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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一加、TCL、天珑等同时被诉SEP侵权

来源于 知产财经 日期 2025年07月07日

2025年7月3日,韩国专利运营许可公司Pantech在德州东区法院对五家移动设备制造商发起4G标准必要专利(SEP)侵权诉讼,被告涵盖联想、一加(OPPO关联公司)、天珑、TCL及HMD。

  翻译:叶雨 知产财经

  知产财经从海外媒体ip fray获悉,2025年7月3日,韩国专利运营许可公司Pantech在德州东区法院对五家移动设备制造商发起4G标准必要专利(SEP)侵权诉讼,被告涵盖联想、一加(OPPO关联公司)、天珑、TCL及HMD。

  Pantech原为韩国第三大手机制造商(仅次于三星/LG),2017年退出终端市场后,于2020年将超过1400项专利转让至韩国最大私营非实施实体IdeaHub。被告天珑主要生产AT&T运营商旗下Boost Mobile品牌设备及AT&T贴牌手机。

  此次涉案专利包括:

  美国专利号 9,548,839(“用于映射物理混合自动重传请求指示信道的方法”);美国专利号 11,659,503(“用于在无线通信系统中建立上行同步的设备和方法”);美国专利号 11,051,344(“用于发送和接收随机接入请求以及发送和接收随机接入响应的方法”);美国专利号 12,267,876(“用于发送和接收随机接入请求以及发送和接收随机接入响应的方法”)。

  诉状援引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对“必要”的定义。“必要”一词用于知识产权时,其含义是指:基于技术(而非商业)考量,结合标准化时的常规技术实践和普遍现有技术水平,在制造、销售、租赁、以其他方式处置、维修、使用或操作符合标准的设备或方法时,若不侵犯该知识产权则无法实施。为避免歧义,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标准只能通过侵犯知识产权的技术解决方案来实施,则所有此类知识产权均应视为“必要的”。Pantech宣称已多次就SEP许可接触各被告,但遭遇“持续拖延、沟通无响应及答复周期过长”。

  值得注意的是,Pantech在对一加的起诉状中声称,其曾于2022年6月在同一法院起诉一加侵犯同类专利,陪审团已作出侵权成立、专利有效、存在主观恶意并判定赔偿的裁决。一加虽撤回所有专利无效抗辩,但仍拒绝接受FRAND许可条款且未提供合理反要约”。

  知产财经将持续关注案件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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