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单位】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东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东营市各区县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案情摘要】某国际贸易公司系“樱花”商标的排他使用被许可人,该企业发现多家文具店、超市销售带有与“樱花”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标识的产品,遂向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提起系列诉讼。
东营市保护中心受法院委托进行调解,在面对案件数量多、涉及区域广等诸多复杂情况下,迅速启动市、县联动响应机制,全方位化解侵权系列纠纷。由市级调委会统筹协调,选取市、县两级调解员组成专案组,摸排商户经营状况,送达法律文书,了解调解意愿。调解员深入相关县区逐户开展现场调解,告知商户侵权边界和侵权后果,引导其规范合法经营。同时,协助双方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促成23家商户与原告达成和解,21起案件申请司法确认,协议履行率达100%。
【典型意义】本案系通过“市县联动+高效调解”的模式,化解商标系列纠纷的典型案例。该案例采取“面对面”释法、现场调解的形式,将普法宣传与矛盾化解有机结合,并协助双方申请司法确认,既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引导了商户合法规范经营,极大提升了调解的公信力,探索出一条纠纷多元化解的新路径。