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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策划|【原创】理想·情怀·使命·担当——三代中国知识产权法官的传承故事

来源于 知产财经 2021年第2期 出版日期 2021年4月20日

在这三代知识产权法官之中,有人坚守一生,有人转战新的天地,有人憧憬着不可预知的未来。或许,面对“重新选择”的问题,他们的回答不尽相同——但无论如何,知识产权司法事业所刻铸的共同品格与风骨,已经永久写入他们的人生,也铺就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事业通向美好未来的通衢。

  文 | 周荧屏  知产财经全媒体

  “如果有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您还会做一名法官吗?”

  “可能不会。”面对这个或许并不新鲜的问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曾长期担任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的宋健回答坦诚得令人略微诧异。她接着解释道:“为什么这么说呢?大概是因为没有确定的答案,有可能是选择,也有可能是不选择。我觉得,没有一个理由让我说:我一定要选择做法官,因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其他工作也同样具有社会意义,值得尝试。”

  1982年大学毕业后,宋健被分配至江苏高院工作。将近四十年光阴倏忽而过,今年,宋健法官已经光荣退休。与此同时,南京司法领域的另一名先驱人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原庭长姚兵兵也结束了自己不平凡的职业生涯。从改革春风吹满地的20世纪80年代,到全球化浪潮滚滚而来的21世纪第三个十年,宋健与姚兵兵一同见证了中国知识产权各项事业默默播种、艳艳开花、累累结果,也见证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队伍由涓涓溪流汇成滚滚江河。如今,中国知识产权法官队伍早已完成老、中、青三代传承接力。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事业的一部发展简史,也已深深写进三代知识产权法官的理想、情怀、使命与担当之中。

  先驱:从春天走来的拓荒人

  1977年10月21日,在工厂公社、大街小巷、田间地头,人们争相传阅着当日的《人民日报》,目光聚焦在头版头条刊登的那条重磅消息上:高考正式恢复!听到这条消息时,刚刚高中毕业的宋健兴奋不已,立刻投入备考复习中。短短一个多月后,宋健与其他570余万考生一同走进考场,参加了高考恢复后的首次考试。隔年春节,宋健正在石家庄父亲所在的军营探亲,意外收到了高中学校转寄来的录取通知书——北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激动不已的宋健没有回南京,便直接北上到北大报到。就这样,她成为了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77级的一名学生,也是高考恢复后中国的第一批法律专业大学生之一。

  “其实,当时我对法律几乎一无所知,更不用说了解国内的法治环境和法律职业的未来走向了。”回忆起当年的选择,宋健笑言,“当时我看过一部印度电影《流浪者》,片中男主角拉兹的女友丽达就是一名律师。拉兹涉案被捕,丽达在法庭上为拉兹作辩护,为男友成功争取到了减刑。正是这个情节,激发了我内心纯粹的向往和正义感,驱使我填报了法律系作为第一志愿,也支撑着我在法官生涯中一直坚持到了今天。”

  刚刚来到北大,宋健就惊讶地发现,自己成了班上年纪最小的学生。事实上,同班同学的社会背景、人生阅历几乎各不相同,其中有工人、农民、复转和现役军人、在职干部、知青等,年龄最大的比宋健整整大出了14岁。相同的是,这些来自各行各业的学子都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每天早上六点半,北大校园里就已经人流如织。我最难忘的,就是每天去图书馆、自习室抢占座位。”宋健回忆道。1978年的春天,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春风重新吹进了校园,吹遍了神州大地,为她日后投身知识产权司法事业埋下了另一个伏笔。

  1982年,刚刚毕业的宋健被分配至江苏高院工作,成为高考恢复后江苏高院的第一位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1984年,宋健还是当时民庭的一位书记员,在领导的安排下参与了新中国历史上第一起著作权纠纷案——电影剧本《16号病房》案的剧本比对工作。1986年,已成为助理审判员的宋健承办了自己职业生涯中的首例知识产权案件——《风雨五十年》案。谈起当年的审理情形,宋健感触颇深。“审理《风雨五十年》案时,《著作权法》尚未颁布,法院受理案件的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上推到审理《16号病房》案时,连《民法通则》也尚未颁布,法院只能根据《宪法》第47条“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的原则规定受理案件。整个80年代,我国法院审理著作权案件都直接面临着法律适用资源匮乏的局面。尽管如此,江苏高院在审理上述两案时,依然对合作作品的构成要件及其审理思路进行了细致公正的梳理,其中形成的一些经验也被吸收到了199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中。”宋健说道。

  1987年开始,宋健被抽调至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江苏分校参与教学工作,离开了审判岗位,转而在教学中开始讲授民法学,包括知识产权法学。同年,姚兵兵进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在民庭、行政庭担任书记员、助审员,成为当时百废待兴的中国司法领域的又一名拓荒者。在第一天进法院时拍下的留念照片上,姚兵兵身着84款法官制服,军警式的大盖帽、小翻领下的风纪扣、两枚肩章上熠熠发光的天平图案,散发着那个拓荒年代里法律威严的气息。

