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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财经特别策划》总第38期

知产财经2026年第2期 发布日期:2026年4月20日

主题

消费品品牌保护与商标维权

当前国内消费品行业加速扩容提质,服饰、日用快消等领域市场活跃度高,是品牌竞争与商标运用的核心阵地。商标法修订工作有序推进,旨在压实商标使用责任,严厉整治恶意注册、商标囤积行为,强化驰名商标保护,提高侵权赔偿力度,优化商标纠纷处置流程。随着电商直播、跨境电商蓬勃发展,消费品市场商标侵权形式不断翻新,侵权行为趋向隐蔽化、链条化,新旧侵权问题交织频发。目前商标司法裁判多项认定标准尚不统一,企业品牌维权面临诸多难题。完善全链条商标维权机制,统一司法适用标准,切实强化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已是行业亟待探讨解决的现实课题。

专栏

本观察通过对网络平台注意义务相关典型案例的系统梳理,旨在呈现2025年度司法实践在该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通过数据库检索、法官推荐、代理律师提供以及互联网公司协助等多种渠道,汇集了50余份典型判决文书,最终筛选出30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裁判文书进行分析,聚焦以下核心议题:平台的审查义务、注意义务与过错的认定、明知应知的认定、营利的影响、合格的通知及必要措施的认定,同时涉及平台“通知—删除”规则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之间的冲突协调。

商业秘密是企业最为重要的知识产权,相对于专利通过“公开换保护”而言,由于商业秘密依赖“秘而不宣”获得保护,其对于维护权利人的市场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意义。在实务中,侵犯商业秘密纠纷多是通过接收跳槽员工泄密而引发。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商业秘密,通常通过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和保密条款来约束员工跳槽到与自身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从而达到保护商业秘密的目的。如此一来,企业员工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与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关于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与侵犯商业秘密责任的关系问题,还存在着争议以及需要澄清的地方,鉴于此,本文拟对该问题进行研讨,以期为相关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AI智能体在智能终端的深度嵌入与应用,虽为技术革新注入新动能,但其不当应用易引发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潜在风险。对此类风险的防范,既可以通过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竞争法规范开展事后追诉,更需聚焦终端AI智能体的系统级权限特征及潜在越权行为,构建前置性、针对性治理体系,实现源头防控。AI智能体虽为新事物,但依据现行法律规范中的监管锚点对其应用进行治理,仍具备较强的可行性与有效性。

案例解析

创新引领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在全球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标准必要专利的纠纷解决已不仅是单纯的法律问题,更是关乎产业布局与国家利益的战略议题。本案的审理经验表明,司法调解在标准必要专利纠纷中并非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而是契合此类纠纷特点、实现多重价值平衡的最优解。司法机关应当充分发挥调解的柔性优势,以专业化的事实查明为基础,以系统化的纠纷解决为目标,积极推动创新成果的保护与转化,不断增强国内外企业对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信心,为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构建良好创新生态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百某公司与宋某公司、茶某公司著作权侵权案【(2020)浙民终 301 号,入库编号2024-09-2-158-020,《纳西情歌》案】,曾创下当时全国单首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赔偿额最高纪录,判决宋某公司、茶某公司赔偿百某公司经济损失7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1万元。该案在侵权违法所得计算方法上的创新探索,为音乐著作权侵权赔偿额的确定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实践样本,入选了2021年中国法院五十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本文旨在通过分析这一判例,系统梳理音乐作品侵权赔偿计算方法,探讨不同计算路径的适用条件和司法裁判思路,为音乐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审理提供实践指引。

在外观设计专利确权的常规情形中,若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享有的在先商标权相同或近似,即可直接认定构成权利冲突,该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权授予条件。但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主张其外观设计系对自身享有合法使用权的注册商标的使用,由此产生了核心争议问题:若外观设计使用了专利权人自身合法享有的商标标识,是否当然构成正当使用,进而阻却其与他人在先商标权的权利冲突?当同一商业外观衍生的多项知识产权发生权利竞合与冲突时,应如何界定权利边界并作出司法判断?本文将从权利产生、权利共存、权利冲突三个维度,对上述问题展开分析,并探讨专利法第23条第3款的理解与适用规则。

封面故事

2026年4月11日,由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知产财经联合主办的“消费品品牌保护与商标维权”实务研讨会在福州顺利召开。会议汇聚学术、司法、产业界代表120余位,围绕消费市场商标侵权新型形态、维权难点、规则完善等核心议题展开研讨,为企业品牌保护与健康发展提供专业的实务指引。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东晓律师围绕“以‘情势变更’应对商标恶意抢注的实践”进行主题演讲,知产财经对其主讲内容进行了整理,以飨读者。

2026年4月11日,由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知产财经联合主办的“消费品品牌保护与商标维权”实务研讨会在福州顺利召开。会议汇聚学术、司法、产业界代表120余位,围绕消费市场商标侵权新型形态、维权难点、规则完善等核心议题展开研讨,为企业品牌保护与健康发展提供专业的实务指引。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邱政谈围绕“多平台立体侵权的维权困境及解决”进行主题演讲,知产财经对其主讲内容进行了整理,以飨读者。

