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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速超40%!我国人工智能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37.8万件(截至2023年底)

来源于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日期 2024年07月30日

截至今年6月,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442.5万件,权利人为企业的发明专利占比提升到72.8%,企业创新更加活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9件,提前实现国家“十四五”规划预期目标。国内有效注册商标量达4590.9万件,再创新高。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7月29日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副局长、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王培章出席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邢慧娜主持。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介绍到知识产权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顶层设计,深化知识产权领域各项改革,引领知识产权事业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系列标志性成果,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发展的总体情况。

  一是创造方面,不断涌现出更多高价值知识产权。截至今年6月,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442.5万件,权利人为企业的发明专利占比提升到72.8%,企业创新更加活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9件,提前实现国家“十四五”规划预期目标。国内有效注册商标量达4590.9万件,再创新高。

  二是运用方面,知识产权有效赋能经济创新发展。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今年上半年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让许可次数同比增长22.2%,一批高价值专利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产业场景中加速落地。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5.3万亿元,占GDP比重增至12.7%。今年1—5月,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达1800亿元,同比增长14.1%,其中出口额同比增长17.7%,高于进口额增速4.7个百分点。

  三是保护方面,知识产权保护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实施新修订的《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深入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构建,在全国17个省市开展试点,便利数据要素流通利用。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标准推进25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累计批复建设115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升至82.04分,连创新高。

  四是服务方面,全面提升便民利企水平。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编制出台《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推动72项知识产权政务服务同标准办理。开放60种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实现“应开放尽开放”。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压减至15.7个月,审查准确率达到94.2%,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审查合格率保持在97.7%,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的国际先进水平。

  五是国际合作方面,积极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成功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和版权方面的《马拉喀什条约》,推动缔结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条约》。持续深化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中日韩、中蒙俄、中国—中亚、中国—东盟、中欧等机制性交流。中国申请人PCT国际专利、海牙体系外观设计、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三大业务体系中的申请量稳居世界前列。截至今年6月,国外在华有效发明专利和有效注册商标量分别达到91.9万件和213.5万件,保持稳定增长。此外,我们还实现了244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完成第二批350个产品清单公示,有力密切了中欧经贸关系。

  当前,我国正处在由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的关键时期。刚刚胜利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重大部署,明确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我们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在激励全面创新、促进产业转型、优化营商环境和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加快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知识产权的更大贡献。

  附答记者问:

  问1: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想问一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落实中央相关部署方面,下一步有哪些具体打算?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部署了多项知识产权改革任务,强调要完善产权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等,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凸显了知识产权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重要作用。

  知识产权局正在深入学习领会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举措,拟重点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推动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

  首先,是要围绕更好地激励创新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要立足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要积极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国际合作全链条,促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数据知识产权的综合运用,发挥综合效益。要聚焦破解“卡脖子”技术难题,加强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审查支撑,大力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创新投入与产出的良性循环,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其次,是要围绕更好地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要立足更好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促进制度型开放。要坚持对内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汇集,促进更大规模利用外资,助力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要积极指导外向型企业做好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加强海外维权援助力度,切实维护我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助力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第三,是要围绕更好地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坚决惩处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要推动知识产权与各类生产要素深度融合,充分激发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和数据等生产要素活力,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畅通流动。要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体制机制,坚持强化部门协同和区域协作并举,加强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探索并重,促进知识产权与国家战略、区域战略、行业战略的深度协同,实现良性互动,提供有力支撑。

  问2:重点产业专利强链增效是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的一项重点任务,请问在这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有何考虑?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 王培章:重点产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市场竞争激烈。围绕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要求,近期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将从四个方面增强重点产业的竞争优势、规模效益、发展环境和安全水平。

  首先,在增强重点产业竞争力方面,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供给,加快培育更多原创性、基础性专利和高价值专利组合。建立健全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实施一批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发布共享导航成果。加强专利布局与标准研制协同联动,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

  第二,在提升重点产业规模效益方面,加速专利产业化进程,综合运用各类线上线下对接手段,实现专利供需精准匹配,推动存量专利加速转化。充分利用各类平台资源,实施一批重点领域专利产业化项目,探索专利开源等开放式创新和专利开放许可等知识产权运用新模式,加快培育一批专利密集型产品和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知名商标品牌。

  第三,在优化产业创新发展生态方面,积极构建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引导鼓励龙头企业和重点园区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指导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推动知识产权联合创造、协同运用、共同保护和集成管理。鼓励构建重点产业专利池,制定发布工作指引,强化专利池整体布局,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第四,在保障产业安全方面,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和竞争,鼓励产业界更多参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国际治理,健全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持续发布海外知识产权相关动态信息,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海外布局,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合规管理能力水平和应对风险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工作协同和支撑保障,落实好具体举措,大力推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高效转化、协同运用、战略布局和风险防控,为支撑产业创新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谢谢。

  问3:去年国务院印发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请问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又有哪些工作计划?

