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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二手车垄断协议案开出近百万罚单,行业协会被罚30万元

来源于 南方都市报 日期 2024年01月11日

涉案两家企业因上一年度没有销售额,分别被处以3000元罚款。这一处罚适用新《反垄断法》一大重要新增规定: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若上一年度没有销售额,处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据南都记者了解,本案系新法落地以来监管公开通报的首例适用案件。

  近日,河南市场监管局通报了一起二手车领域垄断协议案件。案涉一家当地行业协议和18家二手车交易服务企业,合计开出98.87万元罚款,其中焦作市二手车流通协会被罚30万元。


  涉案两家企业因上一年度没有销售额,分别被处以3000元罚款。这一处罚适用新《反垄断法》一大重要新增规定: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若上一年度没有销售额,处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据南都记者了解,本案系新法落地以来监管公开通报的首例适用案件。

  值得一提的还有,2012年河南反垄断执法部门也曾查处过一起类似的二手车市场垄断协议案件。

  01、行业协会组织垄断,还收取保证金监督实施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本案线索来自2022年8月24国务院督查组在河南督导期间的发现。随后 9月20日,河南市场监管局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涉18家二手车交易市场公司均从事二手车交易服务,向客户收取交易服务费,在焦作市二手车交易服务市场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在行业协会的组织上,18家企业参与达成并实施了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的垄断协议。

  具体而言,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在焦作市二手车流通协会的组织下,恒桥、安驰、东城、启汇、通大、警源、富捷、源通、瑞轩、天赐、路安、路通等12家公司达成协议约定,各公司协同执行趋同的二手车交易服务费公示价格,同时约定各公司的月销售额计算基数,通过“高交低补”、控制开票数量等手段达到分割销售市场之目的。

  为确保协议的顺利实施,焦作市二手车流通协会还通过收取保证金、现场检查、税务数据比对等方式监督各公司价格执行和实际开票情况,套用特定公式计算出各公司当月应得销售收入,并通过现金、微信转账、个人银行卡转账等形式对销售收入再分配。

  2022年上半年,随着鑫丰、鸿大、德聚、盛博、顺风、优信等公司的开业,原先12家公司协同维持的协议被迫中断执行。为拉拢新开业公司加入协议,焦作市二手车流通协会多次采取会议、走访以及其他形式等与涉案多家公司商讨如何继续协同。

  2022年8月1日焦作市二手车流通协会组织会议,达成了统一将二手车交易服务费变更至趋同公示价格的协议。

  在协议实施期间,18家涉案企业均按照协议以公示价格收取二手车交易服务费实施了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行为,并通过向协会交纳保证金和多次以个人银行卡转账等形式向协会上交资金实施了分割销售市场的行为。

  02、合计罚款98.87万元,未没收违法所得

  本案垄断协议行为既有行业协会的组织介入,又有二手车市场经营者的具体落实。《反垄断法》对这两类主体违法均有明确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垄断协议;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法律禁止的垄断行为。

  法律责任方面,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需要指出的是,2022年8月1日落地施行的新《反垄断法》增加规定,如果经营者上一年度没有销售额的,处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因此,除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之外,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就本案合计开出98.87万元罚款。

  其中,焦作市二手车流通协会领罚30万元,为各家罚款之最。恒侨、安驰、东城、启汇、通大等5家企业均被处上一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2021年度无销售额的顺风、优信两家企业被罚3000元,剩余11家涉案企业均被处上一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

  鉴于涉案企业财务数据不完整、市场分割计算公式复杂,无法科学计算其实施垄断行为存续期间实际因该行为多得的收入或减少的支出,故本案未没收违法所得。

  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表示,从当前官方披露信息来看,尚不清楚执法机关如何确定顺风、优信的具体罚款数额,“如果反垄断处罚力度太轻,反而容易诱发更多违法行为。”他还认为,本案处罚落下后是否有相应反垄断公益诉讼跟进,同样值得关注。

  03、河南曾查处二手车市场垄断第一案

  刘旭告诉南都记者,2012年河南工商局也曾查处过一起类似二手车市场垄断协议案件。

  2007年以来,河南安阳市11家二手车服务企业签订垄断协议按比例划分市场份额,控制了当地二手车市场的交易,向消费者收取高额交易服务费。

  截至调查终结,11家企业共收取交易服务费705万余元。2012年1月,河南省工商局责令11家二手车服务企业者停止违法行为,罚没总额高达173.31万元。

  据了解,河南安阳二手车垄断案系全国工商机关(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前,国家工商总局负责非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行政垄断的反垄断执法)查处涉及二手车市场垄断行为的第一案。

  刘旭注意到,河南安阳二手车垄断协议案的线索来自于安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由此他呼吁,除反垄断执法部门外,各地检察院也应该发挥优势,多发现本辖区垄断行为案源线索,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提出检察建议。

  “检察院人员多,布局网点密覆盖面广、执法权威性高、调查能力强,这么好的条件,应该支援下反垄断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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