4月11日,由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知产财经联合主办的“消费品品牌保护与商标维权”实务研讨会在福州顺利召开。会议汇聚学术、司法、产业界代表120余位,围绕消费市场商标侵权新型形态、维权难点、规则完善等核心议题展开研讨,为企业品牌保护与健康发展提供专业的实务指引。阿里巴巴淘天集团法务部国内监管&重大诉讼法务总监张波围绕“商业化恶意知识产权维权的模式及治理”进行主题演讲,知产财经对其主讲内容进行了整理,以飨读者。

4月11日,由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知产财经联合主办的“消费品品牌保护与商标维权”实务研讨会在福州顺利召开。会议汇聚学术、司法、产业界代表120余位,围绕消费市场商标侵权新型形态、维权难点、规则完善等核心议题展开研讨,为企业品牌保护与健康发展提供专业的实务指引。北京小罐茶业有限公司品牌维权总监于庚华围绕“茶叶产业品牌保护与商标维权实务”进行主题演讲,知产财经对其主讲内容进行了整理,以飨读者。

4月11日,由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知产财经联合主办的“消费品品牌保护与商标维权”实务研讨会在福州顺利召开。会议汇聚学术、司法、产业界代表120余位,围绕消费市场商标侵权新型形态、维权难点、规则完善等核心议题展开研讨,为企业品牌保护与健康发展提供专业的实务指引。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蔡伟围绕“商标侵权案件中惩罚性赔偿的精细化适用问题”进行主题演讲,知产财经对其主讲内容进行了整理,以飨读者。

知产&财经

2025年国内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十强正式揭晓:格力、华为、中石化、腾讯、京东方、苏州元脑智能、OPPO、百度、工商银行、广东电网等十家企业凭借雄厚的研发积淀与丰硕的专利成果,合计占据了2025年国内企业中国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的4.51%。十强企业横跨家电、ICT、能源、金融等多个关键领域,既彰显了头部企业的创新引领作用,也折射出我国技术密集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态势。

备位诉讼在合同纠纷中的制度价值有目共睹,而知产维权的现实痛点,又让业界对其充满期待。但直接法律依据的缺失、司法效率的潜在折损、权利滥用的风险,又让其在知产领域的推广落地存在现实困难。未来,备位诉讼能否真正走入知产领域,是需要先出台针对性规则明确适用边界,还是先通过个案探索积累司法经验?种种问题,亟待司法机关、知产业界、法律实务界共同探讨、凝聚共识。而这场探讨的核心,始终是让备位诉讼成为化解知产纠纷的利器,而非司法实践与市场竞争的额外负担。

2019年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时引入举证责任转移规则,其核心目的在于破解商业秘密权利人长期面临的“举证难、胜诉难、保护弱”的痛点,强化对合法技术成果的有力保护。技术秘密案件的特性,使其成为推定规则发挥重要作用的典型场域,但应当警惕让其成为构建审判流程的“万能钥匙”。相关案件中,尤应关注对其进行审慎使用、严格规范:能够通过证据直接查明事实的,不依赖推定;确有必要适用的,也要确保适用尺度与案件情况相匹配。在强化技术秘密保护的同时,避免力度过当、尺度失衡,真正实现私权保护与公共利益、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平衡。

乐坛接连出现的版权纠纷,暴露出部分从业者的认知误区和侥幸心态。“小范围演唱不算侵权”“改一改就不算原创”等错误观念,是音乐版权纠纷的重要诱因。著作权从不是可有可无的摆设,而是音乐创作的生命线,守护原创就是守护音乐产业基石。唯有敬畏法律、尊重原创,才能为音乐产业繁荣创造合规、健康的土壤。

近期,一款因图标酷似红色龙虾而备受关注的开源智能体(AI Agent)项目OpenClaw近期走红,其在GitHub上的星标数已超26万,“养龙虾”成为AI圈“新宠”。从AI擅自删除核心数据、泄露隐私,到黑客利用漏洞远程控制电脑,再到“代装”服务中暗藏的诈骗与侵权,这一波AI技术狂欢不仅撕开了复杂的法律风险敞口,更对现有法律规制体系提出新挑战,AI 智能体的法律适用边界与责任认定,成为亟待厘清的核心议题。

产业分析

司法实践中,在技术秘密的认定和保护范围的确定过程中,应通过科学、客观的技术分析比对,合理划定保护边界。避免将公知技术拼凑打扮成技术秘密,或将对现有技术的非实质改进纳入修改性使用技术秘密的保护范围。唯有如此,才能防止技术秘密保护范围的不合理扩张,实现技术秘密保护与技术信息应用创新的平衡发展。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与移动终端的深度融合,AI智能体通过跨应用代理执行复杂操作引发多重法律争议,触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核心。本文采用规范分析法与比较研究法,梳理GUI模拟操作、API接口调用与Agent-to-Agent(A2A)协议三种技术路径,结合2025年底以来“OpenClaw龙虾热”引发的行业范式转变,重新审视AI智能体的正当性边界。研究发现,“浏览器屏蔽广告案”的裁判逻辑不适用于AI智能体场景,既有商业模式并非法律保护对象;遵循A2A、MCP等开放协议的跨应用交互应享有正当性推定。本文提出以“双重授权原则”作为判断行为合法性的核心标准,建议构建基于风险分级的分类治理框架,推动AI智能体从“侵入式操作”向“协作式交互”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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