  申长雨:
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实施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各部门、各地方密切配合,牢牢把握专利产业化这条主线,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采取多项工作举措,切实破解专利转化难题。

  一方面,加快对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的盘点。我们搭建了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发明专利数据平台,帮助高校和科研机构准确掌握存量专利底数。联合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组织重点高校、科研机构率先开展试点,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各地方按照“边盘点、边推广、边转化”的思路,积极举办专利盘活现场推进、存量专利推广对接等交流活动。截至今年6月,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已经完成85万件存量发明专利的盘点工作,总体进度目前已经超过95%。在上述工作的推动下,今年上半年,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让许可次数达到了2.3万次,同比增长22.2%,存量专利转化运用次数比较多,总体上日趋活跃。

  另一方面,有效发挥企业在专利产业化中的主力军作用。我们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深入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目前已组织超过1.7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通过知识产权普惠服务和专项支持,加速知识、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向中小企业集聚,加快培育一批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样板企业。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一月一链”投融资对接等活动,组织开展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助力中小企业对接优质投资机构和专利产业化合作项目,推动存量专利向中小企业转化。

  下一步,我们将把工作重心从存量专利的“盘点”转向“盘活”,集中精力在“转”字上做文章,在“活”字上见实效,聚焦专利产业化这一工作主线,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和社会资源,全方位、深层次、多途径推动专利转化实施,释放专利的市场价值,增强企业竞争力,塑造产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谢谢。

  问4:保护外商投资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尤为重要。请问在加强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都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胡文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是外资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明确要求“严格保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知识产权”。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努力为各国企业和创新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首先,在顶层设计方面,国家先后出台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其中都对知识产权“同保护”作出了明确部署,强调要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同时,我们还相继完成了商标法、专利法新一轮修改,建立了国际上最高标准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其次,在提高保护效能方面,我们坚持做到对内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例如,我们在全国建设了115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这其中备案的外资和合资企业就超过了5000家,提供了与国内企业同样的快速协同保护服务。我们稳妥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去年以来,我们相继妥善处理了涉及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泰国、丹麦等国家相关企业的多起知识产权纠纷,得到了外资企业的高度评价。

  第三,在解决意见诉求方面,我们建立了与外资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多次召开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座谈会,积极听取外资企业的意见诉求,帮助解决他们在知识产权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让企业安心经营,敢于投资。就在这个月,我们还召开了一场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座谈会,邀请包括阿斯利康、拜耳、特斯拉等十多家外资企业面对面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申局长带领我和相关司局的负责同志一同参加了这个座谈会,现场解答他们遇到的问题,得到他们的赞赏。2023年,外资企业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达到了80.55分,比2022年提高了1.44分。同时,国外来华的知识产权申请量、授权量、有效量也都快速提升,截至今年6月,国外在华有效发明专利量和有效注册商标量分别达到了91.9万件和213.5万件,同比分别增长了3.9%和3.8%,显示出国外企业对中国的市场高度重视,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充满信心。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进一步完善与外资企业的沟通机制,把知识产权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更有针对性,为外资企业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让外资企业更好分享中国发展的红利和超大规模市场。谢谢。

  问5:当前数字经济发展迅猛,能否从知识产权层面,介绍一下我国数字经济创新情况?在知识产权支撑数字经济发展方面又有哪些具体考虑?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副局长、战略规划司司长 葛树: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作为技术创新的热点领域,数字经济创新也十分活跃。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40.6万件,占同期全社会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的四成半,近五年年均增速达到21.0%。截至2023年底,共有15.5万家国内企业拥有数字经济相关发明专利,较上年增加3.1万家。特别是在人工智能领域,创新活力更加强劲。截至2023年底,我国人工智能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37.8万件,同比增速超40%,是全球平均增速的1.4倍。

  在国内创新加速的同时,国外企业也在不断强化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在华的专利布局。截至2023年底,共有93个国家(地区)在华拥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有效发明专利,其中61.8%属于数字产品制造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制度。近年来,我们立足知识产权职能,积极探索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助力数字经济做优做大做强,取得初步成效。包括提出了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制度的“四个充分”基本原则,组织围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对象、保护主体、登记方式、权益内容、保护方式、运用模式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为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打好理论基础。同时在全国17个省市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超过8700件,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超过55亿元。在此基础上,我们起草了数据知识产权政策性文件,制定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规范,设计了全国统一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加快建立全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开发相关的信息化系统,为在国家层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做好必要准备。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改革部署,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更好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积极推动建立国家层面的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更好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谢谢。

