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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1日,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著作权法的修改并非易事,从2011年7月正式启动第三次修改工作,至今已有十年。十年间,中国产业模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更加凸显,因此,大家对新著作权法给予了很高的期望。
新《著作权法》共6章、67条,完善了“作品”的定义,新增“视听作品”类型,增加了惩罚性赔偿规定;合理扩张广播权和广播组织权范围,痛击网络直播侵权乱象;完善了网络空间著作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和明确惩罚性赔偿原则等。
虽然此次修法融合了产业的利益冲突、考虑了产业模式的进步发展、综合考量了鼓励创新及保护的方向,但在具体条款方面,学界以及产业界仍存在不同认识。如在“视听作品”的认定、“视听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集体管理组织性质、广播组织者权利等方面均有不同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