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案号:(2021)赣10民初91号〕
【案情摘要】
谢某开设了一家名为“软件宝库”的淘宝店铺(以下简称软件宝库店铺),并在该店铺中售卖其享有著作权的一款SPSSV1.0数据统计软件(以下简称SPSS软件)的安装包。2020年11月23日,钟某向阿里巴巴集团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以下简称知产保护平台)投诉软件宝库店铺,理由是该店铺销售的软件侵害了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重庆某科技公司拥有的SPSS软件V1.0的著作权,而该重庆某科技公司与钟某无关。投诉次日,知产保护平台审核通过该投诉后,下架了被投诉商品,谢某不服,分别向知产保护平台提起了三次申诉。2020年12月9日,谢某申诉成功,被投诉商品重新上架。2021年2月2日,谢某以钟某恶意投诉构成侵权为由,诉请法院判令钟某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与钟某经营的店铺商品具有高度重合性,双方存在竞争关系。钟某在与谢某的网络聊天时表示,如谢某不起诉钟某,钟某愿意与谢某合作,以后不投诉谢某只投诉其他店铺。钟某还表示其可以花钱购买一些认证资料在网上对谢某进行无限投诉。因此,钟某的投诉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不具有正当性,构成不正当竞争。因钟某的投诉行为导致谢某SPSS软件被下架一定时间,使谢某遭受了实际损失,审理法院判决钟某应向谢某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驳回了谢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本案系一起反向网络侵权的典型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了“避风港”原则,包括“通知”+“删除”两部分,即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被侵权,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电商平台在权利人提供初步证据情形下,应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但通常电商平台仅为形式上的审查,并不能准确判定是否真正构成知识产权侵权。本案中,审理法院认定钟某的投诉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并给谢某造成了经济损失,进而判令钟某对谢某进行赔偿。本案处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不当利用“避风港”原则行为的规制,是对“避风港”原则法律适用的有益补充,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恶意的商业竞争行为,有利于引导经营者在数字经济时代遵守法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从而推动数字市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