  问6:我们知道,商标是产品开拓市场的通行证,我国的经营主体数量多、规模大,请问在服务经营主体商标申请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谢谢。

  胡文辉:
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为商标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十四五”以来,我国每年的商标申请量均超过700万件。截至今年6月,我国国内有效注册商标量达到4590.9万件,平均每4个经营主体就拥有1件有效商标。为满足经营主体多元化的商标申请需求,激发市场活力,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商标申请注册全流程推出了多项便民利企的服务措施。

  首先,在申请方式上,我们累计在全国31个省(区、市)设立了 353个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开展包括申请受理、变更续展、质权登记等在内的20多项商标业务,提供面对面的申请和咨询服务。同时,我们积极推动实现商标业务全流程的电子化办理,优化网上申请的用户体验,并对网上申请收费进行打折,目前商标注册申请的网申率已经达到了99.7%。

  第二,在数据共享上,我们实现商标证书电子化,满足电子证照在全国互通互认的应用需求。将商标信息、决定文书、注册证明、质押登记公告等信息服务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方便经营主体便捷查询。同时,加强企业登记数据与商标注册数据的共享,我们在多地试点实现了企业变更登记与商标变更申请的同步受理、协同办理。

  第三,在审查政策上,我们加强各环节时限管理,优化审查资源配置,确保各类商标业务及时办理。目前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对比同样实行在先权利审查的国家,我们目前处于领先水平。

  第四,在服务发展上,我们先后针对食品、中医药、化妆品、农业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等方面组织审查员深入到一线开展宣讲,介绍商标申请注意事项、网上申请系统操作技巧等,提升经营主体商标意识,促进企业更好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增加商标服务供给,采取更多更优的便利措施,服务经营主体商标注册申请需求和品牌打造需要,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谢谢。

  问7: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强调,要深化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改革,支持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我的问题是,近年来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方面咱们都有哪些进展,下一步有哪些工作打算?谢谢。

  申长雨:
自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并不断完善“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先后举办两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扎实推进与共建国家的合作交流,取得明显成效。

  首先,合作伙伴不断拓展。我们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了关于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政府间协议,设立了中国信托基金向包括共建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深入推进金砖国家、中国—东盟、中国—中亚、中蒙俄、中非等小多边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与57个共建国家签署协议并建立知识产权双边合作关系。

  第二,合作项目成果丰硕。积极推进与共建国家之间的知识产权政策沟通、人员培训、学位教育、审查服务、保护运用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累计面向共建国家举办培训班50余次,培训了1200多名共建国家知识产权官员和从业人员。开展“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学位教育项目,累计录取230余名学员。先后派出29名专家,为共建国家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提供支持。

  通过“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我国企业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中国发明专利可以在柬埔寨直接登记生效,老挝认可我国的发明专利审查结果。我国与俄罗斯、新加坡、波兰、埃及、沙特等17个“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开展了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合作。中泰地理标志互认互保项目稳步推进。据统计,2013—2023年,我国在共建国家的专利授权年均增长20.0%,其中数字核心技术产业发明专利、绿色低碳技术发明专利增速较快,有力促进了“一带一路”国家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于今年9月联合中央宣传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会议将邀请60多个共建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代表来华参会。会议将以“更大规模、更高层次、更多成果、更好效果”为目标,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四个领域,推动一批务实合作项目,促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提质升级,更好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促进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谢谢。

  问8:今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能否重点介绍一下上半年知识产权工作的进展情况?谢谢。

  葛树:
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积极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上半年,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稳中有进,呈现出五个方面的特点。

  首先,创新产出快速增长。上半年,我国授权发明专利55.4万件,同比增长28.0%;注册商标246.3万件,同比增长22.0%;认定地理标志产品和核准地理标志集证商标共111件,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5365件。

  第二,转化运用加速推进。上半年,全国专利转让许可次数达到25.2万次,同比增长35.2%。专利商标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达到4199亿元,同比增长57%,惠及企业2万余家,同比增长37%。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完成85万件存量发明专利的盘点工作,总体进度超过95%。

  第三,保护力度持续加大。上半年,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新批准建设国家级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各2家,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覆盖全国28个省(区、市)。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2.1万件。指导2045家调解组织受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5.7万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4144家。

  第四,国内企业海外申请稳步推进。上半年,共受理中国申请人提交的PCT国际专利申请3.0万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3637件,其中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增长较快,同比增长20.3%。另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数据,今年上半年中国申请人提交海牙体系外观设计申请1004件,同比增长5.0%。

  第五,外国企业在华申请专利保护更加积极。上半年,国外申请人来华发明专利申请共7.8万件,同比增长13.1%。其中,申请量排名前三的国家分别是日本,2.2万件,同比增长7.3%;美国2.0万件,同比增长11.4%;韩国1.0万件,同比增长18.2%。谢谢。

  问9:近年来,我们国家积极探索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帮助企业对接先进技术实现创新发展,其实这也是促进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一环。请问目前的工作进展如何?下一步又将采取哪些措施促进这项制度的更好实施?