  十年过去,1997年,南京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姚兵兵进入该庭,正式开启了一名知识产权法官的职业生涯,这一呆便是二十年之久。二十年间,他从助审员、审判员一路升至副庭长、庭长;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成立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姚兵兵担任庭长。同一时期,2002年宋健结束了在法律业大16年的教学生涯,先是转至江苏高院审判监督庭工作,又于2004年调至知识产权庭,先后担任副庭长和庭长。此时,两人都敏锐地感受到了中国知识产权各项事业的迅猛发展,以及随之而来的司法压力。

  “知识产权审判庭刚成立时,我们只有7个人,在法院里也不是很受重视。与80年代的知识产权司法情况相比,这一时期的专利案件明显多了起来,这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密切相关。当时,全省的专利案例都由我们庭集中管辖,我成了院里出差最勤的家伙,每天都在全省各地跑着审理案件,真正体会到了‘专业选得好,天天如高考’的感觉。”姚兵兵笑言。

  与姚兵兵相比,当时落在宋健肩上的压力也半点不少。进入知识产权庭后,她审理的案件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等各个领域。对于没有理工科背景的宋健而言,理解并查明技术类案件中的技术事实便成了最大的挑战。不过,这并没有吓倒宋健,反倒激发出她更大的工作热情。“我对技术类案件尤其偏好,这源于对科学技术的热爱。”宋健说道。她的努力最终也收到了回报:在审理一起涉及两系杂交水稻植物新品种制种质量的案件过程中,宋健通过阅读大量专业书籍和资料、向专家咨询、邀请专家证人参与诉讼,最终拿出了一份技术专业性极强的裁决。据说一位著名杂交水稻专家看过判决书后,甚至误以为主审法官也出自农学专业。凭借在过往案件中打下的扎实审判基础,2013年,宋健又成功审结了另一起植物新品种案件——天隆公司与徐农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该案入选2014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创新性案件,并于2017年3月9日被最高法院公布为指导案例86号,成为宋健职业生涯中的又一标志性成就。宋健审理的“南京普天公司”专利案还被评为全国法院第三届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2014年,宋健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自1983年南京中院受理全省首例商标权案件以来,宋健与姚兵兵一同扎根于江苏省知识产权审判一线,见证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从不完善到相对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由弱到强、司法体系从无到有、审判人员从少到多的全过程。2019年,江苏法院全年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达20249件之多,今天的人们已很难想象,上世纪80年代全省法院每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曾仅有个位数。

  “案件越来越多,法官也越来越忙;相关法律不停修改,司法解释不断发布,各方的利益平衡问题更是一天比一天复杂多样。知识产权的圈子越来越大,影响面也越来越大。曾经,人们认为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只是受外部压力驱使;今天,内需早已压倒了外力,法官、学者、技术人员乃至普通民众,都以空前的热情投入知识产权事业中。谁能想到今天中国的知识产权司法事业是这样一副热闹而混乱——当然是螺旋上升过程中的混乱——的局面呢?”回顾自己的法官生涯,姚兵兵感慨道。

  “当然,万变之中,知识产权法官也有自己不变的一面。如果用撰写专利权利要求的语言来描述我们这一群人,我想,可以用高度提炼的上位概念来表征:这是一类懂得技术文化、了解产业现状、具有超前意识、善于平衡各方利益的法律人,这群人身处法律修改频繁、技术日新月异、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的环境中,协同产业、学界、行政、司法,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新路径、新方法。从产业需求到法理基础再到司法裁判,这群人鼓励创新应用,推进繁荣文化和科学事业,保护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当然,我还可以写出很多从属权利要求。”姚兵兵笑道。

  中流:灵魂里刻下永久的誓言

  “我觉得做法官最好的模式是,先工作十年,完成了基本的知识和能力积累以后,就离开法官岗位、离开法院,去做其他的法律工作。等再过十年,完成财务自由后,如果还有情怀的话,再回来做法官。”多年过去,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庭长、现中关村远见知识产权创新研究院院长余晖依然记得当年自己辞职时,宋健给他的这番寄语。

  与宋健一样,把余晖引进法院大门的,也曾是一部文艺作品所激起的对公平与正义的天然向往。上世纪90年代,美国作家乔纳森·哈尔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创作的小说《漫长的诉讼》(A Civil Action),讲述了一个毁家纾难的古典主义式英雄故事:两家美国大公司随意堆放化学废料,污染了一个小镇的水源,导致镇上的许多幼儿纷纷患上白血病而死去。受害家庭聘请了年轻律师施利希特曼,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原本只想通过这个案子大赚一笔的施利希特曼,却在公平正义的感召下倾尽所有,为了帮助受害者取证不惜背上自己破产负债的代价,最终赢得了这场漫长的诉讼。“读过小说,我就坚定地选择了报考法院。1994年进法院面试时,面试官问我,你学什么专业?我说我是学环境工程的。面试官又问,你觉得你这个专业对法律会有用吗?我说应该会有用,法院不是有专利案件嘛。”余晖回忆道。

