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财经》 > 第4期 > 目录 > 正文

案例解析|以地名、行业服务标识为百度搜索关键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来源于 知产财经 2024年第4期 出版日期 2024年8月20日

含有地名的行业服务标识不能为某一经营者独享;以其为百度搜索关键词呈现的搜索结果,若能明确区分服务来源的,即便该搜索结果指向的经营者与在先具有竞争优势的经营者存在竞争关系,该经营者的行为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本文共计0字 ,订阅后享全网免费阅读

登录后获取已订阅的阅读权限

单篇订阅   年度会员订阅

支付金额:

立即支付
佘朝阳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朋友圈

上一篇:专家速评:人工智能生成音乐的著作权风险应如何化解?

下一篇:明知侵权仍提供商标代理服务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