  王培章:
专利开放许可是《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新设的一种特别许可制度,有利于实现简便快捷的“一对多”许可,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幅提高专利转化效率。2022年5月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了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截至2023年底试点结束,3200多个专利权人筛选出5.9万多件专利试点开放许可,匹配推送至超11万家中小企业,达成许可项目超1.7万项,有效缓解了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难和中小企业技术获取难的两难问题。经过一年半的试点,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理念广泛传播,为制度全面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拓展专利转化运用的新模式新渠道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1月20日,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正式施行,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已经全面落地。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将着力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加强政策引导。指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盘点存量专利过程中,筛选出实用性强、应用领域广、适宜多地实施的专利进行开放许可,支持中小企业以较低成本获取专利技术。加强《专利开放许可使用费估算指引(试行)》的宣传解读,指导专利权人科学合理地估算许可使用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市场化服务机构作用,鼓励提供针对开放许可的咨询、交易等服务,促进供需对接。

  其次,是优化服务内容。对开放许可业务办理常见问题进行及时解答,帮助专利权人规范提交专利开放许可声明。指导专利代办处提供预审等便利服务,推动前期试点项目便捷地转为正式的开放许可。免费开放许可公告数据,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

  第三是完善配套机制。出台《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办法(试行)》,明确案件受理、调解、结案等程序,引导当事人妥善解决专利开放许可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纠纷。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专利法规定,对开放许可实施期间的专利年费减免15%,进一步调动权利人实施专利开放许可的积极性。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指导各地落实好专利开放许可政策,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高效运行,将开放许可的制度优势转化为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的新动能。谢谢。

  问10:随着乡村振兴的深入推进,各地都更加重视地理标志产业的培育,积极打造特色产品。请问在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都开展了哪些工作?未来还有哪些考虑?

  胡文辉:
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也是发展地方特色产业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全面推进地理标志保护运用相关工作,有力帮助各地做好“土特产”这篇大文章,提高了区域经济和生态发展的效益。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度,我国地理标志直接产值达到了9600亿元,实现四连增。其中,来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131个地理标志产品和408件地理标志商标的年产值达到了97亿元。围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和区域特色经济发展,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首先,是夯实制度保障。我们制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健全政策体系,为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其次,是严格保护管理。组织各地加强地理标志监管,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支持各地强化产地产区质量管控,保证地理标志的质量和特色,有效增强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第三,是强化运用指导。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分两批从全国遴选了220个地理标志列入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加强项目支持和政策扶持。遴选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推广相关经验。

  第四,是深化国际合作。持续推动中欧、中法、中泰地理标志的互认互保,向国外推广更多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提升国际知名度。以列入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名录的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为例,2023年贺兰山东麓葡萄酒远销40多个国家和地区,销售范围不仅包括东南亚市场,也包括法国、瑞士等传统葡萄酒市场,销售额稳步上升。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工作,继续完善地理标志制度,高标准建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大力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乡村振兴和对外开放的有机融合,更好实现“用活一枚地标、带动一个产业、造富一方百姓”的目标。谢谢。

  问11: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是党中央的战略部署,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请问在助力科技强国建设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哪些工作考虑?

  申长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科技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从2013年的第35位提升至2023年的第12位,整整提升了23位,稳居中等收入经济体之首,进步巨大。我国拥有的全球百强科技集群数量也达到24个,跃居世界第一。

  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提出,要锚定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我们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关于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的双重作用,积极助力科技强国建设,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知识产权法治建设,深入实施新修改的《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加快推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论证,深入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构建,加快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

  二是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完善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审查标准,围绕“四个面向”加强审查资源调配,积极促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助力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

  三是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刚才已经回答了记者在专利转化运用这方面的相关问题。我们下一步将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刚才王培章司长也回答了这个问题,建设重点产业专利池,扎实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赋权改革,就是要处理好通常讲的三权问题,做好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科技创新积极性和成果转化主动性。

  四是不断加强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持续完善大保护工作格局,建设现代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创新环境。

  五是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标准,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更大力度吸引全球创新要素集聚,助力在开放合作中实现科技自立自强。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力度,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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