。

  代表人程序的适用并不能消除相关当事人未参与FRAND许可审判的实际困难。因为专利权人并非当事人,InterDigital只能基于他们的配合来取得相应信息,或者通过非当事方披露申请来获取可能是机密或者敏感的材料。显然InterDigital并不想介入这场诉讼之中,可以假设其他专利权人也同样不感兴趣。因此不能推定这些专利权人会自愿配合InterDigital以积极促成该FRAND费率的确定。

  任何关于所寻求的声明将发挥有益作用的结论都要考虑到审判无法有效进行的风险,以及在英国以外(即大多数专利权人的住所地及主要营业地)的执行可能存在问题或不可能实现。

  乍一看,InterDigital和其他专利权人在诉中有着共同利益【10】。他们均对维持收入流有着共同利益,因此,他们一致反对Tesla提出的费率应当远远低于32美元的主张。InterDigital认为,专利权人之间的利益是有很大差别的,这些差别包括了专利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11】。法官认为,尽管实际利益冲突的证据十分薄弱,但是当前无法判定是否存在或者不会存在利益冲突。

  因此,如果允许代表人程序继续进行,则需要基于每一个权利人均收到诉讼通知,知悉诉讼请求和诉状,并有权在出示充分理由的情况下选择不被InterDigital所代表。当然,这并不能使专利权人有权完全退出诉讼程序:这将破坏该寻求声明所达到的有益目的。如果可能的话,大量的专利权人可能会选择这样做(即退出诉讼)。这将基于他们选择退出并成为自行陈述的被告【12】。法官认为,基于大多数专利权人不在该院的管辖范围内,且没有证据表明每一个专利权人均拥有英国或者指定英国的5G SEPs,如果任何一名海外的专利权人作为本诉的被告加入,则需要获得同意才能在管辖范围之外向他们送达。问题在于,作为一项原则,在没有确定会授权送达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在代表人诉讼中起诉外国被告人。法官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适用代表人程序约束一个在本国法律无法被起诉的人很可能超越管辖权范围。同时,如果被选择的代表IDH与专利权人之间存在或者将存在利益冲突,被代表人可能陷入在利益得不到充分代表和接受司法管辖权之间做选择的局面。

  法官认为,IDH作为本案的代表被告(在没有Avanci参与情况下)无法满意地发挥作用,因为InterDigital在缺少所有信息和文件的情况下很难为全球费率进行有效抗辩。至少在Avanci缺席的情况下,将进行此类诉讼的费用和责任转嫁给IDH(作为65+其他专利权人的代表)也是不公平的。特别是,IDH并未威胁特斯拉提起诉讼,也没有特定的理由说明选择IDH作为代表起诉由其负担相应责任是公正的,特斯拉也没有遵守诉前协议。

  当然,法官认为,如果认可Tesla提出寻求合法利益的诉讼请求,却认为其无法在英国法院寻求该主张会显得非常奇怪。法官担心Tesla无法在任何合适的司法管辖区就其诉讼请求获得裁决。然而,所有被告均同意案件应提交特拉华州衡平法院管辖。该院或者英国法院均未开始对专利池费率的裁决。没有理由认为任何一个法院会拒绝这么做,如果必要的当事人向该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法官指示Tesla不得对IDH以代表身份提起诉讼。

  (三)管辖地的确定:英国是否为方便管辖地?

  法官指出本案所面临的司法管辖难点之一在于,第一原告(Tesla的主要公司),以及InterDigital和Avanci都是美国公司,且主要商业地均在美国。此种情况下,英格兰和威尔士是否是审理许可纠纷的最便利管辖地?

