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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网络游戏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裁判要旨】

  权利人合法享有的游戏角色设计,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秘密项下经营信息的特征,且符合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商业秘密构成要件时,可纳入商业秘密予以司法保护。

  【基本案情】

  涉案游戏《崩坏:星穹某道》系由原告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开发、设计和运营的一款银河冒险策略游戏。游戏上线后近一年下载量超过2,200万次,并获得行业内诸多奖项,在全球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经济价值。原告采用每隔一段时间发布更新版本的游戏运营模式,新增角色、场景、剧情等游戏内容,以提升游戏关注度和商业价值。版本更新前,相关游戏内容会提前进行内测。

  2023年8月21日,原告招募被告陈某参加游戏内测并签署保密协议,约定陈某应对测试内容保密且参与测试时不得携带任何具有摄影、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制与保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因参与测试而获取的相关保密信息等。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间,陈某前往指定机房参与游戏内测,期间多次通过手机拍照、录屏等方式对其操作的电脑屏幕上的游戏画面进行拍摄,即涉及原告主张的角色实机形象(即可供玩家操控的游戏角色形象)、角色施放技能效果等要素组合而成的连续动态游戏画面以及技能数据等内容。同时,陈某出于炫耀等目的,通过QQ向案外人披露,导致部分游戏内容在相应版本更新前在互联网传播。

  原告发现陈某上述行为后,于2024年3月22日以未公开的游戏角色设计可能遭到提前泄密为由向浦东法院提出诉前行为保全申请。法院在48小时内依法作出裁定,责令陈某不得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其在参与游戏测试过程中擅自摄录的游戏内容。此后,原告依法于30天内提起本案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万元。

  【裁判结果】

  浦东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请求保护的涉案信息具备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经营信息的基本特征,理应纳入商业秘密保护范畴。同时,涉案游戏角色非实机形象的公开并不破坏原告主张的游戏角色实机形象等涉案信息的非公知性。基于涉案信息具有商业价值且权利人对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原告所主张的涉案信息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经营信息特征和商业秘密构成要件,构成法律所保护的商业秘密。被告实施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以及披露该商业秘密的行为,侵害了原告主张的商业秘密。据此,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万元。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在全国率先探索以商业秘密保护游戏未公开角色等内容,作出了全国首例涉游戏未公开角色设计的商业秘密诉前行为保全裁定。本案指出,未公开游戏角色设计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非公知性、价值性和保密性的商业秘密构成要件,可纳入商业秘密予以司法保护。本案保护客体本质上不仅在于游戏内容本身,更在于权利人通过版本更新提升游戏商业价值的经营模式,以及由此带来的竞争优势。本案裁判从法律上对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予以厘定,从社会市场竞争上规范游戏行业“剧透”泄密痼疾,有利于促进互联网游戏行业健康、创新发展。本案入选“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2024年度中国十大文化法事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