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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伪劣or各有渊源?详解“Neurio纽瑞优”奶粉知识产权纠纷的幕后故事

来源于 知产财经 日期 2025年04月27日

与其他众多知名品牌一样,“纽瑞优”近年来也处于一系列知识产权纠纷的漩涡中心。今年“3·15”期间,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榕城海关驻福清办事处在一场侵犯知识产权商品集中销毁行动中,一次性销毁了6000余罐带有“Neurio”及“JAT”标识的奶粉产品。认证信息显示为“广州奥提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纽瑞优Neurio”以维权成功者的姿态转载报道了这一事件,并称上述被销毁的产品为“假冒侵权产品”

  作者:周荧屏 知产财经

  作为源自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知名乳制品品牌,“纽瑞优”(Neurio)自进入中国以来,在中国市场上迅速获得了消费者的青睐。从电商平台评价数量、社交媒体讨论热度以及品牌活动反馈来看,纽瑞优乳铁蛋白、乳制品和保健品等系列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年销售额预计达上亿元。

  与其他众多知名品牌一样,“纽瑞优”近年来也处于一系列知识产权纠纷的漩涡中心。今年“3·15”期间,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榕城海关驻福清办事处在一场侵犯知识产权商品集中销毁行动中,一次性销毁了6000余罐带有“Neurio”及“JAT”标识的奶粉产品。认证信息显示为“广州奥提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纽瑞优Neurio”以维权成功者的姿态转载报道了这一事件,并称上述被销毁的产品为“假冒侵权产品”[1]。

  然而,从相关的多份司法判决文书中所认定的事实信息来看,这起纠纷似乎并不能简单地定义为正品与假冒之争,而是一场综合了跨国品牌布局、企业股权变更、经销分工争议等多种要素的错综复杂的法律纠纷。

  前情提要:一个品牌分属中外,“Neurio”引发多方之争

  目前,“Neurio纽瑞优”品牌在中外市场上分别掌握于两方手中,此次与“纽瑞优”有关的一系列法律纠纷也正是在中外双方主体之间展开。鉴于相关纠纷牵涉多家企业主体,且涉事主体与人物之间关联关系复杂,为便于理解,下文将根据公开信息,分别对涉事双方主体及其过往合作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一)外方主体

  珊妮娅有限公司(SUNNYA PTY.LTD.,下称“珊妮娅公司”)由何英汉、陆彦霞成立于2014年,是澳大利亚知名的乳制品及健康食品企业,业务遍及全球,目前已在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等国家注册了“Neurio”“纽瑞优”系列商标。2019年至2021年期间,珊妮娅公司又委托红标设计公司(RedTag Design)针对其旗下的“Neurio”品牌多款产品的包装装潢进行了设计,并在中国申请了版权登记。

  2018年10月,澳洲上市公司JAT收购了珊妮娅公司51%股权,何英汉、陆彦霞持股49%,继续担任珊妮娅公司高管。2022年10月,JAT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重新委派管理团队替代何英汉、陆彦霞管理珊妮娅公司。

  (二)中方主体

  广州奥提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奥提瓦公司”)成立于2007年,经营范围包括“婴儿用品零售;商品批发贸易;商品零售贸易”等,现法定代表人为陆彦成(陆彦霞家族成员)。自2011年起,奥提瓦公司陆续在中国申请“紐瑞優”“纽瑞优”“Neurio”等文字及图形商标。

  纽瑞优(广州)贸易有限公司(由“广州纽瑞贸易有限公司”变更为现名,下称“纽瑞贸易公司”)成立于2010年,经营范围包括“婴儿用品零售;商品批发贸易;乳制品批发”等。2019年8月前,陆彦霞系该公司股东。

  瑞卡其(杭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瑞卡其公司”)成立于2015年,经营范围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等。2016年5月,陆彦霞成为该公司占股15%股东;截至2019年5月注销时,陆彦霞系该公司唯一股东、法定代表人。瑞卡其公司于2017年申请注册了“纽瑞优”“Neurio”等商标,并于2020年将上述商标转让给奥提瓦公司。

  (三)双方合作情况

  在关系破裂前,中外双方主体曾就“Neurio纽瑞优”品牌乳制品在全球的销售、宣传、推广活动进行了长期合作。对于这一点,双方均不讳言。例如,奥提瓦公司在2020年对案外商标提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中便陈述称:Neurio(纽瑞优)品牌源于澳洲和新西兰,“Neurio”是澳洲JAT公司的自主品牌;2015年,纽瑞优团队成功研发纽瑞优乳铁蛋白调制乳粉;奥提瓦公司系国内“纽瑞优”“Neurio”品牌权利人,珊妮娅公司系澳大利亚“纽瑞优”Neurio”品牌权利人;JAT公司为公司总部,负责中国、澳大利亚的宣传、推广;奥提瓦公司负责中国销售活动;珊妮娅公司负责澳大利亚销售活动。该案所附证据中,2016年至2018年的原产地证书、报关单及托运单等均载明,“Neurio(纽瑞优)”品牌乳铁蛋白调制乳粉出口商为珊妮娅有限公司,生产商为澳大利亚活曼特药业公司,进口商为奥提瓦公司。

  在中国国内销售的“Neurio纽瑞优”产品实物,则更加清楚地展示了中外双方的合作关系事实。根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判决文书展示的公证购买信息,在国内电商平台及线下市场购得的“Neurio纽瑞优”乳粉产品上,其罐体上印制的部分二维码扫码后显示的“产品追溯信息”页面中标示的“企业信息”显示为珊妮娅公司及JAT公司,另有部分二维码扫码后进入珊妮娅公司官方网站(www.neurio.com.au)。