  法官认为,对此事项,Tesla应承担举证责任,尽管有两个因素指向本院,但本案中被告的住所地和商业中心,Avanci 5G平台的管理地和the MLMA(总体主协议)的适用法律均指向美国。IDH所作出的ETSI承诺适用法国法。被告均同意美国特拉华州衡平法院是许可纠纷的适合审理法院,但被告不同意由该院裁决全球费率。然而,双方专家一致认为美国法院参与全球费率判决没有法律障碍。法官认为,特斯拉所声称的美国特拉华州法院可能不会裁判全球FRAND费率的风险不足以证明其在美国无法得到正义。美国法院至少可以判决32美元的费率是否FRAND;如果已经裁判32美元是否FRAND,很难说美国法院不会进一步判决多少费率才是FRAND。法官认为,本纠纷更密切的连结地是美国而不是英格兰和威尔士。主要当事人均为特拉华州公司,其商业中心在得克萨斯州,大部分SEPs是美国专利,Avanci许可是在美国管理和规范的,主协议的适用法律是纽约法,Avanci平台和美国联邦反垄断局存在行政管理关系。仅有7%的5G必要专利是英国或者指定英国的专利。唯一的反对意见是特拉华州衡平法院是否会授予Tesla所寻求的部分救济。但目前没有实质证据表明Tesla在美国无法得到公正审判。

  综上所述,法官认为,特斯拉未能证明英国是适当的审判地。

  三、判决要点

  法官认为英国法院对特斯拉所主张的全球5G专利许可条件不具备管辖权,并据此驳回了特斯拉关于获得5G专利许可的诉讼请求,同时保留特斯拉针对3项UK专利案件的宣告性救济。【13】

  四、判决解读及启示

  英国法院在Tesla对Avanci提起的全球FRAND许可费率之诉中采取了谨慎的态度,其并未否定裁决专利池FRAND全球费率的可能性,但基于前述的若干理由拒绝本案的管辖。

  英国法院认为,适当审判地的举证责任在原告,原告尽管提出英国法院适合管辖的两个方面,但更多管辖连结点指向美国法院(见争议焦点“审理方便性”),且被告均同意由美国特拉华州衡平法院管辖(尽管被告不会同意由该院裁决全球费率)。英国法院与美国法院均未就专利池费率作出过裁判,而原被告双方的专家一致认为美国法院宣告全球FRAND费率没有法律障碍。目前没有证据表明Tesla在美国法院无法得到公正审判。

  然而,管辖连接点的多寡在此前英国法院的裁决中并未成为主要考量因素,例如Nokia诉OPPO案中,被告曾提出相比英国,该案与中国存在更多的管辖连接点,但英国法院仍认为其对全球许可费率有管辖权。

  同时,英国法院在拒绝管辖的裁判中提出的部分问题实际上仍然悬而未决。(1)代表人程序。鉴于涉案专利池中的专利权人存在不同的利益诉求,代表人程序在本案中很难得到英国法院的支持,除非专利池的全部专利权人均同意由InterDigital(假定)作为代表人进行诉讼(这几乎很难实现)。这是否意味着,要求法院裁判专利池的全球费率需要将全部专利权人作为被告起诉?这是否经济以及可能?(2)专利池是否应当遵循ETSI制定的FRAND义务?针对专利池作出全球FRAND许可条件的困难之一在于,向ETSI作出FRAND许可承诺的是专利池中的专利权人,但这些承诺是否能够延及专利池的建立者和管理者?Avanci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并指出它不受ETSI的IPR规则约束,但它提供的5G许可费是符合FRAND原则的。(3)专利权人是否有义务遵守法院判决的专利池全球FRAND费率。虽然当前尚未有法院裁决专利池全球FRAND费率的先例,但如果有某个法院判决了,在有可能是代表人诉讼的情况下,其他专利权人是否有义务遵守?如果法院认为专利池确定的费率不符合FRAND原则,并判决确定了较低的FRAND费率,专利权人有可能基于商业考虑而退出该专利池,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的费率是否仍然有价值?

  当前,Tesla已获准就该管辖权裁定向英国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专利池许可费率的挑战将如何化解和破局?有待我们进一步思考。

       注释

  【1】Neutral Citation Number: [2024]EWHC 1815(Ch).