  就这样,二十余年时间里,余晖和知识产权司法结下了漫长的缘分,先后承办了“法国鳄鱼商标侵权案”“日本铃木商标侵权案”等一系列难度高、影响大的知识产权案件,获得“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评比一等奖”等殊荣。

  余晖与宋健结识于重庆的一次研讨会上。“在回程的车上,宋健法官突然对我说,余晖,我觉得你挺不错的——但是科力远的案件我还是想和你交流一下。”时至今日,余晖依然记得自己刚听到这番话时的错愕。“科力远案是当年江苏高院再审的案件,入选2013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可宋法官却跟我探讨了这个案子里涉及的几个电化学参数问题。”

  就这样,往后多年里,余晖与宋健一直保持着密切交流。“做知识产权法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仅要处理繁重的审判任务,还要在每个个案中平衡利益、输出正义。能在这个位置上坚持下来的,身上都必然带着浓厚的理想主义与专业精神,这也让我们知识产权法官彼此天然地感到亲近。”余晖说,“宋法官对我特别好,什么事都鼓励我。后来离开法院到了北京,每天早上起来,我都感到很不适应,心里想的都是:难道我不应该去曙光路(长沙中院所在地)上班吗?知识产权法官的烙印,已经深深打在我生命的底色上了。”

  如今的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院长何震,也曾是一名知识产权法官。“我进入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是在2007年,算是入行比较晚的。”何震回忆道,“接到做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调令时,我正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学院学习。当时一起访学的同学们告诉我,这是一个技术性、专业性都很强的领域,充满了未知的困难。但我却听得无比兴奋,一头便扑进图书馆,开始恶补相关知识。”

  在知识产权审判岗位,何震一待便是十年,这十年也是他毕生中最难忘的十年。“我觉得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是越做越有意思的。一方面,在每个个案中探索如何将技术问题与法律问题结合,既充满挑战,也给予法官无可比拟的成就感;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法官之间的联动非常紧密,年年都有大大小小的研讨会,将来自五湖四海的知识产权法官们聚在一起。现在想想当时在会上和其他法官一起讨论问题的时光,似乎也没什么特别感动的事情;但就是在这种看起来平淡如水的交往中,我们当中许多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成了一辈子的朋友。这真是我一生中弥足珍贵的时光。”何震感慨道。

  现任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的刘建红,曾于2010年到2017年任该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我在法院工作21年,总共待过7个庭室,在知识产权庭的时间是最久的,所以那段经历也更加让我牵挂和留恋。”刘建红说道。

  “知识产权审判与其他法律审判尤其不同,一方面,它涉及民法、刑法和行政法三大实体法以及民诉法、刑诉法和行政诉讼法三大诉讼法的运用,对法官的法律专业综合能力要求很高;另一方面,它又有着技术性极强的一面,要求法官必须去了解法律专业以外的知识。在知识产权庭七年多的经历,让我至今也不忘时刻注重提升庭室审判团队的专业性。”刘建红说道,“十年前刚到知识产权庭时,我国知识产权审判正迈入快速发展的时期,司法保护机制创新刚刚起步,典型案例不时出现,不仅激励着研发人员,也激励着知识产权法官们,出现了不少值得记忆的故事。”

  刘建红接着讲述起了她在知识产权庭中印象最深刻的两个案子。“8年前,我们庭审理了一起‘威极’酱油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当时的在案证据显示权利人所受损失较大,但又不足以直接证明实际损失数额。于是,我们大胆结合审计报表等相关证据,同时将权利人为消除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影响、恢复名誉、制止侵权结果扩大而支出的合理广告费也纳入赔偿范围,最后在法定赔偿额之上酌定了655万元的赔偿数额,这在当时是很少见的高判赔案件。”

  “还有一次,有一起涉及刑民交叉的商业秘密案件,我搞不懂,就给宋健法官打电话请教。没想到,她不仅专门找人给我解答问题,还建了一个微信群,这差不多是国内最早的知识产权法官微信群,每天群里都有人抛出新问题,我们经常因一个问题争论好久。回想起在知识产权庭任职的日子,我最怀念的便是与这些前辈和同行在一起共同探讨学习的美好时光。”

  同所有职业一样,知识产权法官队伍也有变动不居的情况,轮岗、晋升、退休、辞职,旧人离去,新人登场。“不少同仁有了新的岗位或新的工作,看起来我们‘走散了’,其实不然。我们还共同保有知识产权法官的理想主义和专业气质,这样的烙印将伴随着我们一生”,刘建红说道。