  综上所述,在中外双方主体合作破裂前,“Neurio纽瑞优”品牌的稳定经营模式为:珊妮娅公司作为研发、设计、生产厂商,首先使用该品牌向中国出口产品;奥提瓦公司/纽瑞贸易公司作为中国区经销商、进口代理商,负责“Neurio”乳铁蛋白奶粉产品在中国的销售。鉴于这一合作关系曾长期存续的事实,即使中外双方主体最终分道扬镳,带有“JAT”标识的澳大利亚进口“Neurio”产品在中国市场上显然也不应被视为假冒产品。如今围绕“Neurio纽瑞优”品牌爆发的一系列法律纠纷,实质上是品牌在国际布局过程中因公司治理及经销关系变化所引发的商标归属与不正当竞争争议,与近年来沸沸扬扬的广药集团与加多宝“王老吉”商标之争、中泰“红牛”商标之争等颇有共通之处。

  纠纷解析:中外主体针锋相对,“Neurio”品牌归属或仍存变局


  相关诉讼信息显示,JAT公司作为珊妮娅公司的大股东,指控何英汉、陆彦霞作为珊妮娅公司原董事,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压低出口价格等形式,将“Neurio”系列产品的利润留存在其实际控制的中国代理商奥提瓦公司中;奥提瓦公司在中国维系“Neurio”商标费用、公司员工费用、运输费,特别是“纽瑞优”在中国市场所有的广告费(包括但不限于高铁、飞机等广告费用)都由姗妮娅公司实际报销,严重损害了珊妮娅公司的合法权益。为此,JAT公司重新委派管理团队替代何英汉、陆彦霞管理珊妮娅公司,中外双方主体之间的经销合作由此走向终结。

  自合作关系破裂后,中外“Neurio纽瑞优”商标权人之间的关系便迅速恶化。截至目前,奥提瓦公司已分别在重庆、义乌、福清、成都、嘉兴、重庆自贸区、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地,针对销售带有“Neurio”及“JAT”标识奶粉产品的经销商提起了八件商标侵权之诉。与此同时,珊妮娅公司也展开反击,针对奥提瓦公司、纽瑞贸易公司使用其已注册的“Neurio”产品知名包装装潢的行为向重庆一中院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

  事实上,双方此前在海外便已爆发过商标归属权争夺战。2022年,就在珊妮娅公司高层更迭之际,何英汉、陆彦霞便向澳大利亚专利局申请将澳大利亚、新西兰的“Neurio”系列商标转让给奥提瓦公司,后被澳大利亚法院颁布紧急冻结令予以拦截。2024年4月,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明确,何英汉、陆彦霞、奥提瓦公司及相关主体在本案中的一系列行为,已违反了澳大利亚《2001年公司法》的多项规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8日期间,何英汉、陆彦霞鼓励或支持新西兰美大食品集团(SUPERMEGA MARKET LIMITED)作为卖方、奥提瓦公司作为买方,签订11份合同以制造“Neurio”品牌产品,并销售给奥提瓦公司指定的中国进口商;

  (2)2022年10月、11月期间,何英汉、陆彦霞以珊妮娅公司原董事、法律代表等身份,试图签署转让契约,将珊妮娅公司持有的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尼等地的“Neurio”系列商标转让至奥提瓦公司名下;奥提瓦公司亦参与了上述违规行为,其提交的《商标注册委托协议》和《商标使用委托书》,并非奥提瓦公司与珊妮娅公司签订的真实协议;

  (3)2022年11月25日之后,何英汉、陆彦霞在已辞去珊妮娅公司董事职务的情况下,鼓励或支持其他主体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注册“NRIO”商标,奥提瓦公司在商品包装上同时使用“Neurio”和“NRIO”标识,试图将“NRIO”与既有的“Neurio”品牌之间建立联系,作为“Neurio”品牌的升级版或新款进行销售和推广,借此将珊妮娅公司在中国市场推广和销售“Neurio纽瑞优”品牌配方奶粉的业务转移到自己名下。

  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认定,何英汉、陆彦霞、奥提瓦公司等被告的上述行为,主要违背了澳大利亚《2001年公司法》第182条所规定的受信义务,系不正当利用其职务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对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据此,法院裁定,禁止何英汉、陆彦霞、奥提瓦公司等采取任何措施在澳大利亚或新西兰生产任何带有“Neurio纽瑞优”品牌的包装以最终出售给中国消费者,要求其将违规转让的澳大利亚“Neurio”系列注册商标转回给珊妮娅公司并禁止其将此类商标再度从珊妮娅公司名下转出,并就相关行为对珊妮娅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2]。

  无论如何,不可否认的是,“Neurio纽瑞优”乳制品在中国市场上长期以来自澳大利亚、新西兰的高品质国际品牌形象示人,其市场认知度也正是由此建立。作为中国经销商,奥提瓦公司虽然目前持有“Neurio纽瑞优”的国内商标注册专用权,但其在销售“Neurio纽瑞优”产品的过程中曾长期以“澳洲品牌”“JAT旗下品牌”“澳洲上市公司品牌”等自居,并在宣传推广中及产品实物上明示自身与“Neurio”商标外方权利人之间的关联。因此,可以说外方主体的“Neurio纽瑞优”品牌在中国市场销售中发挥了实际的识别外方产源的作用,对产品的成功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这一点或将成为影响双方司法纠纷走向的重要变量。对于“Neurio纽瑞优”相关知识产权纠纷的后续进展,知产财经也将持续关注。

  注释:


  1.https://mp.weixin.qq.com/s/lvm5dd7S4GLqvUvmG5hbfA

  2.In the matter of Sunnya Pty Ltd [2024] NSWSC 403.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财经立场,平台并不承诺对内容负责,如有相关疑问,请联系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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