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霞现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第二庭庭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她1991年大学毕业参加工作,至今日,张晓霞已奋战在审判一线三十余年。
2022年,张晓霞获得人民法院“荣誉天平纪念章”。这项荣誉是为鼓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长期献身人民司法事业,增强职业尊荣感归属感使命感,激励广大干警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奋力推进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贡献而设。
今天,时值首个“女法官国际日”,让我们走近张晓霞,倾听她将三十余年的光阴化为对专业的坚守,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及对审判事业的热爱与忠诚的故事。
钱锺书先生出版过一本散文集,名为《写在人生边上》。他在序中说:“假使人生是一部大书,那么,下面的几篇散文只能算是写在人生边上的。这本书真大!一时不易看完,就是写过的边上也还留下好多空白。”至今日,我从事审判工作三十余年,回过头来看这三十余年的时光,也像是一本书,这是一本关于我所热爱,坚持与追求的书,今天的感慨也只不过是在空白之处涂抹一点淡淡的色彩。
现代存在主义哲学家、著名的丹麦心理学家克尔凯郭尔在二十二岁时曾写道:“我真正缺少的东西就是要在我内心里弄清楚:我到底要做什么事情?”同样的问题似乎也在困惑着自己,也在引领着自己。审视过去的三十余年,我似乎更加确认了自己在分歧点的选择,每一步都烙上了我对法官专业化的笃信。过去的三十余年,我是幸福的、充实的,我更是幸运的。
人能笃实,自有辉光——热爱起于对法官专业道路的发现
1991年夏天,我成为法院干警中的一员。在入职不久,身边就有因为廉政问题而离开岗位的人。他们在我眼里曾经是叱咤风云般的存在,因为能办事有权力就是当时法官的标签。虽然他们起到了一定警示作用,但对于法官的角色定位,以后应该走一条怎样的道路,如何走好这条路,我的答案还是模糊的。
1993年,我所在的经济庭一分为四,后来知道那是九十年代初面临的司法改革。其中,大调解中心“诉调执一体”,法官享有较高的权威和自由度,成为很多人都特别向往的部门。当时我在休产假(工作不久我就怀孕生娃,后来得知这成为我被别人认识的标记),面临着重新选择。我拨通了师父(入职法院第一个带你的人就是师父)孙苏理的电话,她是一个快言快语的人,她告诉我要争取去知识产权庭。我想,这就是在刚刚工作之初,师父点拨的重要性吧。
我如愿进入了入世大背景下全国成立的第一家知识产权审判庭。第一任庭长、留德归来的宿迟带来与原来的庭室完全不同的气息。他热衷于案件的研究,重视裁判的说理,着手进行公开审判、证据交换等许多新的尝试。当时,我们庭里的十几个人都跟打了鸡血一样。这种工作的氛围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萌生了共同干事的情结。
但是,使我真正对法官职业的专业性产生认识与让我认识到自己的法学理论功底薄弱是基于同一个契机。那就是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不久,知识产权领域泰斗级人物郑成思先生和刘春田教授的高徒弟子作为实习生加入了我们的集体。讨论问题时,他们专业的法律的分析让我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法学专业性与审判实务的密切关系,回学校深造成为我非常坚定的选择。
1998年,我师从王利明教授,到人民大学脱产学习民商法。在校学习中,我接触到了很多日文文献,认识到自己的日语学习对法律专业是多么大的利好资源。以此为基础,2002年我作为国家访问学者到东京大学访学一年。在日本,我接触到了很多日本的法官、学者以及律师。法官的专业性让我工作充满了激情和动力。回国后,我继续深造,拜师尹田教授,取得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在博士论文写作过程中,台湾退休大法官、台大名誉教授王泽鉴先生也给予我很多指导,让我对法官的专业性有了更深刻的感悟。
学习改造自己的过程甘苦自知。求学过程中,我感受到过寒窗冷砚的孤寂,搜肠刮肚的煎熬,但更多的是学有所得的欣慰与满足,躬身与良师探讨时的亲近感与自豪感。人能笃实,自有辉光。如果让我总结对工作热爱的源泉,我回答,因为我发现了法官的专业化道路。
自信此心,秉公任直——忠诚源于对专业性内涵的领悟