  【2】通信世界网:“特斯拉希望Avanci 5G汽车专利池费用从32美元降到10美元”,访问地址:https://finance.sina.com.cn/tech/5g/2024-01-04/doc-inaaiwqy3342314.shtml,访问时间2024年7月25日。

  【3】截至2024年7月25日其官网展示为68个,与判决中的专利权人数量差异可能来自于披露,也可能来自于新加入的专利权人。

  【4】原告共两名:Tesla.INC.,以及Tesla Motors Limited,统称为Tesla或者特斯拉。

  【5】被告1:IDAC Holding, Inc

  被告2:InterDigital Patent Holdings, Inc(IDPH)

  被告3:InterDigital Holding, Inc(IDH)

  被告1-3(统称为InterDigital)均为美国特拉华州的公司,主要营业地点也是特拉华州。法院在送达后发现,第一被告IDAC实际上已经解散,其资产全部转移到第二被告IDPH。双方同意,第二被告应被视为在专利方面与第一被告持相同立场。

  【6】被告4:Avanci, LLC.第四被告Avanci是一家美国特拉华州公司,其主要营业地点在得克萨斯州。公司业务包括管理通信领域专利的全球许可平台。该公司有很长时间的2G、3G、4G许可历史,当前提供2G、3G、4G、5G车辆许可平台(简称5G平台)。平台拥有该领域来自于大约66个专利权人及其子公司的170,000声明标准专利。

  【7】Kigen (UK) Ltd v Thales Dis France [2022] EWHC 2846 (Pat),法官认为,实施人可以在此类程序中寻求颁发许可授权,作为寻求的主要救济,并暂停专利诉讼请求直到许可诉讼请求被确定。

  【8】Lenovo Group Limited v Telefonaktiebolage LM Ericsson[2024]EWHC 846(Ch).

  【9】由于Tesla并未提供证据证明每一个专利权人至少拥有一些英国或者指定英国的SEPs,因此必须假定至少有部分专利权人没有英国专利或者指定英国专利(简称为the non-UK Patentees,无英国专利的权利人)。

  【10】他们都是5G SEPs的许可权人,已与Avanci达成协议,允许Avanci就他们的SEPs授予平台许可;他们都向ETSI作出了许可承诺。这导致Avanci以32美元/每台车的价格授予Avanci许可,Avanci根据主协议和单独协议想每个专利权人分配利益。每个专利权人均不知道其他专利权人达成的主协议以外的其他条款。某些专利权人可能与Avanci达成附加条款。

  【11】InterDigital是纯粹的许可方,但其他专利权人制造和销售利用蜂窝连接的设备,其中一些制造商相互竞争。有些被认为是净被许可人而不是净许可人,因此可能与特斯拉而不是InterDigital有共同利益。专利池中有一名专利权人已经与特斯拉签订了双边许可协议。一些专利权人是InterDigital的被许可人,而另一些专利权人与InterDigital则存在争议。一些专利权人,包括排名前十的SEP所有者中的三个,经营着自己的双边许可计划。他们中一些专利权人可能会得出结论,他们不希望继续作为Avanci平台成员。一些专利权人被建议对FRAND义务是否适用于Avanci平台持不同的看法。因此,在这种情况下,InterDigital和一些专利权人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冲突。

  【12】见判例:Aer Cap Ireland Ltd v AIG Europe SA [2023] EWHC 96 (Comm); [2023] 1 WLR 2448.

  【13】具体判决内容:“综上,我将命令撤销对管辖范围之外的被告的诉讼请求的送达,保留IDH作为专利纠纷的有关送达,并给予适当的宣告性救济。如果根据CPR规则63.14(2)有效送达,我将批准2024年5月16日针对IDPH的许可主张所提出的撤销申请,否则我将驳回该申请。”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财经立场)

查看更多知识产权精彩内容,请浏览知产财经官网:www.ipeconomy.cn

本文共计9031字 ,订阅后享全网免费阅读

登录后获取已订阅的阅读权限

单篇订阅   年度会员订阅

支付金额:

立即支付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朋友圈

没有了

下一篇:卢海君 王芷若:平台版权注意义务及赔偿责任的司法裁量基准校验

其他文章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