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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总局发布《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来源于 市说新语 日期 2025年04月26日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对《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1995年11月23日原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1号公布,1998年12月3日原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的修订工作,起草形成了《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5日。

  为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激励研发与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对《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1995年11月23日原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1号公布,1998年12月3日原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的修订工作,起草形成了《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5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jjjzc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PDF下载:1.《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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