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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果9号”百香果植物新品种权合同纠纷案

案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5)桂民终74号

  案情简介

  “钦果9号”(曾用名“钦蜜9号”)由广西某科学院与钦某公司联合选育,2024年4月获授权公告。该品种权申报期间,诚某公司等提出权属异议。2022年2月,钦某公司与诚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诚某公司协助品种权申请并撤回异议,钦某公司以普通实施许可方式授权诚某公司生产销售种苗。后双方就协议履行等问题产生分歧。诚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500万元;钦某公司反诉请求解除案涉合同并判令诚某公司销毁相关繁殖材料。本案诉讼期间,钦某公司就案涉品种侵权问题对诚某公司提起另案侵权诉讼。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充分运用多元解纷机制,坚持“一揽子解决纠纷”的审判思路,促成双方签订和解方案,确认解除案涉合同,双方另行签订《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协议》,诚某公司限期销毁未授权繁殖材料并撤回品种无效宣告申请,关联侵权案件同步调解结案。

  典型意义

  “钦果9号”是广西自主选育的黄金百香果突破性新品种,凭借产量高、品质优、适应性强等优势,在全国百香果产业的市场认可度和经济价值极高。本案是人民法院服务种业振兴、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生动实践。人民法院强化本土优质品种权益保护,创新“司法+行政+行业”多元解纷模式,一揽子化解品种权许可及关联侵权纠纷,实现为从育种研发到市场推广的全链条司法护航,有效激发育种民营企业种业创新的积极性,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