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成员:王栖鸾、陆燕、梁铭全
承办人:王栖鸾
原告:某房地产经纪公司、某信息科技公司
被告:某科技股份公司、某科技有限公司
【案情简介】
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建立了“楼盘字典”真房源数据库,某信息科技公司经营的贝壳网在此基础上成立,为房地产交易信息平台。二被告通过其运营的推推99产品,利用技术手段抓取、存储贝壳网中的房源基本信息、交易信息、特色信息、实勘图、VR图(即全景图)、户型图(上述房源信息以下简称涉案数据),自动去除贝壳网房源图片水印,并将上述房源数据通过信息网络向其用户或公众传播,包括在推推99产品内向其用户本身展示、供用户编辑和下载,将涉案数据发布至第三方房产信息平台以及微信等。二原告认为上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50万元。二原告还在诉讼中同时提出行为保全申请,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涉案行为。
本院一审认为,涉案数据是二原告投入大量经营成本,建立、维护和不断扩充的具有相当数据规模的房源数据集合,是二原告的核心经营资源。二原告据此获得的商业利益本质上是一种竞争性权益,应当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本案中,二被告使用计算机程序伪装成真实用户访问贝壳网百万次并获取涉案数据的抓取行为、将涉案数据存储在自有服务器脱离贝壳网控制的存储行为,以及去除贝壳网水印、加入其他主体水印后传播至社交媒体、第三方房产信息平台等的传播行为,本身即具有可责性和不正当性。房产经纪行业中,“虚假房源”一般是指房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在互联网上发布的其无权或无法居间撮合的房源信息,或者房源信息与房屋实际情况不符的房源信息;发布“虚假房源”的房产经纪人,目的在于增加其个人联系方式的曝光度以吸引消费者与其联系,再借机推荐其实际掌握的房源。二被告通过推推99产品提供的自动去除房源图片水印、将房源图片与任意房源对接并传播等服务,恰为其用户发布“虚假房源”提供了重要工具和便利条件,客观上助长了房产经纪行业这一典型违规行为的蔓延。被诉行为抢夺了本属于二原告的用户流量,使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交易安全因“虚假房源”直接受损,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甚至造成房产经纪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构成不正当竞争。故依法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开支50万元,并消除影响。本案一审宣判后,二被告提出上诉,后撤回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是涉数据竞争行为直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典型案件。“虚假房源”问题是房产经纪行业中的顽疾和典型违规行为。本案及时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并最终认定抓取使用房源数据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首次对平台房源数据集合这一极具公益价值的新型数据形式进行司法保护,厘清了著作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规制数据竞争行为时的适用边界,明确了获取使用平台公开数据正当性判断的裁判规则。从根本上阻断了房产经纪行业中利用涉案软件炮制和发布“虚假房源”的行为,有力遏制了“虚假房源”的产生和蔓延,保护了社会公众在房产交易中极为关键的知情权、选择权和交易安全,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