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据悉,2021年以来,山东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2694件,审结40774件。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闯介绍,山东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山东法院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021年以来,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2694件,审结40774件。加强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保护。审理了全国首例“网络通信领域实施方法专利权案”,保护和激励科技创新,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保护力度。审理了“德瑞特79”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保护国家种业和粮食安全,被评为“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严惩强制“二选一”、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审理了“大众点评”不正当竞争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被评为“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加强商业标志保护。审理了“腾讯”商标侵权案,全额支持权利人2000万的赔偿请求,坚决制止商标攀附、仿冒搭车行为;积极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著作权保护新问题。审理了“咪咕”信息网络传播权案,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被评为“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
落实好两个制度创新。积极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全国率先发布《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裁判指引》,强力提升山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人民法院报》头版专题报道。破解知识产权维权瓶颈难题。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持续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等瓶颈问题。
全面推进“三合一”改革。省法院制定《关于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全省执行。目前,省法院率先实现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青岛、东营、威海三地中院、基层两级法院实现“三合一”,济南、烟台、潍坊、济宁、滨州、德州六地中院实现“三合一”,“三合一”改革工作全面稳步推进。
完善四项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两法庭建设。从完善布局、创新机制、打造品牌、精品战略、加大赔偿、最严格保护、培养人才等方面进行部署,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健全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建立全省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实行全省共享,将接入最高人民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为全国法院技术事实查明作出贡献。健全协作会商机制。省法院陆续加强与省检察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科技厅、省版权局、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协作联动,共同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形成保护合力。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加强在线诉调对接,推进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满足多元解纷需求。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聚焦中央要求,围绕省委部署,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特别抓好四项工作:第一,加强“卡脖子”核心技术、种源种业、中医药等知产保护,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第二,加强互联网领域和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知产保护,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第三,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法治环境。第四,全面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效遏制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