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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西安彩虹星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新疆雪山果园食品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

  【案件索引】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陕民终392号

  【裁判要旨】

  市场主体为推销自身商品或者服务,制作传播针对竞争对手的测评类短视频,属于发布商业性比较广告的行为。

  在短视频横向对比测评中,播主应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作为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为竞争目的而采取片面的、以凸显自身优势、散布竞争对手劣势为主的直接比较方式,缺乏实际的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相关数据的支持,使相关公众对竞争对手的实际品质产生误解,损害其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的,应当认定为编造、传播误导性信息,构成商业诋毁。

  【案情简介】

  西安彩虹星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星球公司)制作并在其抖音平台账户上发布了短视频《三招挑选优质列巴》,视频中对包括彩虹星球公司经营的“彩虹黑麦列巴”和新疆雪山果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山果园公司)生产的“鹰嘴豆黑麦坚果列巴”“黑麦鹰嘴豆黑芝麻坚果列巴”在内的数款列巴产品进行比对评测。对比中,播主在指向雪山果园公司产品时使用“他不是纯的黑小麦”“同时他用了一个植物炭黑的色素,也就是说他的颜色实际上是染出来的”“这个用的是黄油,只是普通的黄油”等内容,在指向彩虹星球公司产品时使用“只有黑麦粉没有其他的小麦粉”“我们彩虹列巴用的是安佳黄油,安佳黄油是最好的黄油”等内容。彩虹星球公司抖音自营账号粉丝量较大,有一定影响力。雪山果园公司认为彩虹星球公司此举损害了其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遂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彩虹星球公司立即删除其在抖音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的涉案视频并发布致歉声明,同时判令彩虹星球公司赔偿雪山果园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万元。

  【裁判意见】

  一审法院判决:一、彩虹星球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删除其抖音短视频平台账户“CaiHongXingQiu”中的名为《三招挑选优质列巴》的短视频;二、彩虹星球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抖音短视频平台账户“CaiHongXingQiu”中发布道歉声明,道歉声明内容必须经本院审核确认,时间不少于15秒,连续发布三十日;三、彩虹星球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雪山果园公司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8万元;四、驳回雪山果园公司其余诉讼请求。彩虹星球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彩虹星球公司在抖音平台上制作发布短视频实质上是依托抖音平台,利用大数据算法,通过传播短视频推销旗下经营的“彩虹黑麦列巴”,是一种商业广告行为。具体到该视频的内容,是以同类商品的横向测评,彰显自身商品竞争优势,影响消费者评价、购买决策。故彩虹星球公司制作并传播短视频,是针对竞争对手发布比较广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市场主体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而发布的测评类短视频属于比较广告,其对他人产品、服务或者其他经营活动进行评论或者批评时,应当遵循全面公允、客观真实、有据可循的基本原则。特别是经营者为竞争目的对他人产品、服务或者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商业评论或者批评时,更应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不能无视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采取片面的,以凸显自身优势、散布竞争对手劣势为主的直接比较方式,使相关公众对竞争对手的实际品质产生误解,损害其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一审法院认定彩虹星球公司行为构成商业诋毁并无不当。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短视频作为一种流量经济的新业态商业模式,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更加需要司法维护其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秩序。本案对测评类短视频的商业广告性质进行了界定,并提出了从测评模式、竞争优势、消费者价值判断、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声誉和商业信誉四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判定是否构成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情形,细化了同类案件的司法规则,遏制了商业诋毁短视频的野蛮生长,维护了互联网产业的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