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 行刑衔接
2022年3月初,因2022北京冬奥会、残奥会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具有很高的热度,犯罪嫌疑人冯某平、徐某、宁某军认为生产“冰墩墩”、“雪容融”陶瓷酒瓶用于销售有利可图,故在未取得2022冬奥会、残奥会标识使用的授权下,合伙生产销售“冰墩墩”、“雪融融”陶瓷酒瓶,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2022年4月初至2022年4月18日案发时,犯罪嫌疑人冯某平、徐某、宁某军等人共生产“冰墩墩”、“雪容融”陶瓷酒瓶共计4000余个(共2000余套),并以每套250元至3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贵州陈某虎、陈某,“某包装公司”,山西“杨某”,江西朱某龙、以及河南等人和地区,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冯某平、徐某、宁某军、徐某发、余某仔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案件被列为省督案件,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典型意义:此案是景德镇市切实做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标识版权保护工作,打击未经许可使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标识情况的重要成果。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的通知》和江西省文旅厅有关工作部署,景德镇市文旅局联合景德镇市公安局食药环分局通过开展检查、收集线索、办理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北京2022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标识传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