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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某乳业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2024年10月12日,某乳业公司为活跃直播间气氛,促进用户消费,在网络直播活动中以播放背景音乐方式公开传播录音制品《后来》,但未向权利人支付相应费用。某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遂提起诉讼,请求某乳业公司支付使用费、维权合理开支等15000元。

  【裁判结果】人民法院通过调解,使某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某乳业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某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同意授权某乳业公司在抖音直播间使用录音制品,授权期限1年,某乳业公司支付授权期限内录音制品使用费及本案合理维权开支8000元。

  【典型意义】

  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迅猛发展,一些网络直播经营者出于“打赏”“吸粉”等营利性质目的,未经著作权人授权擅自使用他人音乐作品的情形屡见不鲜,不仅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本案中,人民法院坚持“树规则、明导向、促发展”基本思路,探索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努力实现以调促和、以和促治,最终实现从“侵权”到“授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