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4日,省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并发布江苏法院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玉柱、省法院审判管理与信息技术处处长刘振、省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张志成出席发布会,省法院新闻办公室主任张志平主持发布会。
2021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面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为我省“十四五”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作出了应有贡献。
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204.8万件,审执结180.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6.8%、17.9%,较2019年分别上升2.5%、4.4%;省法院受理案件3.8万件,审执结2.5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3.6%、39.7%,较2019年分别上升42.5%、54.3%。
1、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审审结商事案件14.8万件,标的额1764.5亿元。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案件3953件,化解不良债权2688.7亿元,安置职工3.5万人,盘活土地房产2194.2万平方米,百年老店“乾生元”等183家企业通过破产重整获得新生。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9万件,适用惩罚性赔偿案件80件,同比增长56.9%,最高判赔1亿元,省法院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获评全省政法工作优秀创新成果特等奖。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组织全省人民法庭开展“乡村振兴服务有我”品牌创建,设立8个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审结农地“三权分置”案件1854件,护航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规模化经营。
服务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制定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纪要,一审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涉港澳台等案件2867件,办理司法协助案件675件;设立南京、连云港自贸试验区法庭和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法庭,助力打造全球最具吸引力和竞争力投资目的地。
2、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江苏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一审审结刑事案件7.5万件,判处11万人。
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高压态势,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4791件,依法对“原南京医学院女学生被杀案”罪犯麻继钢执行死刑。深入推进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538件,2个案例入选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十大案例。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从严从快审结案件2897件;对被告人达800多名的“10·30”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近30亿元的“创赢集团”网络诈骗案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惩;审结重大安全事故犯罪案件422件,依法惩处“非法流动加油车爆燃”“违章驾驶导致危化品泄漏”等犯罪行为。
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一审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927件1060人;依法审理原中管干部陈刚、彭波、任华,原省管干部周建强等职务犯罪要案17件;严厉打击行贿犯罪,一审审结行贿、介绍贿赂案件87件95人,坚决斩断“围猎”利益链。
3、促进实现高效能治理
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坚持关口前移、力量下沉,法官进网格参与纠纷化解59.2万起,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诉前成功调解纠纷37.3万起,同比增长85.7%。
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审结案件30.1万件,以“乡土司法”促进乡风文明;持续开展“一法庭一品牌”创建,“大玫法官说家事”“司法服务直通车”等品牌得到当地群众普遍认可。
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一审审结行政案件1.7万件;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向省委省政府报送行政审判年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年报意见建议;南通中院联合依法治市办在全国率先建立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民法典为重点加强以案释法,发放《漫画民法典》14万册;与省广电总台等单位联合拍摄全国首部民法典普法剧《第十五法庭》;审理“辣笔小球”侵害英烈名誉案、女童热心助人致伤案、老人超市拿鸡蛋被拦猝死案等案件,把是非判清、规则判明、人心判暖,彰显司法力量和温度。
4、用心守护高品质生活
强化民事权益保护,一审审结民事案件79.5万件,加强涉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案件审理,努力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法制裁“强行啃老”、理财骗局等坑老害老行为,严惩虐待、遗弃老年人犯罪。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全国率先实现三级法院少年审判机构全覆盖,一审审结相关案件24415件,泰州、连云港中院和宿迁宿豫法院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建设美丽江苏,深化“9+1”机制改革,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一审审结环资案件10736件;贯彻长江保护法,制定14条实施意见,落实“十年禁渔”重大决策,审结非法捕捞案件305件,“特大非法捕捞鳗鱼苗案”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十大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省法院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作专题发言,向世界展示江苏生态环境司法的生动实践。
不断优化司法服务,打造“家门口”式诉讼服务品牌,推进诉讼事项跨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网上立案67万件、跨域立案5230件;健全电子证据、线上开庭等规则,在线庭审10.7万场、调解19.1万件,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诉讼。
5、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全面升级江苏“854”执行模式,打造事务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权运行新机制,实现简案快执、难案攻坚,执结案件53.7万件,执行到位1109.6亿元,执行结案平均用时从“854”运行前的154天缩短到92天。
对有财产的案件坚决执行,运用智能化手段千方百计查人找物,在公安、银行、不动产登记等单位支持下,查询房产1664.6万套、车辆225.9万台,冻结资金733.8亿元,网络拍卖财产变现425.2亿元。
对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不轻言放弃,定期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查询,发现财产后恢复执行10.9万件,执行到位397.9亿元。
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执结案件12.3万件,执行到位53.3亿元。分级分类惩戒失信行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1.6万人次,限制消费40.2万人次,以拒执罪判处172人。
完善守信激励修复机制,及时将11.3万名已履行义务人移出“失信黑名单”。开展“冬季攻势执行直播行动”,在线观看人次超千万,形成了让“老赖”无处藏身的强大震慑效应。
典型案例:拉扎斯公司诉三快科技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2017年9月20日,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反映,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快科技公司)运营的“美团”外卖平台在经营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该局随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发现,三快科技公司淮安分公司告知部分同时在“美团”外卖和“饿了么”外卖经营的商家,必须与“美团”进行独家合作,否则网店就可能被关停;与商家协商未果后,“美团”便在用餐高峰期停止显示该部分商家,并通过调高起送金额、配送费用、平台提成等手段逼迫商家与“美团”进行独家合作,导致商家只能放弃与其他平台的合作。
根据调查情况,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快科技公司淮安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万元。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扎斯公司)作为“饿了么”平台的运营商,以三快科技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为“美团”平台提供技术支持,以下简称三快在线公司)为被告,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停止实施强迫商户独家合作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06万元。
(二)裁判结果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三快科技公司淮安分公司以调高费率、置休服务、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等手段,限制、阻碍商户与“饿了么”平台进行合作,构成不正当竞争,因分公司已被注销,法院在综合考虑侵权行为发生的范围、持续时间及侵权人主观过错等因素的基础上,于2021年3月15日作出(2019)苏08民初309号民事判决,判令三快科技公司赔偿原告拉扎斯公司经济损失合计352243.5元,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拉扎斯公司、三快科技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快在线公司作为平台技术支持的主体,实施了调高费率、置休服务等技术操作,应认定该公司与三快科技公司共同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12日作出(2021)苏民终1545号民事判决,判令三快科技公司、三快在线公司连带赔偿拉扎斯公司经济损失合计352243.5元。
(三)典型意义
对电子支付、外卖、网约车等新业态、新模式下的企业而言,找准市场需求、不断优化产品,尊重用户选择权、提升用户体验感才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手段。而使用限制竞争、妨碍其他经营者提供产品等不正当手段不仅会破坏平等、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还会导致企业从注重技术进步和商业模式创新转变为注重争夺市场资源,从而削弱了平台经济的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反不正当竞争法2017年修订时新增了“互联网专条”,对于互联网领域特有的、利用技术手段进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规制。但由于科技的迅猛发展,不正当竞争的手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本案是江苏省第一起涉及外卖平台“二选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纠纷案件,被告行为直接指向商户与其他平台的正常合作,系对其他经营者核心竞争资源的不当剥夺和基础竞争力的破坏,构成不正当竞争。该案是江苏法院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用法治打破行业垄断的典型案例,对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化运行,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