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财经》>典例簿
攀附商业标识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基本案情

  原告可某公司是知名建材企业,经相关权利人授权,享有多个知名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权,相关企业字号及包装装潢在业内也具有较高知名度。被告王某、赵某某通过控制多家关联公司,实施了系统性、全方位的侵权行为,覆盖商标侵权、包装装潢混淆、不正当使用企业字号等多种类型,侵权商品销售范围广,主观攀附恶意明显。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各被告停止全部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同时,双方在某地中级人民法院另有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处于审理状态。法院经过调解,各被告承诺停止侵权行为并连同另案一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近80万元。

  案例点评

  该案是人民法院在疑难复杂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精准发挥司法调解功能,实现案结事了的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调解在实质化解纠纷、提升审判质效方面的价值。与判决相比,该案调解协议的最大特点在于联动解决了跨地域的两个关联案件。法院没有局限于个案审理,而是将当事人之间的整体矛盾作为调解目标,引导双方将两案赔偿责任及履行方式一并协商解决。避免了当事人“打完一审打二审,打完此案打彼案”的诉累,也避免了判决后可能产生的执行异议、衍生诉讼等问题,极大节约了司法资源和当事人维权成本,实现了“办理一案,解决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