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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乐公司诉内蒙古跆拳道协会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

  北京东乐公司系音乐作品《追梦赤子心》的著作权人,该作品因歌词激昂励志,曲风摇滚有力,广受大众喜爱,多次获得音乐奖项并成为多部动画片及综艺节目主题曲。内蒙古跆拳道协会为提高青少年参加体育锻炼积极性,在未经北京东乐公司许可、未支付使用费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该音乐作品制作了《世界冠军的追梦赤子心,献给努力奋斗的你》视频短片,并上传至其抖音APP实名认证的账号。涉案音乐作品的使用时间为0分1秒至2分14秒,时长约134秒,使用情形为张靓颖演唱的版本作为背景音乐(BGM)。北京东乐公司请求判令内蒙古跆拳道协会停止侵权,赔偿损失8万元。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1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属于网络平台短视频侵权典型案件。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新业态新模式获得快速发展,市场主体通过平台账号进行商业经营或个人宣传的情形日益增多。与此同时,网络平台涉及侵害著作权的纠纷案件数量显著增加,该案的裁判,表明了在新的传播方式下依法保护著作权,促进短视频新业态健康发展的司法态度,对规范网络平台运行秩序及账号主体行为具有积极的示范引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