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理科生,虽然大学选了法学专业,但那时对法律知之甚少,也没有切身感受到其魅力所在。刚入学,我想的是终于可以过无拘无束的生活了,很多时间也都流连于篮球场、宿舍等地方……”这位曾经有点迷茫的大学生,如今已经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北京市模范法官”等诸多荣誉,他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陶钧。那么,他是怎样成长的?
“后来的一次讲座让我对法学有了全新的认知。”陶钧回忆,“我当时就感受到法学学子肩负着许多社会责任,很多人需要我们运用法律去帮助与保护。”随后,陶钧开始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学习上,他的身影也更多出现在图书馆。孜孜不倦的学习让他打下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毕业前,陶钧曾到法院实习,他曾经的感受记忆犹新,“审理案件要多些耐心,让每个当事人都能够充分表达,多给些时间。不仅要断是非,更要化矛盾。把委屈、怨恨都说出来,解开心结,判决才更容易让人信服。”
夏天是热烈的,年轻人是充满热情的。毕业季的一个晚上,天空的颜色很深,深得像梦,温和的夏风阵阵拂过面颊,大家围坐在操场上谈着对未来的想法。陶钧那时是班里唯一一个要进入法院工作的,他说:“不能保证自己能做出丰功伟绩,但要保证对所做的工作问心无愧。”
2003年,陶钧进入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两年后,24岁的陶钧通过考试成为法官,从事经济审判工作。有人称他为“娃娃法官”,而陶钧认为,是前辈老师带得好,两年的时间他学到了很多,能够很快就进入法官的角色,主持庭审、写判决书并不是24岁这个年龄不能驾驭的事情。
2010年,陶钧调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从事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与经济审判相比,两个领域之间可以说是天壤之别。面对陌生的知识产权审判,陶钧愿意接受这新挑战,“一是,服从组织安排;二是,我还年轻,新的挑战能够激发自己学习的动力。我要面对的工作对象是未知的,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是我未知的,处理这类纠纷的基本规则也是我未知的,而案件不等人,面对这些未知,我来不及考虑别的,就赶紧投入到了学习中。”
10多年来,知识产权法领域在不断地更新,“‘专业选得好,天天像高考’,要不断地学习,这有时会让人苦恼,但这些新鲜事物会让人觉得有趣。这个领域虽然抽象,但从不无聊。”陶钧的语气里满是对知产审判工作的热爱。
陶钧所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有两件让他印象深刻。
2013年,陶钧承办了窦骁与北京新画面公司演出经纪合同纠纷上诉案。陶钧经过多次庭前谈话及电话,多次走访、询问相关行业中的经纪公司对艺人的培养、推广、盈利模式,阅读国内外此前的相关判决。陶钧开始思考,经纪公司为培养艺人投入了很多人力物力,而艺人成名后跳槽,对双方利益的影响。此案中,对艺人是否具有单方解除经纪合同权问题的裁判,将会对这个行业的规则产生影响,引起国内演艺行业的极大关注。
在厘清各方当事人诉求、查阅诸多专业书籍与行业发展态势的情况下,陶钧对演出经纪合同的属性、艺人是否具有单方解除权、如何确定违约赔偿金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究,在双方当事人就经纪合同解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改判艺人向经纪公司赔偿三百万元。
“演员有了更好的发展方向,平衡了经纪公司利益的损失,双方都没有申诉。这个案件的判决,无论是对行业规则的确立,还是双方当事人诉求的实现,都做了比较好的处理。”现在回想起来,陶钧仍然对这个案件的办理表示满意。此案也被评为2013年度北京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2017年,陶钧承办了美巢集团股份公司与北京秀洁新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涉及“墙锢”商标的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美巢公司指控秀洁公司、王某某生产销售的“秀洁墙锢”“兴潮墙锢”“易康墙锢”等品牌的粘合剂侵害了其“墙锢”注册商标专用权。一审法院在美巢公司已经尽力举证的情况下,结合秀洁公司商业宣传推广活动中的自述以及侵权情节,判决秀洁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1000万元,秀洁公司提起上诉,说自己每年盈利只有十几万,难以承受高额赔偿。
于是,陶钧前往被告秀洁公司的实际经营地查看其公司经营规模及状况,发现该公司已经人去楼空;陶钧多次前往主要建材市场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涉案粘合剂市场的实际情况,发现该品牌市场认可度比较高,秀洁公司经营规模比较大,获利并不低。此外,因被告秀洁公司宣传自己年利润达到5000万,于是,陶钧还前往税务机关调取被告纳税情况及相关经营数额,作为侵权实际影响的参考因素。多方位、全视角对涉及案件赔偿数额的事实进行第一手材料的掌握。计算出被告侵权获利的具体数额后,改判被告赔偿原告600万元。
在一审中,法院要求被告提供证据,但被告消极举证,许多原始票据、记账凭证等证据存在却不向法院提供,导致被告获利数额无法精准计算,法院按照原告的举证,估算出赔偿数额。而在二审时,被告又拿出原始票据与记账凭证。法院发现其所提交的证据,不能完全证明客观事实,没有采纳该证据。且被告这样做被认定是不诚信的行为。本案对于怠于举证后二审补充证据采纳能否接受作出了回应。
此外,该案对于商标正当使用的认定、损害赔偿顺位的选择、举证妨碍告知方式、细化计算方式引入裁量性赔偿作为获利的判断依据等内容都作出了回应。此案也被评为2017年度北京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该案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遏制恶意侵权行为的发生起到了指引作用。“精品判决才是法官最好的业务名片,背后要体现法官对案件的深度思考和价值传播。”陶钧认为。
在法院工作的十几年里,陶钧获得了诸多荣誉,对于这些,陶钧有着自己的理解。
“成功不必在我,而功力必不唐捐。”陶钧在学生时代就很喜欢这句话,他说:“也许我们不能做出惊天动地的成就,但我们走的每一步都算数。荣誉是对过去的认可。‘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接下来,还是要踏踏实实做好手中的工作。”大学毕业同学间临别赠言的本子上,陶钧写下了“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陶钧说:“在淡泊名利的情况下,才能保持初心底色去做事情。被名利牵绊,心绪会被扰乱。”
“我只是幸运,自己的努力正好被发现了,其实身边很多人都非常努力,只是有些人没有被发现。但你要相信,努力总有一天会被看见,即使没有被看见,那也对得起自己所从事的事业、对得起自己的内心,多年以后,回想起这坚持不懈的拼搏,也会觉得这是人生的一笔财富。”陶钧始终坚信努力的意义。
又是夏天,和毕业那年的夏天一样热烈,天空的颜色还是那么深,温和的晚风拂过面颊,陶钧还是那个热情奋斗的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