在我看来,司法裁判是一份要求苛刻的事业。它要求法官慎独、清正廉洁,做一名“孤独的贵族”;同时也要“世事洞明”、了解人间百态,“人情练达”、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它要求法官清醒冷静,理论扎实,不能拒绝裁判,要敢于理直气壮地亮明自己的观点;同时,“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它还要求法官要拒绝做一名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要有悲天悯人的人文关怀。专业素养决定了一位法官认识问题的深度和解决矛盾的能力,而人文关怀及良知则考验法官能否恰当地回应社会对于公平正义的要求。这些要求看似分裂、矛盾,但根本上集中体现于法官的专业性,实现于对法律和审判事业的忠诚。把自己公平正义的理念及对法官专业性主张,融入日常审判工作中,这就是我所理解的忠诚。
回忆往昔,在民事审判庭的经历更加深了我的认识。民事审判庭的案件好似没有知识产权案件“高大上”,审的是家长里短,判的是日常琐碎,多数案件没有律师代理,有些人也因此认为民事案件没有专业性。但在民事审判庭办案期间,我认识到很多案件之所以会出现法、理、情之间的断裂,主要在于专业性的缺位,裁判者没有触及法律本身所具有的公平正义的实质。
在一个医疗纠纷的二审案件中,宋某年四十余,其儿术后成为植物人,故以医院未尽到告知义务为由诉至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宋某已经在患者家属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医院方不应承担责任。对此结果宋某不能接受,他强调:“我是在空白处签字的!”激愤之情无以复加。针对医疗纠纷,我认识到,法院的判决一方面是要保障受到侵害的患者能够得到救济,对医疗中的违反规范而导致损害的行为予以惩戒;另一方面,鉴于医学具有探索性、不可知性的特点,保护医生的自主性在一定层面上就是促进医学的发展。法官一定要以专业的态度对待医疗纠纷。
据此,我在二审判决中认定:“在患者生命危机的情况下,医院的职能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只要根据当时的情形手术治疗对患者来说是唯一的选择,是否与患者和其家属签订完备的同意书仅仅是一种形式,如果将未与患者及其家属签订同意书作为医院承担责任的根据,违反了设立医院告知义务制度的初衷。”最终虽然结论维持了一审判决,但针对告知义务二审判决没有回避矛盾,直接回应了宋某的诉求。结案后,意想不到的是宋某接受了这个观点。通过这样的一个个案例,我意识到,公平正义是法律的应有之义,裁判是实现的路径,忠于法律,法官就站在了正义的一方。
虽然我也承办过如六小龄童肖像权案、周鸿祎侵犯名誉权案、芈月传著作权纠纷案、音乐喷泉案著作权纠纷案等被业界熟知的所谓知名案件,但是,作为法官我深知,这些案件的审理和那件不知名的家长里短的民事纠纷并无不同,都是忠于法律,坚持专业化的思考,实现内涵于法律之内的正义。如果问我如何做到了对法官职业的忠诚,那是因为我在不断挖掘领悟法官专业性道路的应有内涵。
薪火相传,玉汝于成——传承出于对专业性精神的坚守
法官职业有些像手工作坊,需要传承。作为一位法官,我要带好自己的徒弟、带好团队;同时我还是一位庭长,需要管理庭室,做好审判监督。学术研究和司法审判工作态度的养成也塑造了我作为一位管理者的个性。庭里的日常工作纷繁复杂,头绪众多,经过多年的思考和摸索,我将“专业性”作为带队伍和庭室管理的抓手。
我是“苛刻”而“絮叨”的家长式管理者:法官助理草拟的判决书,可能被打回去七八次;所撰写的研究文章,被改七八稿也是常事;几稿修改中间是“诲人不倦”的探讨与切磋。在法官会议上研究案件,我要求承办法官必须将案件相关的法律问题提炼清楚,从事实到法律的逻辑关系也需要论证完善、清楚;做调研,我要求一定要求实事求是,研究、解决“真问题”,注重逻辑分析,杜绝假大空,避免资料的堆砌。我认为,判决撰写、调研报告都是专业性的具体表现,专业的人当然要拿出专业的作品。
对专业化的追求反过来也塑造着我的直率、真诚的处世之道。在工作间歇,我喜欢和庭里的年轻人聊天,聊工作、聊人生、也聊琐碎的生活。我乐于倾听他们的真实想法,也愿意同他们分享自己的经历,谈自己的看法或者提供自己的建议。
我希望自己所选择的专业性法官道路、自己对审判事业的热爱与忠诚能够影响身边的法官、法官助理,能让他们在审判事业中感受到法律的崇高和法官职业的魅力,进一步引发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的思考和探索,如其有所得,更是我的骄傲。传承已经成为我对审判事业反哺的一种情怀,因为那样会有更多的人坚守法律专业精神。
我国的司法改革进行了四十余年,而我在审判一线也工作了三十余年,亲历和见证了我国司法事业的进步与司法体制的日臻完善,十分感激法院系统对自己的培养与成就,也谨以三十余载的坚持与付出敬献微薄。躬逢其时,奋楫笃行,与有荣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