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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书】河南法院2023年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5851件

来源于 河南高院 日期 2024年04月26日

2023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5851件,同比增长26.05%,审结24872件,结案率96.21%,比2022年全年结案19962件增加4910件,增幅24.60%。新收25304件,其中一审案件23780件,占93.98%;二审案件1132件,占4.47%;再审审查案件221件;再审案件27件;其他案件144件。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创新就是服务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2023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着力推进我省“两个确保”目标实现和“十大战略”实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等职能作用,以法治之力服务和促进高质量发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一)知识产权案件受理和审结情况

  2023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5851件,同比增长26.05%,审结24872件,结案率96.21%,比2022年全年结案19962件增加4910件,增幅24.60%。新收25304件,其中一审案件23780件,占93.98%;二审案件1132件,占4.47%;再审审查案件221件;再审案件27件;其他案件144件。在全省法院受理的25851件知识产权案件中,民事案件25034件、占96.84%;刑事案件796件、占3.08%;行政案件21件,占0.08%。全省法院涌现出一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精品案例,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维权范本。“菏豆33号”大豆植物新品种侵权案等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四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河南某补胎服务有限公司诉谭某某商业诋毁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抓实公正与效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湖北某公司与洛阳某公司、郑州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分析二等奖;湖南某模板公司诉洛阳某机械有限公司侵害发明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全国法院技术类知识产权及垄断案件优秀裁判文书。


  (二)知识产权各案由审理情况

  1.民事案件。全省法院加大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保护力度,全面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上,坚持以市场作为知识产权价值的最佳参照系,使侵权赔偿数额与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相契合,充分考虑取证费、律师费等合理支出,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加大司法惩处力度。对于反复侵权、恶意侵权,以侵权为业等行为,予以惩罚性赔偿,显著提高侵权成本和代价,以严格公正司法树立鲜明导向。2023年,全省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4557件,其中一审案件23234件,二审案件1044件,再审审查案件195件,再审案件26件,其他案件58件。在全省法院新收的23234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著作权、商标权纠纷是案件构成的主要类型。其中著作权纠纷10827件、商标权纠纷8110件,分别占比46.60%、34.91%。此外,专利权纠纷案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分别占比9.78%、2.38%、1.23%。


  2. 刑事案件。全省法院提高刑事审判威慑作用,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为依法从严打击侵权假冒犯罪,省法院部署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治理,印发打击侵权假冒刑事犯罪典型案例情况通报,大力推动我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2023年,全省法院新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731件,其中一审案件537件,二审案件82件,申诉案件25件,再审案件1件,其他案件86件。新收一审刑事案件主要涉及5项罪名,包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49件、假冒注册商标罪186件、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52件、侵犯著作权罪45件、销售侵权复制品罪5件。


  3.行政案件。全省法院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依法监督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体制机制优势,妥善处理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之间的关系。并与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加强协作,在依法支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的同时,强化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监督。2023年,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数量保持低位运行态势,全省法院新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6件,其中,一审9件、二审6件、再审审查1件。从新收一审案件类型看,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裁决及行政行为等。

  (三)知识产权案件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总体上升较快。全省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呈持续上升趋势,其中,2021年受理一审案件17602件,2022年受理一审案件18377件,2023年受理一审案件24278,分别同比增长37.3%、4.4%、32.11%。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日益增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日益强化,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愈加强烈,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和满意度的要求不断提升。

  二是各地法院受案数量不均衡。知识产权案件较为集中地发生在经济、科技、文化发展水平较好的地区,如郑州地区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6725件,占全省知识产权纠纷一审案件总数的27.70%,超过案件数量较少的济源、三门峡、濮阳等11个地区法院之和。


  三是专利等技术类案件增长较快。2023全省法院新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技术类一审民事知识产权案件1715件,比2022年增加816件,增长近一倍。在新收一审技术类案件中,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占比较大,各主要技术类案件均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


  四是审判质效稳步提升。2023年全省法院在一审案件增长32.11%的情况下,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29.53天。而在一审案件上诉率方面,2021年为7.82%,2022年为9.81%,2023年为4.83%,整体呈下降趋势。2022年5月,由于普通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下放,11家基层法院首次开始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经过2023年一年的适应与调整,基层法院审判能力、办案力量均有所提高,一审案件的服判息诉率有较大提高。

  五是纠纷实质性化解不断增强。2023年全省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2844件,其中调解5814件,撤诉10774件,调撤率72.48%,比2022年提升6.09个百分点。当事人诉累有效减轻,社会和谐稳定得到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知识产权司法获得感日益增强,其中许昌中院、洛阳中院、三门峡中院、鹤壁中院、安阳中院和济源中院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调撤率均达到了80%以上。南阳法院主动调查为何“不会上网的老人却成为淘宝店主”,查明被告并非网店实际经营者后,原告主动撤回全部诉讼,成功化解大批案件。

