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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贸集团公司与赵某丽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情简介】

  某商贸集团公司系“胖东来”商标的专用权人。某商贸集团公司发现,在赵某丽经营的“胖D来的超市”直播间,宣传视频使用了某商贸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此前的直播视频,直播带货产品部分标记有“胖东家”“东来严选”“东来优选”“DL优选”字样。某商贸集团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赵某丽停止侵犯某商贸集团公司商标专用权、“胖东来”字号权的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并在报纸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在直播带货时使用昵称“胖D来的超市”、在橱窗中售卖的商品以及直播带货时商品链接中使用“胖东家”“东来严选”“东来优选”“DL优选”“东来甄选”“东来专营”“东来选购”字样的行为,客观上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构成商标性使用,容易造成相关公众误认为其提供的服务来源于某商贸集团公司,侵犯了某商贸集团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赵某丽使用某商贸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访谈视频用于宣传并直播带货,可能导致消费者误认为是某商贸集团公司商品或者与某商贸集团公司存在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综合某商贸集团公司注册商标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后果等情节,结合赵某直播情况、侵权产品数量及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判决赵某赔偿某商贸集团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50000元。

  【典型意义】

  近年来,部分市场经营者为追求短期流量与利益,采取虚假宣传、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等方式进行直播带货引流。上述行为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导致消费者对直播购物乃至整个电商行业的信任度降低。本案即是整治直播带货乱象、严厉打击违规引流行为的案件,明确划定了合法经营与违规引流的法律红线,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从严惩治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的坚定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