  “就借用李扬教授的几句诗来表达我对知识产权审判事业的感念吧:我从来就没有失去过什么,只因你赐予我整个生命的瑰宝。那些离开我远去的,本来就不是属于我的;那些属于我的,早就在不知不觉中汇入我生命的洪流。而你已经在我的灵魂里刻下了永久的誓言。”

  新锐:使命在肩 初心如初

  2016年,备受社会关注的大众点评诉百度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宣判。彼时,研究生毕业后刚刚入职浦东法院两年的徐弘韬,将双方当事人提交的七十余卷材料装在小车上,推着小车来到了庭审现场——在这场历经四次庭前会议和一次庭审、累计开庭时长超过二十小时的艰苦卓绝的诉讼中,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这么做了。

  如今,徐弘韬已由跟办案件的书记员成长为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庭的一名青年审判员。在去年同样引人瞩目的陆金所诉陆智投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徐弘韬作为法官助理参与审理。尽管该案案卷材料依然复杂,但通过“书状先行”的新型庭审方式,法庭在庭前便已经完成双方诉辩意见和质证意见的充分交换,法庭审理遂集中围绕争点事实展开,一小时内即告完成。“我觉得‘大众点评’案的审理,体现的是知识产权法官面对复杂案件迎难而上的敬业精神,而‘陆金所’案的审理,体现的则是知识产权法官在案件审理中自我学习、不断完善的能力。作为一名年轻法官,我觉得这也是我在工作中需要继续提升的品质和能力。”徐弘韬说道。

  同徐弘韬一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张书青也是一名年轻的85后法官。自2011年进入杭州中院以来,日常审理过程中,张书青感受着知识产权司法领域日新月异的变化。“在所有的法律部门中,知识产权法与新时代的发展联系始终是最紧密的,是其他任何法律都不能比拟的。民法中源于古罗马时代的问题,到现在还在讨论,但知识产权法中却几乎每天都有新问题、新情况出现,知识产权法官每天也都承担着新的使命与担当。”张书青说道。

  什么是知识产权法官的使命与担当?徐弘韬如是解释道:“第一,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除了裁判的意义,更具有宣讲的意义。知识产权法官除了适用法律作出裁判外,更需要通过案件的审理阐明知识产权的既定规则,以及知识产权制度的意义与价值。第二,知识产权案件往往与产业规则息息相关。一起案件的裁判,或许将对特定产业的发展方向产生直接影响。因此,知识产权法官更要了解产业规律、尊重产业规律,为产业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激励和保障。第三,知识产权制度不仅关乎权利人的利益,也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途径。跨入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于国于民都有着不同往日的重要意义。”

  “如今,我们国家的知识产权事业以及知识产权审判事业空前繁荣,中国已经走入全球知识产权俱乐部里,参与到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之中,这可以说是知识产权司法最好的时代。但同时,这也不是最好的时代:知识产权许可制度缺失,低质量案件堆积如山,法官很难保证审判质量维持在高位,在碰到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时,难以有充足的时间精力审理。”张书青说道,“不过,面向未来,我们也不必害怕。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平日里,我有机会也会向宋健法官和姚兵兵庭长请教审理与学术上的问题。‘君子和而不同’,结论未必一致,但方法论极具价值,与前辈的智慧碰撞也极其令人受益。我愈发觉得,知识产权法官就是一个真正的职业共同体。和其他法官一样,知识产权法官也难免面临着诸多外部诱惑和内部压力,有的人选择离开,有的人继续坚守。但试问离开的人,谁不怀念知识产权法官这个美好的集体呢?”

  今天,回想起七年前入职的情景,徐弘韬最为强烈的感觉是庆幸——庆幸能够进入与自己专业和兴趣相匹配的审判部门。“当然,仅凭兴趣还远远不够。身处知识产权法官这样一个优秀的集体之中,既是我工作的压力,也是我进步的动力,更是我守护热爱知识产权的那份初心的最大合力。希望未来我能将动力和热爱慢慢变成习惯,始终如一地守护那份知识产权人的初心。”徐弘韬说道。

  薪尽火传,不知其穷。对于人类而言,四十年不过一瞬之息;对于一人之身而言,四十年也不过近半生命而已。而对于依然年轻的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史而言,四十年便几乎足以将其囊括,也足够老、中、青三代知识产权法官完成理想与情怀、使命与担当的传承。在这三代知识产权法官之中,有人坚守一生,有人转战新的天地,有人憧憬着不可预知的未来。或许,面对“重新选择”的问题,他们的回答不尽相同——但无论如何,知识产权司法事业所刻铸的共同品格与风骨,已经永久写入他们的人生,也铺就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事业通向美好未来的通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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