  二、坚持严格保护理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全省法院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做实严格保护,加大对恶意侵权的惩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以严格公正司法激发创新活力。

  一是聚焦保护科技创新成果。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全省法院通过加大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保护力度,支持引导“专精特新”等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坚持严格保护原则,为创新主体提供清晰稳定、可预期的法律边界和行为规则。在唐某森公司与某特滤器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中,法院通过明确结构特征与功能性特征之区别,准确认定专利权保护范围,判令侵权者承担100余万元的赔偿责任。在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某研究所与陈某群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中,品种权人自主研发的“天使红”石榴品种培育周期长、成本高、难度大,而被告公开以权利人品种名义销售接穗,且繁殖面积大、数量多,繁殖材料售价高、获利大,侵权主观恶意明显、情节严重,法院判决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30万元。

  二是加大商标司法保护力度。全面加强对驰名商标、传统品牌和老字号的司法保护,重点惩治假冒商标、攀附商誉、商标恶意抢注等行为,助推品牌培育发展。审结侵害“宇通”“白象”“双汇”等一批知名商标案件,科学合理界定商标权权利边界与保护范围,发挥商标识别功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上海某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新余市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河南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对于案涉驰名商标予以跨类保护,对恶意侵权者判决承担100万元的赔偿责任。在惠州市惠阳区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与郑州某化妆品有限公司、魏某某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被控侵权人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情况下,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侵权故意明显,违背诚信原则,二审法院以去除惩罚性考量的法定赔偿金额为基数,改判适用惩罚性赔偿,践行严格保护理念,体现人民法院严厉惩治侵权行为的坚定决心。

  三是加强著作权能动审判。充分发挥著作权审判对于优秀文化的引领和导向功能,主动甄别实际权利人,有效改善剽窃行为下的著作权滥诉现象;同时严厉制裁不法侵权行为,并注重“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鹤壁市山城区法院在审理涉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图片类作品侵权案件时,严格审查涉案作品的权利主体,而非机械地仅凭单一著作权登记证书确定权利人,主动依职权对涉案作品查重审查,以避免当事人通过诉讼获得不当利益。新乡卫滨区法院审理的雷某、冷某侵犯著作权罪一案,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同时,依法调解附带民事诉讼,既坚持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审理理念,也弥补了被侵权单位的经济损失,促进刑民案件中的法益综合、协同保护,实现对知识产权的多方位保护。

  四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省法院坚持规范和发展并重,依法妥善审理垄断、不正当竞争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强化企业公平竞争意识,引导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起商业诋毁纠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抓实公正与效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该案件明确产生误导、损害商誉的虚假事实的认定标准,有效打击了以互联网为媒介的商业诋毁行为,对于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鼓励诚信经营,维护社会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具有指引意义。在哈尔滨市某医疗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扬州某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九江某云平台有限公司等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案中,法院通过对同一企业生产的不同款产品的特征比对,基于其构造及颜色仅仅是生产者基于美观而作出的设计,并非其他企业生产同类产品时无法回避的功能性设计,认定案涉装潢中最具显著性和识别性的整体形象,结合案涉装潢宣传推广情况,认定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并遵循保护在先权利原则,判决侵权行为人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350万元,创下我省涉商品装潢类案件判赔数额纪录,对于企业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框架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具有启示意义。

  三、服务地方特色经济,释放创新驱动发展强大势能

  全省法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指示,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找准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创新发展的着力点,积极主动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司法服务。

  一是打造种业创新高地。坚持把“扛稳粮食安全这个重任”放在突出位置,依法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降低育种者维权难度,在最高院发布的四批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共50件)中,河南法院共有12件案例入选。为拧紧粮仓“安全阀”,省法院专门印发《关于服务和保障“中原农谷”建设的意见》,提出14项具体措施,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力度,保障粮食供应安全。郑州中院在中原农谷挂牌成立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专门审理涉中原农谷地区植物新品种、发明专利权属纠纷等技术性知产案件,召开植物新品种权司法保护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加强植物新品种权司法保护新举措,并向社会通报了《植物新品种权司法保护白皮书》。新乡两级法院入驻中原农谷,聚焦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积极探索构建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的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机制。

  二是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省政府的重大部署,组织开展河南省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系列活动。在南阳和新乡分别举办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豫南、豫北片区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药企代表、非遗传承人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了参会代表关于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建议、意见,并进行深入研讨。陆续发布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顺利结项《知识产权推动河南省中医药产业现代化的对策建议》等课题,以主动型、服务型、高效型司法服务回应我省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社会需求。

  三是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依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传播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使非遗延绵存续,提高其生命力,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在滑县道口某烧鸡有限公司与滑县道口某烧鸡店、河南某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法院通过明确非遗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使用不宜超出商标注册前的原使用范围,既坚持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扬,又平衡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洛阳中院在“唐三彩”著作权侵权纠纷的调解过程中,积极对接产业需求,利用“传统+产业+创意”方式,通过行政、司法、行业等多部门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凝聚共识,共同推进三彩行业协会成立,拓展非遗“源头式”保护,为文旅产业转型发展注入知产力量。

  四、健全司法保护机制,不断提升创新保障能力

  全省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立足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实际,积极探索审判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向现代化迈进。

  一是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凝聚解纷合力,加强诉源治理,进一步完善诉前调解和诉讼服务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机制。驻马店中院与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关于联合建立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实施方案》,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设置商标以及同行业企业字号的检索程序,对企业申请注册的名称进行初步审查,共建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及法律风险提示机制。商丘中院诉前委派至商丘市华豫非公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调解的一起知识产权案件,入选全国“百佳商会调解典型案例”。信阳法院在百余起调解案件中创新引入知识产权事先约定赔偿机制,有效预防重复侵权,推动知识产权纠纷的源头治理与实质性解决。南阳两级法院均专门设立驻法院调解工作室,选派退休资深法官及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入驻调解工作室,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调解成效。

  二是发挥巡回审判优势。定期开展巡回办案,积极推进溯源治理,重视加强司法调研,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努力实现一个巡回、多重效应。2023年4月,新乡中院在中国(新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2023年12月,漯河法院巡回审判点在漯河(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正式揭牌成立。2024年1月,郑州中院在新乡中原农谷挂牌成立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专门审理涉中原农谷地区植物新品种、发明专利权属纠纷等技术性知产案件,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法庭定分止争、普法宣传的职能作用。

  三是能动化解批量维权案件。探索“示范诉讼+调解”路径,选取具有共同事实和法律争议焦点的代表性案件先行审理、先行裁判,通过发挥示范案件的指引作用,为其他同类型案件事实查明和法律适用提供参考。濮阳法院审理的广州某洁有限公司、某安集团知识产权商标侵权近百余件批量案件均通过一案示范性判决结案带动其待诉案件成功化解于诉前。为解决单个低端生产者在产业转型中出现的经济实力不足、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等问题,洛阳法院、三门峡法院、开封法院、商丘法院分别向批量维权“高发地”行政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推动形成更加法治化、规范化的生产经营方式,有效提升小商户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是深化跨部门协同保护机制。为切实增进各部门在政策研究、工作推进、业务培训、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省法院、省市场监管局、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共同举行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战略合作座谈会,签署《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围绕我省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和数字化转型战略实施,搭建知识产权人才协同培养、重大项目课题研究等联合工作平台,共同构建知识产权协同育人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全面服务和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是健全专业化技术调查机制。为科技创新提供高标准、精细化、专业化的司法保障,省法院牵头持续完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加强河南省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建设,在全省范围不断深化按需调派和人才共享机制,有效缓解技术类案件事实查明难题,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水平。2023年,郑州中院邀请技术调查官、技术专家参与案件并出具调查意见书、进行案件论证30余件次。通过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的审理,找准双方争议的技术要点,确定关键技术问题,理清思路,为知识产权审判提供强大“智库”支持。

  六是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以及在校学生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知识产权审判全流程。对社会关注高、影响力大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开展庭审视频直播,坚持裁判文书“应上尽上”原则,增强司法透明度。举办河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第六届“中岳论坛”,邀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检察院、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中基层人民法院及专家学者参加,就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与版权保护、商标专利保护等主题与专家学者进行深入研讨,厚植尊重创新、保护创造的法治氛围。

  五、加强能力作风建设,着力打造过硬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河南法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保障作用,提高队伍履职能力,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一是加强学思践悟,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主题教育的各项要求同抓好司法办案结合起来,引导干警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切实担负起保护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使命。主动接受人大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定期讲评办案质效,对照查找干警思想状态,营造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学习典型案例办理经验,对标对表找差距,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彰显办案的三个效果统一。

  二是强化司法素能,提升队伍专业水平。全省法院立足审判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知识产权前沿、热点、难点问题,积累裁判经验。省法院完成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023年度知识产权审判重大研究课题《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地域管辖治理研究》课题并顺利结项,不断扩大理论研究成果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更好地服务知识产权审判现代化。省法院组织全省知识产权审判条线业务培训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法庭的审判专家、高校知名教授授课,为全省三级法院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提供兼具理论和实用性的业务指导。

  三是从严反腐倡廉,维护司法公正廉洁。全省法院始终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纯洁队伍、公正司法的重要抓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不断增强抵腐定力,严守廉政底线,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结 语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2024年,河南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以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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